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回 沙仑的玫瑰花

  “碧姬,往阿什贝那边去吧。我们不用着急了。”解决了铠甲问题,阿德并不担心路程。由于穿着礼服长裙,阿特鲁托奈只能侧坐在马背上,靠在阿德怀里。

  “刚才真对不起!”阿特鲁托奈为自己发脾气的行为感到既害羞又抱歉。

  “现在想说什么,可以说了。还想献身吗?”阿德搂得紧了一点儿,把心意传达过去。

  “谁说在你房间就是要献身了!该不会你是想在马上——?”

  “没错儿,赎罪吧!竟敢私改我的内裤,让我丢了大脸。我会叫你的第一次终身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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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死我了!还能打仗吗?”阿德想不了那么多,天快亮的时候,三个人都昏睡在小树林里。

  “醒醒!混小子!”地母该亚的声音从梦境中传来,阿德有点儿意外,“您怎么来了?”

  “混帐!不务正业!我们希望你作为中立力量存在,你倒是很公平,谁家的姑娘都拐一两个。现在拐到我家来了!”

  “此话从何说起?难道……”

  “没错!我特意起了容易辨别的名字,那个就是我的孙女,帕拉丝?雅典娜,这下糟了。”

  “为什么?您不想把孙女儿嫁给我?我会好好对她的。”

  “不是我不肯,是她不肯!她转世才十四岁,到了十六岁时,力量和灵魂才会觉醒。怎么会有这种事!众所周知,她是我们家唯一的处女,当灵魂醒来时,未必接受得了,说不定杀了你。西路达没有转过世,离开北欧,力量消耗很大,已经远不是她的对手。不是打击你,如果你不能更强一些,两年后会死的很惨。我本打算两年以后再把她介绍给你,让你多个帮手,现在却成了多个祸根。”

  “那好吧,我会努力变强。如果死在自己的女人手里,也太惨了。”

  “还有,明天的比武非同一般,不可轻敌。现在赶紧爬起来准备盔甲吧!你必须赢,不但是比赛,还有高文娜的心,如果有一天阿特鲁托奈想杀你,高文娜是唯一能帮你的人。”

  “为什么?如果阿特鲁托奈连我都不认了,高文娜有什么用?”

  “笨蛋!我怎么会安排普通人做她的姐姐!高文娜是胜利女神!是阿特鲁托奈力量的一半!到时候高文娜帮你,你就赢了,帮阿特鲁托奈,你就死定了!”该亚帮阿德恢复了力量,走了。

  “该死!果然未成年少女是不能碰的!”阿德把阿特鲁托奈摇醒:“阿特鲁托奈!阿特鲁托奈!你不会杀我的,对吧?”阿特鲁托奈还糊涂着:“说什么呀!我怎么会杀你呢?我刚才真的是自愿的!”阿德知道就算她现在保证也没用,因为帕拉丝?雅典娜是以智慧和力量出名,不是以公平出名。自己最好还是变强,否则真的说不定死无葬身之地。阿德把阿特鲁托奈搂在怀里,一阵恐慌,如果怀里的人六亲不认,自己可下不去手,只能干挨打。当务之急,唯有照该亚说的,赢得比赛,把高文娜娶回家,小心伺候,增大自己的嬴面。果然骄傲是不好的,自己才狂妄了一下而已,就惹了这么大的祸。自己昨天晚上还想把她当女奴……

  莱斯特郡阿什贝镇外不到一英里,有一个风景优美的地方,人们在这里建了四分之一英里长的比武场。每年一度的比武大会在这里举行,由亲王主持,前来参加的都是有名的骑士。人们哪怕没有钱支付家庭开支,衣食不周,也不会错过比武大会的盛况,疾病,工作,都不能阻止人们涌向那里。多少年来,阿什贝比武已经成了传统。今年非比往常,骑士们希望在比赛中大显神通,获得名誉,以便在前往巴勒斯坦的联军中担任比较高的职务,可以说是变相的英国军官选拔赛。获胜者可以前往伦敦得到自己的军队,然后开往巴黎,与法国军队汇合,开始第二次十字军东征。

  真是个热闹的场面,来自全国各地的骑士服饰鲜艳,穿的稀奇古怪,后面跟着一大队各自的随邑。一个用饰带系住头盔,一个举起长矛,第三个拿着闪光的盾牌昂首向前。战马用蹄子不断践踏地面,口中的白沫喷满了金质的嚼子。铁匠和盔甲匠跟马随侍左右,为枪矛准备钉子,为盾牌准备皮带。卫兵排成大队站在街边,乡巴佬争先恐后地往前涌。在赛场旁的空地上,一个个帐篷搭建起来,参赛的骑士们都在这里准备出场,每个帐篷外面都挂着参赛骑士的盾牌,他们的邑从站在边上,穿得奇形怪状,只要符合他主人的趣味,任何不可思议的装束都可以。

  约翰亲王养尊处优,但仍对自己的权力不满。他已经很多年不见他的国王表兄罗伯特,对老百姓全部的了解都建立在收集民女和税金的基础上。主办这样的比赛可以招揽到不少肯为他卖命的人,在这方面他倒是积累了些经验,因此比武大会的秩序井然,有声有色。

  阿贝尔斯坦坐在贵族占用的场地里,虽然撒克逊领主地位比诺曼贵族低,但是因为高文娜的关系,阿贝尔斯坦得到了好位子。高文娜坐下后就用纱巾蒙住了脸,因为不想被莫名其妙的人纠缠。她看到一个犹太人领着她的女儿不顾一切向前挤,已经引起了不少人的不满,也引起了约翰亲王的注意。这个犹太人不是别人,正是老朋友扎雷兹,虽然刚隔了一天,他已经不穿破衣服了,皮袍镶着花边,极尽奢华。他的女儿挽住父亲的胳膊,见他惹起了众怒,不禁非常害怕,然而扎雷兹并不胆怯,这里不是谁都可以欺负他,因为约翰亲王需要钱,看在钱份上,约翰亲王必须保护他。

  约翰亲王来了,穿着贵重的貂皮,踏着摩洛哥皮靴,骄横跋扈。人群里有人小声说:“荒淫无耻!”但是他就算听见也不会在意,因为他的注意力全在犹太人的女儿上,她在骚乱中吓得跟什么似的,紧紧贴在父亲的胳膊上。

  “我的钱包勋爵扎雷兹,今天你带来的是谁?”亲王示意之下,立刻有人拿长矛向扎雷兹周围的人捅去,迫使他们为扎雷兹让出地方。

  “是我的女儿丽贝卡!亲王陛下!”扎雷兹谢过了亲王,得到了他想要的座位。亲王上了专属于他的座位,眼睛仍目不转睛地盯着丽贝卡。

  丽贝卡的姿色,哪怕最精明的鉴赏家也说不出什么缺陷。她身材匀称优美,穿着本族的东方服饰,带着黄绸头巾,配合得刚好。那对明亮的眼睛,那两条弯弯的蛾眉,高高的鼻梁,那珍珠般洁白的牙齿,一头乌油油的卷发——他们像一串串形态各异的螺旋从头顶滚滚而下,披在可爱的头颈上,也披在漂亮的波斯绸衣所露出的一点点胸口前。由于感到热,她把领口的金纽扣解开了两颗,这大大扩大了宣传的效果,每个男人都为她露出的一小块雪白肌肤血管膨胀。一根鸵鸟翎毛被用宝石搭扣别在头巾上,这成了美丽的姑娘另一个与众不同之处。那些傲慢的贵妇人对此指指点点,讥讽嘲笑,但实际上羡慕得要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