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2章 最佳代入感
两人灰溜溜回到勤政殿。
杨采薇答应做金丹高人,但必须是在生下太子之后,这让孙蒙有些沮丧。
秦行之劝他:“你多努努力,争取一年一个,就不信生不出个带把的。太后几十年你都能等,杨采薇才多大,真没必要着急。”
孙蒙摇头:“话是这么说,可太后和采薇不是一回事啊。自己媳妇儿,朕当然愿意她永远年轻美貌,看着也养眼嘛。若是运气不好,十年甚至二十年后再变金丹高人,朕岂不是亏了?”
“原来是这么个心思。”秦行之乐了,“胖子,早跟你说过,高人只是第一步,平时也要多学点修道知识,露怯了吧……你以为驻颜丹是干嘛用的?”
孙蒙眼睛一亮:“你是说……”
“没错,驻颜丹唯一的作用,就是让人永葆青春。”
孙蒙顿时如释重负。
忽然咦了一声,不解的问:“那母后服用驻颜丹,岂不是浪费了,她应该没这个需求吧?”
秦行之笑了笑没说话。
浪费?别闹了,女人无论年龄大小,都希望永远青春年少,这和“需求”没一毛钱关系。
从这天开始,孙蒙立志辛勤耕耘。
小道士是个胸无大志的人。
他常说自己“视钱财如粪土”,事实当然不是那么回事,但也不完全是忽悠人。
当初俩道士穷得叮当响,最大的愿望是能吃饱穿暖、不必跟土地爷争地盘睡觉。如果秦行之真沉下心想办法赚钱,凭他的“才学”,也不至于混得那么惨。
说白了,他没动力。
遇上沈怜儿,确切点说是胡一菲开始,少年人春心萌动,终于有了爱慕的对象。想抱得美人归,除了厚脸皮死缠烂打之外,自己也得有点资本吧,难道让沈怜儿一个娇滴滴的大美女,陪俩野道士风餐露宿一辈子?
于是小道士开始主动想办法赚钱。
无论是百花阁等同于乞讨的以诗词换钱,还是本质上是打家劫舍的偷人银票,乃至后来的所有冒险行为,其实都是因为这个原因。
知道世上真有神仙,小道士才算有了自己的理想,那就是飞升成仙。
当然,和大多数修行人不同,他追求的是彻头彻尾的“拔宅飞升”:不仅自己要做神仙,身边所有亲人都得上天逍遥才成。
可小道士自己都清楚,这个理想太渺茫了。
至于建一个大大的后宫……娶了三个媳妇就开始力不从心的小道士,早已丢掉这明显是坑自己的追求。
到了今天,秦行之官居恨天伯,有权有钱,还有皇帝这个超级后台可以利用,至少对胸无大志的他来说,世俗追求到头了。
老道他们全成了金丹高人,洞府也找了回来,随时都可以重开山门,收一堆徒弟光大门派,作为鸿蒙派掌门的追求,似乎也到头了。
那么,接下来该做什么?
探寻恨天转世的秘密,为什么从一千多年后莫名其妙来到这个世界,先做恨天,再做孙昊,最后变成现在的秦行之?如果有人害自己,那家伙是谁?
还是继承恨天遗志,一门心思上天庭闹腾?
或者,想办法把前几世缺失的记忆补全,从而揭开所有秘密,不做糊涂蛋?
别傻了!
生活如此美好,棒槌才自找麻烦。秘密,它耽误吃饭睡觉,还是耽误和三位娘子愉快的玩耍?
小折腾怡情,大折腾灰飞烟灭啊。
于是在孙蒙立志勤恳耕耘的同时,秦行之也做出一个愉快的决定,那就是安心待在京城混日子。
平时陪沈怜儿等人玩耍——别误会,真的是玩耍,不是隐喻。隔三岔五跑皇宫和孙蒙聊天打屁,询问一下他是否耕耘得足够辛勤,有没有偷懒。偶尔钻进洞府,打理一下灵药田,或者画个符、炼个器。
美中不足是,秦行之本身没有修为,如果不借助别人的法力,就只能等棒槌积攒法力。
棒槌类似秦行之的丹田,他可以用其中的法力画符、炼器,也能用它打开储物戒。但区别还是有的,远不如真正的丹田方便。
武学院,秦行之一般不过去。
他用最浅显的白话写内功心法,又配上详尽的图画补充说明,是个人都能学会,根本不需要他手把手教。如果有人学不会,那么解答疑难也没用,他应该去看脑子。
……
醉仙楼,宜州府最著名的酒楼。
若是客人在三楼靠窗雅座,喝到微醺之际,凭窗往下眺望,顿时有种高高在上、俯瞰众生、犹如神仙般的美妙感觉,故称“醉仙”。
当然,消费也绝对不菲。
对耶律宗全来说,钱能解决的问题,根本就不是问题——他自己有积蓄有牧场,实在不行跑去跟儿子要也绝无心理负担。
耶律宗全传位纯属被迫,不是主动放弃大权。然而这种光花钱不干活、属于太上皇的独特幸福,孙蒙还没来得及体验,先让他享受到了。
此时耶律宗全坐在三楼靠窗的位子上,慵懒的听跑堂小二报菜名。
各式各样的菜名连珠炮一样从小二嘴里冒出,让耶律宗全暗中赞叹:一个跑堂的小子,说不定连字都认识不了几个,怎么就能背下这么复杂的东西?
小二报完菜名,期待的看着耶律宗全。
“上面你说的,全给朕……真有钱的我来一份。”
小二一愣,随即大喜。
有钱有爱显摆的暴发户,可不是每天都能遇到的。
他不了解,耶律宗全每到一处酒楼,从来都是点上所有的菜,挨个品尝。不是土豪炫富,而是享受每道菜肴带给他的新奇感。
甚至,连听小二报菜名,对耶律宗全来说,都是一种特殊的享受。否则的话,反正每道菜都要,他又何必多此一举?
“好嘞,客官喝点什么?”
耶律宗全淡然而笑:“你给某推荐一下。”
小二抖擞精神:“小人一见客官,就知道您是位豪气干云的人物。本来呢,宜州府最出名的酒是瑞露,不过这种酒绵软甜腻,小人估摸着,您不会喜欢。最近咱这儿流行一种名叫‘顶门开’的烈酒,客官要不要试试?”
耶律宗全来了兴趣:“哦,南方也有烈酒?”
“客官这话问得有意思,南方为何就不能有烈酒。当然,以前我们宜州府的食客确实不喜烈酒。不过现在不同了!”
小二脸上露出骄傲之色:“自从大齐击败恨天宫那群该死的贼寇,许多客人就喜欢上了烈酒,说是这样才过瘾。由此,顶门开就流行了起来。”
耶律宗全笑了:“朝廷打败恨天宫,跟你们……呃,咱们小老百姓有个毛关系。”
小二心不服:“咱们百姓求的,无非是个安居乐业。朝廷腰杆子硬,你我就不必担心被外族欺凌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