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0章 这和尚
李绩撑过了和尚的攻击,几乎与此同时,和尚也在扛李绩的攻击,另外五十万道剑光满带杀意的聚合一劈,不是可以掉以轻心的!
阿难法伞,昊天华盖,琉璃金身,和尚的三道自以为坚不可摧的防御被一一破开,剑修的飞剑中似乎自带一种神秘的破甲能力,无视了佛法加成,信念的凝聚,同样在和尚金光灿灿的法体上,破开一个碗口大洞!
和尚用阴谋取得了先攻之利,李绩却用自己更纯粹,更强大的攻击为自己板回了一局。
两败俱伤!
在李绩的判断中,和尚这时应该拉开距离,反正他有山势所累,跑又跑不掉,在拉开距离后放出佛门法像进行战斗是最好的选择,持久之下,如果他找不到解决山势的拖累,迟早会陷入死地,无力翻盘。
但让他奇怪的是,和尚并没有选择远离,而是维持距离不变,又观想出一尊布袋罗汉:因揭陀尊者,手持布袋,其内佛音渺渺,震人神魂。
这次,李绩有所准备之下,论施展,论出剑速度,可就非和尚能比!
和尚那里布袋罗汉还在成形,李绩已经是百万剑光直取敌身,一丝防御剑光也不留,这已经不是以伤换伤,而是以命换命!
这样极端的选择也唬了和尚一跳,再聚佛光普渡,却发现根本无法阻止源源不断的飞剑,如果坚持,自己的布袋罗汉能不能伤了对手神魂还不好说,但自己将大概率死在凶厉莫名的飞剑群下!
虽然他有重生之能,也不惧被斩,但这样的战斗不是他愿意继续的,已经没有意义了!
于是不再硬扛,而是把手一指,苇渡灵江,人已出现在万里之外,飞剑的射程范围之外;同时,李绩只感身体一轻,所有束缚都已不在,
他心有所悟,却是不想放过这可恶的阴损和尚,一个纵身便拉近了双方的距离,飞剑飚出的同时,却感身一滞,那该死的山势之压又出现在了他的身上,只纵了一下,便得继续爬!
和尚嘿嘿一笑,抖手放出数个华盖,身体却极滑溜的飘向另一测,李绩注意到了他的移动轨迹,却是不离飘渺峰数万里范围之内!
再次感觉身体一轻,又恢复了纵剑的能力,对这门诡异的佛门搬运术的施法效果有了清晰的理解:这东西和道门的山压之术确实不同,有其优势,也有其劣势,
优势是因果之剑斩不断山体和受压者之间的联系,这源于佛门深遂的奥理;劣势是施法人和受体,还有飘渺峰这三者之间的距离必须控制在一个范围之内,才能有效山压!
也就是说,李绩只要和那和尚,或者和飘渺峰保持足够的距离,就不会被山压所镇。
问题是,如果他离的远了,这阴损的贼秃会跟上来么?
无解!除非在本质上斩断这层和飘渺峰的联系,可惜他现在对此一头雾水,毫无头绪!
和尚在飘渺峰上晃出身形,胸腹处的大洞已经愈合,就和李绩的臂骨和肋杈子一样,他们这样的境界层次,这些皮肉之伤很难造成太大的伤害,稍微缓出点时间,尽复就是片刻之事。
“啧啧,这小泼烂货,好狠的心肠,好凶的剑法,就不知道让着点前辈么!”
李绩也笑道:“老贼秃子!忒般阴损,穿道袍的和尚,你们佛祖要是看到这些,会不会从棺材里跳出来抽你这个不敬佛祖的弟子?你这六字真言都能融入骂街中,也是奇才,这是什么禅?污口禅么?”
那和尚却不以为意,“脏话口中过,佛祖心中留;道袍穿我身,一心只向佛!行走黑暗中,心中有光明!
我心中有佛,至于外表言辞怎样,有关系么?”
很有道理的样子,其实就是不拘小节的无耻罢了,这一点其实和他很像;李绩知道对这样的人是无法口头争胜的,和尚这个职业精研佛理,个个都是扯淡雄辨的高手。
“我要在你这飘渺峰盘桓些时日,领略自然风光,追忆前贤伟迹,你怎么说?是拒是打是留,总得有个态度!”
按李绩的脾气,是很少这样和暗下阴手的对头口头争论的,但这贼秃实力了得,又靠着这山势,基本处于不败之地,他短时间内恐怕还真没什么有效的方法来应对,但现在知道了和尚的底细,他也不怕,所以,该逛还得逛,管你和尚不和尚,大不了一直战斗就是了。
和尚想了想,大概也是觉的这剑修不好惹,就算在自己的地方,也很难给他造成真正的伤害;关键是,自己也不可能永远待在飘渺峰,如果未来离了这山,那么山压的强手就不复存在,虽然他也有其他方法来替代,但却不可能像飘渺峰这样能把一名修士完全锁死。
“可!我可以解了你的山压,但你必须保证不在我的山头捣乱!”
“我可以保证不追究你偷袭我在先,但你同样必须保证在之后你不会故伎重演!”
两人一拍即合,和尚一指天,一指地,“昙盂寺妄言,在此敬告诸方神佛……”
李绩一指地一指天,“西昭剑府将军,在此敬告剑心剑灵……”
很快,立誓完毕,和尚嘴中再发真言,“吽哞叭呢嘛唵……”
李绩只觉心中一轻,有冥冥中的羁绊离体而去,暗道佛门神通果然不同,这份控制和道门相比是另有神妙,隔道如隔山,其中真相却是不好揣测。
和尚去除了山压之咒,目露疑惑,“西昭剑府?这个名字似乎有些古老?”
李绩就呵呵笑,“昙盂寺?这个名字好生熟悉,我府中床前常备之物……”
其实对真君这样层次的修士来说,所谓立誓就是个笑话,没人肯把自己的誓言轻易立下,对自身的羁绊约束太大,又怎么可能自缚手脚?
所以对他们来说,既然双方都有意罢手言和,那其实就已经定下约定,剩下的不过是走走形式而已。
所谓一言而决,便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