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4章 经确认!
喷飞的……
叶欢突然有种被人蔑视的憋屈感,就好像有人对嘴边的蚂蚁说我一口气就能把你吹上天,那蚂蚁肯定有些不忿一样,不过看了看不远处那足以一口吞掉方舟的大嘴,他叹了口气……
“大波尔先生,关闭方舟,所有人暂时都不要出来!”叶欢抓起传声筒大声吩咐了一句,然后叫过迪鲁斯,让这飞龙带自己飞上了半空,居高临下地俯瞰,终于,他看清了自己着陆的地点。
老鼠酋长说的没错,这神魔岛大概有几十公里见方,椭圆形的岛屿,中间是一个环形山脉,看起来还真有点像马桶的样子,而巨人的下半身都浸泡在海水里,上半身则躺在岛上,仅仅是半个身子,就把岛屿遮盖了一大半,而他那巨大的头颅,正枕在环形山的山坡上,比那大山也小不了多少。
“你……还好吗?是黑暗神打伤了你?”
叶欢骇然发现,这巨人的胸口有一道触目惊心的伤疤,从左肩膀一直裂开到肚脐附近,而他的头颅,也好像被尖锐的物体狠狠砸了一下,裂开一道大伤疤,半张脸已经扭曲变形。
另外,所有伤口都没有鲜血喷出,只有一些暗青色的雾气泄露——对这,叶欢并不感到惊讶,他已经预料到这巨人是一个人工智能,当然也不会有血液了。
“你需要能量补给吗?”叶欢忍不住又问了一句,“你的能源是……电能?太阳能?这写我都可以给你提供,呃,至少能提供一点点。”
“……谢谢你!”
巨人看起来很痛苦,强忍着才说了句话,“我看得出来,你们是无意间才闯到这神魔岛的,对我,你也没有邪恶的企图,可是……对不起,由于程序,我必须先核查你的身份,确认你对神魔岛并没有危害……”
叶欢理解地点点头,机械人么,肯定会死板一些的。“我要怎样配合你?”
“不,不需要……”
滴滴!
巨人的大眼睛扫了一眼方舟,又扫过了半空中的叶欢,就在眼神对视的那一刻,叶欢突然感觉到他的眼睛里绽放出一团暗青色的光芒,刺的他脑子一阵眩晕,显然是某种类似雷达扫描的技术了。
“确认,来人不在资料库内,实力不足绝强七重,结论,来人未曾经历过第一次大灾变,安全等级为三,只需最基本的戒备……”
巨人很快就确认了叶欢不会威胁到神魔岛,松了口气地笑了,然后他开口道:“对不起,按照你们人类的社交习惯,我这样做,实在是冒昧了……现在,你们可以离开了!”
“离开?”
叶欢惊讶地看着巨人,“先生,你确定,不需要我的帮助?你现在的样子……”
“我现在的样子,呵呵,这样说你可能不太明白,但我一个机械人,也只能这样表达了……我的能源核心,已经耗尽,备用能源,也在与黑暗神的战斗中被他毁坏,能源储备为零,五分钟之后,即将终止一切程序运转……”
叶欢默然了,“不,你这么说,我能明白!”他叹了口气,“五分钟后,你就将死亡!”
巨人眼中闪过一抹异色,“看来你还有一些基本的科学常识,比普通的新人类强上许多了,不过……还是请离开吧,五分钟后,我终止程序的时候,为了保护一些秘密,会自爆的,你看到了,我这么大的身躯,一旦爆炸,产生的冲进波,会连累到你们所有人的!”
爆炸!?
叶欢下意识地转身就要走,但看了眼巨人头上,还有胸口的那两道触目惊心的伤疤,忍不住迟疑起来。
老实说,他是第一次看到这巨人,没什么感情,就算丢下他离开了,最多也只算是个见死不救而已——事实上,他也没有营救这巨人的本事。可是……唉,从老鼠酋长的讲述中,叶欢已经明白了,这巨人是个与世无争的守护者,一辈子的使命就是守护这座岛屿,可是却遇到了蛮不讲理的黑暗神,落得凄惨身死。
这样一个老实的巨人,眼睁睁地看他在这里等死,叶欢总觉得有些不忍心。
“先生,没有别的办法可以救你吗?”叶欢看了眼巨人那庞大的身躯,叹了口气,“或者,你有什么未了的心愿,我可以帮你完成?”
“心愿……”
巨人眼睛一亮。
不过很快,他感激地笑了笑,“在你们抵达之前,神魔岛上最重要的一样东西,被黑暗神抢走了,要说唯一的心愿,我也只是希望把那东西夺回来,可惜……”他没有明说,但叶欢也明白他的意思了——你叶欢太弱了,打不过黑暗神的!
“况且,有些事情,我只能委托给神魔岛的主人……”
巨人最后硬撑着抬起头,看了眼身下的岛屿,终于,他那巨大的头颅垂下了,“走吧,我的使命失败了,与这岛屿一同毁灭,就是我最后的归宿了!”
叶欢沉默了片刻。
他盯着巨人的眼睛,还试图让巨人改变主意,起码……起码临死前也有个安慰,可巨人已经闭上了眼睛。
“唉!迪鲁斯,我们走吧!”
叶欢轻轻一拨迪鲁斯的龙角,飞龙向方舟飞了过去。
“咦?”
没有留意到,叶欢驱动迪鲁斯的一瞬间,巨人的耳朵动了动,眼睛也挑开了一丝,诧异地看着叶欢……骑在迪鲁斯身上的叶欢。
这时候,尼古拉小姐也从迪鲁斯的嘴巴里飞身出来了,低头一看,方舟就歪歪斜斜地栽倒在巨人身上,虽然没有看到里面的具体情况,但经过这么大的变故之后,尼古拉小姐也想到了方舟里会是什么样子。
“把荣耀之衣披上吧!”
尼古拉小姐道:“经过这一连串的震动,乘客们一定混乱了,披上荣耀之衣,拿出你最擅长的神棍表情,去安抚一下我们的信徒吧!”
叶欢点点头。
荣耀之衣和叶欢的五把刀,都存放在旦旦那里,只一声招呼,旦旦就把它从意识的世界中取了出来,披在了叶欢的身上。
许久不见,荣耀之衣!
说起这从武斗大会上得到的宝衣,叶欢……其实……有点挺无奈的!
作为天父教的象征,天父艾玛西曾经穿过的衣服,荣耀之衣的威力无容置疑,绝对是护身的第一等宝贝,可叶欢从没穿过它,因为一是荣耀之衣象征着皇权,他还没有拿回教皇之位,穿皇袍,总感觉有些耻辱。
而另一个原因,就是荣耀之衣的样式,实在让叶欢有点无法接受。
说是一件衣服,其实他就是一块金红色的大布料,上面还点缀了很多金丝,银线,宝石,玉块之类的小装饰,一拿起来,就叮叮当当地乱响,而且,这么一块方形的布料,你说怎么穿?
把他当披风?
屁股后面一串金银珠宝,哪像什么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