第四十九章 红簪(上)(第2/2页)
看这凌乱字法,应当是那吴承恩的笔迹。这没头没尾的一句话,倒是令奎木狼更加惊疑:“这是……”
“之前我截获的,没有人知晓。”九剑重新收好了字条,朝着房间的方向望了一眼:“不晓得那书生是要传给谁。但是伍大人的忠心日月可鉴,断断容不得这种人凭空诋毁……”
语气之中,九剑似乎根本不想领命,反而是有点要把吴承恩杀之而后快的意思。眼下,九剑之所以开口求助于奎木狼,却完全是出于对他的考虑。毕竟自己一人难以强求李晋为首的五人,如果真的需要硬来,则会把二十八宿引到奎木狼这里……
那奎木狼好不容易盼来的这安生日子,算是到头了。
“我会想办法令他去京城的。”奎木狼点头。既然是麦芒伍交代的事情,那么自己自然会尽力而为。
九剑随即起身,推开了院门,自顾自离去了。
奎木狼并未有何表示,只是继续打理着院子。一番忙碌之后,吃完午饭的李晋才姗姗来迟;他径自坐在了溪水旁边,拿起一个酒壶,四下看了看后便开始饮酒取乐。
“那谁,走了?”李晋喝了一口后不见九剑,开口问道。
“走了。”奎木狼继续照弄着溪水,头也不抬:“对了,他临走前说,麦芒伍想让那个书生去京城。”
李晋却也并不意外:“看来朝廷知道了这小子的本事……你是没见过。虽然他是个普通货色,但是有一点可是你我都比不上的。那可是……”
奎木狼虽然点头,却对李晋的话毫无兴趣,心中计较地却是去哪里找一些鹅卵石放在小溪内润色。
自己在南苗最大的使命已经达成。剩下的日子,奎木狼只有一个心愿:好生照看好百花羞造就的这个花园便是。
李晋端详一会儿,拿起酒壶想要递给奎木狼。奎木狼却摆手推脱,笑着说,这酒以后自己是无福享用了,喝了会醉。恐怕,以后只能央着百花羞去集市买一些苗人酿的米酒来解馋了。
李晋听完,上下打量一番奎木狼,却不再多说,自顾自继续喝了几口。没多久,李晋忽然将酒壶扔到了溪水里,似乎有几分赌气,站起身来便要冲出去。
“不要追。”奎木狼摆摆手,示意李晋冷静:“是我给他的。这样,皇上就不会再有借口刁难镇邪司了。”
李晋站住,却突兀伸了个懒腰:“谁要去帮你追九剑?我就是坐麻了腿,站起来动动。咱们关系一般,你的死活关我屁事。”
奎木狼看着李晋的背影,笑了笑。
“那,书生的事情……”
“知道。”
说罢,李晋重新坐下,从溪水里捞出了酒壶,继续喝酒。
身后的房间内,则是叽叽喳喳吵个不停。很快,吴承恩便拉着青玄跑了出来,嘴里面还在念叨着昨日里遇到的那两个妖怪煞是惊险,一个白骨成妖,一个泥沙作怪;若不是亲眼所见,打死吴承恩也不会想到世间万物竟然如此神奇。这故事要是写进书里,保准叫人目瞪口呆。
而紧随着他们追出来的,却是一脸不高兴的李棠,袖子一甩打在吴承恩的脸上,嘴中还叫嚷着:“还你还你,有什么稀罕的!这些市井野店里买来的东西,你一边叫着大小姐请收下,一边跪着送给我,我也不会要!”
原来,刚才吴承恩将自己在集市上买的两根簪子拿了出来,先把白色的一支递给了杏花。而那红色的簪子,则是越过了身边的李棠,直接要送给百花羞……
论起来,这簪子就算再贵重百倍千倍,李棠都是看不上眼的;只是吴承恩做事格外欠妥,李棠自觉被冷落,脸上即刻不甚好看。
倒是那百花羞笑笑,说自己已经嫁为人妻,这簪子樱红可爱,更适合年轻姑娘,不如另送他人。
吴承恩想了想,觉得也是道理,转身看到一旁变了脸色的李棠,说:“那就给你吧,红色正配你。”
“不,要!”李棠一甩袖子,跑了出去。
吴承恩一边追出去一边解释:“我是看到你小包袱里带着的钗环簪子已经有很多了,没有一百个也有八十个吧,不是金的就是嵌宝石的,我送给你你也不会戴吧?可是杏花只有一个破藤枝用来簪头发,她才真的需要这东西啊。另外那个红色的是老板说最近店庆,买两个可以送一刀宣纸,很合算的,你算算嘛,宣纸最近的价钱是……”
杏花手中还捏着那簪子,李棠说得对,它的确是市井野店之物,不算名贵的黄杨木枝,上面雕着略显朴质的一朵杏花,用荩草染成了淡黄的颜色。
“李棠姐姐,你要是不喜欢那个,我这只可以给你……”杏花小声说着,但李棠已经和吴承恩跑远了。
“来,我帮你。”百花羞柔声说着,帮杏花取下头上那段已经戴了几百年的藤枝,她纤长的手指穿梭在杏花的一头乌发中,先是编了一个松松的辫子,再用新簪子簪在头顶。
“我还是个小姑娘的时候,最喜欢梳这个发式了。嫁人以后就只能盘发了。”百花羞一边说着一边移过镜子,“喜欢吗?”
朦朦胧胧的铜镜映着杏花的脸。
“百花羞姐姐,听说你和奎木狼大哥结了婚,就再也没出过波月府?”
“是啊。这么多年了。”
“你不会觉得寂寞吗?我……我不知道姐姐多少岁了,反正,我在世上已经闲逛了几百年,还是没有把每一个角落都走遍,我还觉得时间不够用,自己的脚也不够用,我真怕等我离开世界的那一天,还有地方我没去过,还有人我没见过。为什么姐姐可以在一个地方,永远地守着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