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第2/2页)

他笑了笑,掐算了下今儿的日子,无声无息地离开此地,向山海柱更深处走去。

山海柱上大部分地方光秃秃的,地面都是青黑色的坚硬岩石,上面布满错乱的剑痕刀痕。只有东面有一小片树林,很少有弟子会过去。

那儿立着一块碑。

方拾遗每年这个日子都会在练完剑后过来看看,不怎么讲究地盘腿坐到地上,看着那块碑和微微鼓起的坟包,从百宝囊里摸出一坛子酒,倒到碑前,嘀嘀咕咕:“老乞丐,你很长脸了,凡人有几个能埋在这儿的?”

墓碑上没名字,方拾遗也不知道老乞丐叫什么名字。

他并非缅怀,也没有多难过,静静地在碑前坐了会儿,起身准备回去接孟鸣朝。

一回头,才发现孟鸣朝抱着猫站在他身后。差不多一年过去,小鸣朝拔高了不少,唇红齿白,精致得不似凡人,蹬着皂白的长靴,穿着毛领锦衣,身子挺得笔直,像个从世家走出来的小公子。

“师兄?”孟鸣朝看了眼他身后的无名碑。

方拾遗回神:“哎,小瞌睡虫,醒了?那就来拜拜吧。”

孟鸣朝也不问这是谁,放下蛋蛋,走到碑前,认认真真地拜了拜。

方拾遗看他乖巧,心里甚慰:老乞丐,你看,我连儿子都有了。

孟鸣朝不知道他心里想的什么,拜完了,才转过头,目光里透露出好奇。

方拾遗蹲下来,示意他趴到自己背上。

背起来了,才发现这团子看着长大点了,还是那么轻飘飘的。

他的声音很温和:“想知道我名字的由来吗?”

孟鸣朝点点头。

方拾遗的步子很稳,他还没长成个成熟的男人,肩膀是少年的孱弱单薄,却已经让人觉得安稳放心:“我出生就没了家人,是一个老乞丐捡到我,他自己都饥寒交迫,却还是把我养大了。他说我是他的冤家,自己倒了大霉,捡了摊破烂,就给我起名叫拾遗。”

他飘飘忽忽地露出个有些难过的表情,即使没人看见,也还是转瞬即逝,妥帖地收拾起转瞬即逝的脆弱,当真没心没肺似的,“老乞丐脾气大,嫌我麻烦,后来闹饥荒,他为了给我要一口饭,被个大户人家的家丁打断腿,没熬过冬天就死了。”

天上又飘起了细雪。

孟鸣朝沉默下来,蹭了蹭他的脖颈,然后伸手盖在他的头顶。

方拾遗望向覆满茫茫大雪的长阶:“师父捡到我时,他的尸首早就烂了。这是他的衣冠冢,我亲手挖的。”感觉到孟鸣朝的呼吸颤抖,他笑了笑,“不必为我或为他难过,修仙者生死尚且难料,何况凡人?他老早投胎重新做人了,没我当拖累,他这辈子应该比上辈子过得好。”

蛋蛋跟在他身边,舔了舔爪子。

方拾遗不再说话,周身灵力鼓动,弹开雪花,隔绝寒气,背着孟鸣朝,一步步地从染雪的长阶,慢慢走回揽月居。

他的体温似乎透过衣物,一点点传来,温厚、沉静,能阻隔世间一切苦难,只捧来温暖。

恍惚间,孟鸣朝觉得这就是很好的一生了。

快到山上时,孟鸣朝搂紧方拾遗的脖子,俯到他耳边,气息冰凉:“师兄,我可以和你一辈子在一起吗?”

凡人的一辈子,统共不过生老病死几十年,聚散如云烟。

修士追逐长生,这辈子或许太长,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可惜少年人不知愁滋味,掂了掂小师弟,回答得年少轻狂、漫不经心:“好啊。”

说的人说了,听的人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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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该长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