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7章 庄小姐

庄小姐很漂亮,很妩媚。

这是离玄阳观不远的一处低矮民房,也算是老城区了。

随着时代的发展,老城区的平房区,都快变成了贫民区的代名词。

不过庄小姐住的这座平房,只是外表看上去低矮寒酸,进到里面,却发现装修得非常精致,相当的新潮,就算在王为眼里,也算得上奢华。

只是那浓重的脂粉香气,让王为有点受不了。

这辈子,王所也进过不少美女的闺房,比如白大队,比如米总,比如唐依依,个顶个都是大美女,但她们的闺房,也没有这么重的脂粉香气。

熏得王所都有点头晕了。

原以为庄小姐这里就算不是戒备森严,肯定也得是铁将军把门,不是那么好进的。谁知这闺房的房门压根就没锁,更加没有什么戒备,不要说“内有恶狗”,连小猫咪都没看见一只。

完全不设防。

王所没有遇到任何阻碍,就这么大摇大摆走进了闺房。

不过这浓重的脂粉气和王所看到的一切比较而言,又不算什么了。

王所进门的时候,庄小姐正在对镜梳妆。

穿得也很娇慵,就是一袭粉红色的丝绸睡袍,就这么懒懒地坐在梳妆台前,对镜描眉。

连见惯了美女的王为也不得不承认,庄小姐确实长得很漂亮,神态也非常妩媚,单看脖子以上,是个不折不扣的大美女。

脖子以下,王为没怎么细看。

看到“庄小姐”喉间那微微凸起的喉结,和睡衣下一片扁平的胸部,王所觉得已经足够了。

没错,这位娇俏妩媚,正在对镜描眉的“庄小姐”,是个男人。

不折不扣的男人。

如假包换!

但这里也不折不扣是个闺房,也如假包换。

一时间,王为甚至怀疑徐锦龙是不是带错了地方。

实话说,王为脑海中有关“庄小姐”的记忆确实不多,因为当初他办的盗窃案里,就没有这个“庄小姐”,只是听徐锦龙团伙提到过有这么一个人。而泄密案的主犯,也是庄小姐。

这就是王为记忆中有关“庄小姐”的全部资料。

庄小姐到底是男是女,不得而知。

老实说,在此之前,王为也没想到,庄小姐是个男的。

或者,用后世的话说,是个伪娘。

王所觉得有点违和。

倒不是说王所歧视伪娘,关键王二哥是个直男,而且钢铁直男。所以看到这么妩媚的一个男人对镜梳妆,王所心里头真是五味杂陈,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好在王所今儿来这里不是来看对象的,是来破案的。

从庄小姐出奇镇定的态度来看,王为觉得,应该没找错人,徐锦龙为什么害怕“庄小姐”,也算是找到了合理的答案。

在直男的心目中,如此娇俏妩媚的伪娘,都是可怕的,会让人不由自主地起一身的鸡皮疙瘩。

王为相信,庄小姐应该已经发现他了。

他进门的时候,尽管没有闹出太大的动静,却也并没有十分注意,就这么走了进来。推门的时候,还发出“吱呀”一声。

然后就这么站在庄小姐身后,看着他描眉。

如果这样,庄小姐都还没察觉身后有人,实在是说不过去。

“兄弟,你先等一等啊,我画完眉再跟你说话。”

王所正四下打量呢,梳妆台前的庄小姐就开口了。

庄小姐这一开口,又让王所浑身轻轻一颤,几乎要产生错觉,是不是自己眼花,看错了?

这明明就是个女孩子的声音,又尖又娇,哪里像个大男人了。

“要不,你看中什么了,随便拿……我这里平时很少有客人来的,你能找到这里,就是缘分。你看中什么都可以,我OK的。”

庄小姐不但妩媚时尚,还很新潮,一不小心就飚起了英语。

王所摇摇头,努力将心中的违和感强压下去,沉声说道:“不好意思,我是警察。”

“是吗?瞧着有点不像啊……”

庄小姐的语气略略有点惊诧,但自始至终,都没有回过头来,就这么背对着王为说话,而且手上也没闲着,一直都在很细心地给自己描眉。

这份养气的功夫,王为也还是暗暗佩服的。

想比徐锦龙的故作镇定,庄小姐是真的镇定自若。似乎王为的警察身份,对他并未造成任何震慑,仅仅只是觉得惊讶而已。而且这个惊讶还是来源于王为自身形象和警察身份的不合拍。

却不知道他一直这么背对着王为,又是怎么“瞧见”的?

或许,这屋子里还有些布置,是外人看不见也察觉不到的。

否则的话,再艺高人胆大也解释不过去。

警察要抓你,你就再牛皮哄哄也不行。

真抓到号子里去,牢头狱霸上来一顿招呼,看你还装不装逼。尤其庄小姐这种细皮嫩肉,长得特别漂亮特别妩媚比女人还女人的小鲜肉,进了号子,可就不是一般的难熬难受了。

当然,一个连徐锦龙都害怕的伪娘,进了号子,到底谁欺负谁,那还不一定呢。

王为已经亮明身份,庄小姐依旧这么好整以暇,肯定得有所仗恃。

“警官,贵姓啊?”

庄小姐一边描眉,一边轻笑着问道。

“姓王,王为。红玉派出所刑警中队长。”

王为亮出了警官证。

你回不回头,看不看是你的事,该走的程序一定要走,这是多年从警养成的良好习惯。

“红玉派出所?”

果然,庄小姐也和徐锦龙一样表示了惊诧。

“王队,你是不是搞错了?我没在红玉镇那边搞什么事啊。红玉镇那边,又没有什么值得下手的目标……”

庄小姐说着,“咯咯”一笑,笑声清脆,语气轻蔑,让王所心里又是一阵恶寒。

王为知道,扒手小偷也是分等级的。

杨小刀,偏头,罗宝这种,等级不高,在公交车上,市场,医院这些地方混饭吃。当然,他们比那些专门在市场偷肉皮之类脏东西的小偷又要“高级”一些。

徐锦龙这种“大哥级人物”,江湖上身份地位不低,等级却也不高,一样要在公交车,市场,医院这些地方扒钱过日子。

还有一些小偷,专门出入大宾馆大酒店,偷的都是“高档货”。

在扒手小偷群体中,这就是等级比较高的了,见多识广,平时穿得齐齐整整,人模狗样的,如果不在他们行窃的时候当场抓获,别人还以为他们也是住酒店的客人呢。

无疑,庄小姐就是这种“高等级”小偷。

其实说白了,都是贼。

偏偏这种出入高档场合的贼就自以为比偷肉皮的贼要高端。

一念及此,王为脑海中不由自主又冒出何小翠的模样来,现如今的何小翠,已经开始混酒店和夜总会了,相比她以前在路边店做买菜老头的生意,似乎是要高档得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