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6章 土司之法
“只是不知经略于西南,到底有何打算?”
在问出这番话的时候,沐天波的双眼盯视着丁玉杰,不由自主中,他的呼吸开始变得有些急促。甚至就连忙那目光中也带着期待,那心跳也是越跳越快。
因为,丁玉杰的回答,甚至可能直接决定着沐家的命运。
或许,他曾以为到大明大势已去,已经到了无可挽救的地步,所以他才会将所有的儿子都入赘给了当地的土司,想以此来为家族留下香火。并发誓要以身殉国,与大明共存亡。
没有了大明皇帝,那来的沐国公,沐家与大明是荣辱与共的。
当时他决心与大明共存亡。但是现在已经看到有机会重振沐家声威的他又岂会错过这样的机会?
毕竟,多年来,这是第一次,第一次看到沐家重回昆明的机会。至少在此之前,他还没有像现在这么如此确定,沐家有重震声威的机会。在丁玉杰来见他之前,他曾的暗自寻思着,也许待到大明的天下恢复之时,他可以重新把入赘给了土司家的两个儿子,也就是沐忠显、沐忠亮都重新召回身边,然后做个太平国公。
如果说,在丁玉杰求见之前,他当时还只是寻思着与南京做个大明的安乐国公,至于沐家曾经的辉煌,不过只是过去罢了。
没有兵,沐家永远不可能恢复过去的声威。
那么现在,丁玉杰的求见,却让沐天波看到了重建沐家、重建黔国公声威的可能,也正因如此他才会如此激动。丁玉杰的求见之前,其在缅的一举一动都带来了一个信号——朱明忠有意西南,这意味着沐家对于朱明忠来说,就有了利用的价值。
只有拥有了被利用的价值,才有可能借助在被利用的同时,壮大自己!
“国公,下官来时,经略来时曾叮嘱道,这中兴大明非一人一军所能成,如果想要中兴大明,非得全国上下,所有仁人志士共同努力不可,而西南亦是其中重中之重,而欲于清虏手中收复西南,就非得借西南土兵,而欲借西南土兵,又必须收服西南诸土司,而欲收服西南诸土司,非得沐国公不可!”
一句“非得沐国公不可”只让沐天波的心情一阵激荡,一切正像他猜测的那样,现在,所需要的只是抓住机会。朱明忠对他有所图,他同样对朱明忠有所谋,现在所需要的就是双方就一些利益上的东西,达成一致。然后籍此恢复沐家的威望。
“所以,经略对下官言道,若是得沐国公支持,那么重建三宣六慰,并借三宣六慰土兵收复西南,自然是指日可待!”
而对丁玉杰抛来的诱饵,沐天波并没有立即吃下来,重建三宣六慰固然让他颇为心动,但是同样也很清楚,这重建三宣六慰并不是嘴上说说那么容易。
更何况他朱明忠能不远万里派人来此迎架,自然并不仅仅只是重建三宣六慰那么简单。或许当初沙定洲叛乱时,当初年青而不知兵不知政的他举指失措,以至于错失昆明,但是现在经过十几年的颠沛流离,一番磨砺之后,自然知道朱明忠插手西南,恐怕并不仅仅只是为了重建三宣六慰。
更何况,他之所以愿意被朱明忠利用,所想的可不仅仅只是被其用过就丢,或者说他之所以愿意为其所用,并不仅仅只是为了恢复大明的天下,同样也是为了恢复沐家于西南的,沐家于云南的地位,这才是他选择与朱明忠进行合作的根本前提,他是大明的忠臣不假,但他同样也有自己的利益需要去维护。
“若能得经略和丁主事相助,重建三宣六慰岂不是信手拈来之事,不过,丁主事,只是不知,经略于三宣六慰又有何打算?”
已经冷静下来的沐天波笑着反问道,对于“三宣六慰”,他并不怎么关心,毕竟这“三宣六慰”除了三宣勉强算是内边之外,其它不过只是外边区,对于沐家来说,沐家的根本在云南!
也正因如此,他才乐意把“三宣六慰”拿出来做交易,从而换取朱明忠的支持,空有威望的他很清楚,想要收复云南,不仅仅需要“三宣六慰”的人丁、饷税,更需要朱明忠的支持,需要其提供粮饷,需要其麾下的忠义军,若是没有大明的中军,那些土官又怎么可能百依百顺,听从命令?最后甚至都有可能成为另一个沙定洲。
所以,他需要朱明忠的银钱与军队!但,朱明忠需要什么?只有知道对方的需要,双方才有可能进行谈判,最终双方的利益才能达成一致。
“经略的意思是借鉴旧时的土司制度,基本的一个核心就是保留‘三宣六慰’各族原有土司制度,维持其上层在其部族之中原有的特权和地位,通过他们对‘三宣六慰’实行间接控制和统治,不过至于其它也有一些构想,经略想要听一下国公您的看法,毕竟,国公于西南诸夷更为了解,至于经略与在下,不过只是道听途说罢了。”
虽说知道沐天波于经略有所求,亦有所图,因此有求于经略,但丁玉杰仍然显得极为客气,语气中完全没有明朝文官对勋贵的轻视,更没有文官的那种清高,或许,这正是江北官场与其它地方不同之处。
“丁主事只管直言。”
对于其客气颇为受用的沐天波略点下头,请其说下去。
“国公,经略以为这地方土司首先必须要承认我大明在这里的统治权,如此才能维持当地的统治秩序,”
这是土司制度的核心,其核心正是在于那些土官认同大明对其的统治权。
“理当如此,土官接受我大明颁赐的金字红牌、勘合和信符,就是承认我大明于此地统治。”
沐天波略点头,至少到现在,他都没有听出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无非就是寻常的土司制度罢了。
“至于贡赋方面,可以参照之前缅甸王统治时期定下的数额,向当局交纳贡赋。各邦首领之间的冲突由我大明仲裁,当地的森林和矿产资派归属当局所有;当然我大明承认当地土司传统的‘权利和习惯’。嗯,用经略的意思来说就是,土司只担负进贡的任务,基本上也就是维持原有的土司制。可以制定朝廷律法从而保证充分保障土司、谬沙(食邑者)以及税收官的地位得到保证,成为我朝于六慰体系中正式行政官员。”
“成为我朝于六慰体系中正式行政官员?”
沐天波诧异的反问一声,这倒是让他感觉有些诧异,过去土官或许是“官”,但是谁都没有把他们当成“官”,至少没有人把他当成大明的“官”。
“这是何意?”
“嗯,这么说吧,这个体系就是我大明于‘三宣六慰’统治的一个体系,现在阿瓦城已经为我所下,那么未来阿瓦将会作为定南同知所在,而定南同知则专事抚夷,在定南同知下,即是旧时‘三宣六慰’各邦土司,虽说复建三宣六慰,但绝不会仅仅只局限于旧时‘三宣六慰’的限制,经略的意思是分而治之,确认各土司数量,然后再分授土官,无需拘于‘三宣六慰’的局限,土官多则便于我大明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