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七零章 入东野,鬼丘之主
说到这里,白莲府主那雍容高贵的美丽脸庞上,露出了一丝玩味的笑意:“若真是这样的话,让他做一个天狐族的奴仆,倒也不错。”
“请宗主明鉴,在帝宗与星辰院的五绝之战时,我见过许阳一次,他恐怕不是那种会为情所困的人。”白伊宁说道,“而采篱的性子,宗主也很清楚,为了许阳甚至可以不顾一切。宗主这一次派采篱出去,只怕会起到相反的效果。”
“不。”白莲府主淡然笑道,“人族的秉性我太清楚了,内斗不断,纷争不止……这些年来我们一直保持中立,一有机会就挑拨离间,所以十大宗门和六大古族,一直关系不睦。许阳若是身边多了一个天狐族的异类,必定会引起敌视帝宗的大宗门排挤。到时候我们在旁,略微施展一些手段即可。”
白伊宁仍是有些担心,不过面对宗主,她也不好过多质疑。这件事便因此而告一段落。
东野鬼丘,传闻是蛮荒之战的一处大战场。
在枯败的荒野里,随处可见坟茔,即便是白昼的时候,此地也是一片愁云惨雾,就连投射过来的日光,也透着一种病态的苍白。
许阳踏上了这一片鬼雾重重的土地,他没有管那些在他四周徘徊的阴鬼,而是直接掐动风云族的通讯印诀。
光幕展开,片刻之后,一个虚幻的人影出现在了光幕之上。
“我已经到达鬼丘,聚会的地点在何处?”许阳直截了当地问道。
“朋友。确定只有你一个人到么?”那斗笠人非常小心。
“不错,只我一人。”许阳依旧是玄力遮面,沉声说道。
“很好,朋友一直向鬼丘的内圈行走,等到见到一块十丈高的巨碑,就向左转。如此反复四次,你就可以到达聚会地点。”
“弄什么玄虚?”许阳微微蹙眉,这样走的话,最终的结果应该是回到原地才对。
“这是此地的主人设置出的机关。顺带说一句,他也是要参加这次聚会的成员。”风云异族的斗笠人呵呵笑道,声音中透出一股得意,“说起来,他的族群。和朋友你所在的魂族,在十万年之前关系还相当和睦呢。”
“鬼丘的主人?和魂族关系和睦的族群?”许阳皱紧了眉头,不过有着玄力的遮蔽,没有让斗笠人看破端倪。
许阳没有思索太久,他直接说道:“我知道了。人到齐了没有?”
“除了我和此地主人之外,朋友你来的是最早的。”那斗笠人说道,“不过。其他几人也快了,就在这几日之内必到。”
“希望如此,我不想浪费时间。”许阳恰到好处地显露出魂族的高傲。作为蛮荒诸族之中实力最强的十二支族群,魂族之人有傲慢的资本。
光幕散去,许阳落下地来,迈步向前走去。
飞在天空中的时候还没有感觉,一旦脚踏实地。许阳立刻注意到了这片荒野之中的景色。连绵起伏的低矮丘陵,不时能看到一两块残破的墓碑。上面的刻字也早就模糊不清。随便走几步,都能看到一两块形状奇异、绝对不属于人族的骨骼,泛着一丝枯黄。
许阳知道,能够保存至今的骨骼,其原本的主人肯定都是一方之雄,绝对不在玄皇级之下。想到这片土地曾经埋葬了不知多少玄皇强者,许阳心中对这片鬼丘,不由得产生了一丝敬畏。
“此地诞生的阴鬼,应该比瀛洲的百族古战场,更加凶戾强大。”许阳暗暗思忖,他又想起了储物戒画轴之中,仍然在潜伏闭关的四大鬼王。它们吸摄了世尊残魂的力量,一直在沉睡,已经过了足足三年。看来,那世尊残魂的力量,比他们想象之中要更加庞大。
向前行走了三百多里,许阳终于看到了一座高大巍峨的古碑。在古碑之上,没有其他的文字,只有一个向左转的箭头标记,清晰可见。
许阳当即向左转,又走了三百多里,同样看到了这样一座古碑,又是一个左转箭头,提示他方向。
又一次左转,许阳已经走了一个正方形大圈。这次左转方向的终点,就是他一开始出发的。
“我倒要看看,你在弄什么玄虚。”许阳微微皱眉,脚下加快了步伐。
这最后的三百里路,却有了一丝变化,变得越发阴森起来。太阳索性藏到了浓重的阴云之中,四周悄然升起了一重迷雾,原本寂寥的荒野,忽然多出了隐隐约约的一条条黑影,在漫无目的地走动。
“这些黑影,应该都是鬼魂。”许阳做出了判断。他能清晰地看到,有一些苍白的鬼火,在周围跳跃,将其中一些黑影扑倒撕咬,吞吃下去。
这些苍白鬼火,应该就是阴鬼了。它们仿佛有着严格的分界,只在划定的区域内觅食。它们的食物,自然就是周围那些黑影鬼魂了。
“奇怪,这些阴鬼,似乎是被人豢养的牲畜一般,怎么会这么听话?”许阳看到有个别阴鬼,明明已经感知到了他这个大活人的气息,却连一点凑上来的动作都没有,依旧卖力地扑杀那些黑影鬼魂,享受其灵魂力量。
不知不觉,三百里的路程已经到了。许阳眼前,赫然又出现了一座高大的石碑!
“这……这里明明是我开始行走的那一点,怎么可能再次出现石碑?我明明记得,我出发的地点是一片荒原,连一块残碑都没有……”面对这种超出认知的现象,许阳感到了深深的迷惑。
“欢迎,来自魂族的朋友。”一个干涩的如同骨头摩擦的声音,从侧方传来。
许阳向侧方看去,只见说话之人,全身都笼罩在一层黑影之中,看不真切面容。
“你是风云族的那个人?”许阳发问道,“不对,你的声音和他不同。”
“魂族朋友你猜错了。”那黑影的头颅部位,两颗炽白色的光点缓缓亮起,那是他睁开的眼眸,“我是此地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