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2/3页)

到处都是警卫,黑色与银色相间的制服在人群里特别显眼。这可是首星期五,他们没工夫干站着。他们配备着步枪和手枪,不过这毫无必要,因为按照规矩,警卫都是银血族,而银血族根本不会把我们这些红血族放在眼里。众所周知,这儿没有什么平等。就算你一无所知,也能只看一眼就把我们区分开来:银血族能站直——就这么一个外表上的特点足矣。至于红血族,我们的背是驼的,腰是弯的,为日夜劳作所累,为渺茫无期的希望所累,为命中注定的绝望所累。

角斗场是露天的,里面和外面一样热。奇隆一如既往地机灵,把我拉到了阴凉下面。我们是没有座位的,只有一些长凳,而那些银血族却坐在上层的包厢里,享受着舒适清凉。他们的包厢里有饮料、零食,盛夏里也有冰块,还有加了衬垫的椅子、电灯,和其他我永远无法靠近的享受。他们却看也不看,只管抱怨着“糟透了的环境”。如果有机会,我会叫他们体验一下什么叫“糟透了的环境”——所有红血族人就只有几条硬邦邦的长凳,几张尖声啸叫、亮得刺眼的显示屏,闹哄哄得让人站都不想站一下。

“跟你赌一天的工钱,今天也一定会出现个铁腕人。”奇隆说着把苹果核扔向角斗场。

“不赌。”我回敬道。很多红血族人都会把他们的积蓄押在这场竞技上,指望着多少赢点儿以熬过下一星期。但我不会,奇隆也不会——割开赌徒的钱袋可比真的下注赢钱要容易得多。“你不能那么浪费钱。”

“只要押对了就不叫浪费。铁腕人经常痛扁对手的嘛。”

在所有的对战中,铁腕人出现的概率至少占一半,他们的战斗力超强,比绝大多数银血族人都更适合角斗。他们看上去乐在其中,用超常的猛力把对手当作布娃娃般地扔来扔去。

“那另一方呢?”我猜测着银血族可能派出的阵容:电智人、疾行者、水泉人、万生人、石皮人——看起来都值得一吐。

“不知道哎,希望出现点儿炫酷的,那才有看头。”

对于这场首星期五的盛事,我和奇隆的态度不同。两个角斗士互相厮杀、置对方于死地,我不觉得有什么好看的,但奇隆很喜欢。“让他们自相毁灭吧,”他说,“那不是我们的族人。”

他不懂这场对决的意义。这不是无心的取乐,不是给繁重劳役中的红血族的中场休息,而是蓄意为之、冷酷无情的——示威。他们是在展示力量和权力——只有银血族才能参与角斗,只有银血族才能在角斗中幸存,你们不是银血族的对手,你们配不上,我们高你们一等,我们是神。每个在角斗场上登台的超人,身上都刻着这些话。

银血族也并非自以为是。上个月的首星期五角斗,是由一个疾行者对战电智人。尽管疾行者身手敏捷,移动速度远超目力所及,但电智人还是无情地把他抓住,凭着意念中的强大力量将对手击倒在地。疾行者倒抽着气濒临窒息,大概是电智人用某种我们看不见的手段掐住了他的喉咙。当疾行者的脸变成蓝色时,他们喊停了。奇隆欢呼起来,他押的是电智人赢。

“女士们,先生们,银血族以及红血族,欢迎来到首星期五、八月的盛事!”主持人的开场白在角斗场中回响,经过墙壁的碰撞而放大。他的声音像以往一样干巴巴,这也怪不得他。

在过去,每月一次的“盛事”并不是角斗对战,而是死刑示众。囚犯和战俘被送到首都阿尔贡,在那些围观的银血族的注视下送命。我想银血族一定是很喜欢这一套,所以才有了角斗,用娱乐代替了杀戮。于是这些“盛事”推广到了全国其他地方,不一样的角斗场面向不一样的观众,等级分明。最终,红血族也获准参与其中,并得到了那些便宜的位子。没过多久,银血族建起的角斗场就遍地开花了,就连干阑镇这样的小地方也不例外,而观看角斗比赛,也从一项恩赐变成了强制接受的诅咒。我哥哥谢德曾说过,这些角斗意味着红血族出身的罪犯、异教徒、反抗者的数量急剧减少,那些始作俑者当然乐见其成。现在,银血族要保持态势平定再容易不过,什么死刑、军队,甚至警卫,都一概不用,只需两个角斗士就能把我们吓死。

今天,就又有这么两位登场了。首先步入白沙角斗场的名叫康托·卡洛斯,是从东部哈伯湾来的银血族。大屏幕上清晰地映出了他的样子,谁都看得出来,这就是个铁腕人:他的胳膊有大树那么粗,筋肉紧绷,血管凸出,硬邦邦地撑着皮肤。他咧开嘴笑的时候,我能看见那一口掉得差不多的破牙,仅剩的几颗也状况堪忧,没准儿他小时候曾经和自己的牙刷干过一架。

奇隆在我旁边叫起好来,其他人也跟着嚷嚷,警卫瞅准声音大的扔过去一条面包。左边,一个小孩尖叫着,另一个警卫给了他两张亮黄色的纸——那是额外用电配给的许可。这些都是为了让我们欢呼,让我们尖叫,让我们看——尽管我们不想。

“这就对了!让他听听你们的声音!”主持人拖着长音,声嘶力竭,“下面出场的是他的对手,来自首都的萨姆逊·米兰德斯!”

站在先登场的那坨人形肌肉旁边,这一个显得既苍白无力又病病歪歪,但他的蓝钢胸甲打磨得耀眼夺目,很是不错。他可能是谁家的支脉子孙,想在角斗比赛中一举成名。他明明应该很害怕,看上去却出奇地冷静。

这个人的姓氏听起来很耳熟,但这也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很多银血族都出身名门,家族成员多达数十个。在我们这个地区——卡皮塔谷,居于统治地位的家族姓威勒。不过在我有生之年,还从没见过威勒领主一次,因为他一年也不过出巡一两次,而且从未屈尊踏入过我们这些红血族人的村镇。有一回,我看到了他的船,油光锃亮的,挂着绿金相间的旗子。他是个万生人,当他经过的时候,两岸的树一下子枝繁叶茂起来,花也都从地里钻了出来。我觉得这景色挺美,另一个大点儿的男孩却朝船上扔石头。石块落在河里,所有人都毫发无伤,但他们还是把那个男孩抓进了看守所。

“一定是铁腕人赢。”

奇隆皱了皱眉:“你怎么知道?萨姆逊的异能是什么?”

“管他呢,反正他必输无疑。”我嘲讽着,准备看比赛。

角斗场里响起了铃声,很多人都站起来,翘首以待,但我坐在那儿,用沉默以示抗议。我有多安静,我的内心就有多愤怒。愤怒,还有嫉恨。“我们是神”这句话一直盘桓在我脑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