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当裴明珠风情万种出现的时候,我正在奶茶店里和一对情侣掐架。
用后来奶茶店大娘的话来叙述就是,当那个浑身银光闪闪的女人经过时,小姑娘一把站起来,威风凛凛地掀了面前的小木桌,上去就扇了对方一耳光,最终二人便厮打在了一起。
其实这真的算美化了我,真实情况是,当我自认威风地冲上前去找那丫决斗的时候,我压根没有想过对方会还手。我记得曾经有人飞扬跋扈地对我说,夏平安,知不知道耍横最决定性的一个因素是什么?是气势。只要你气势做得足,别人见你整一幅黑社会模样谁他妈还敢来招惹你啊!不管有钱没钱的都怕耍流氓的,到时候你就是跑别人头上去拉屎,他也得乖乖当你的茅坑。
所以当时的我就鼓足勇气,将这个方针实施到了底,我的气势很足,不仅如此,骂人的中气也很足。只是那个人他忘了告诉我,在这个世界上,耍流氓的也有怕的,他们怕遇见那些不要命的,而我遇见的这个圣斗女战士就属于不要命的范畴,不管她身旁的男人是如何地想要息事宁人。所以到最后,我所有的威风都统统化作了顽抗。
裴明珠着一件亮黄的Prada包裙,背着她的卡其色小挎包,踩着八厘米的缩跟凉鞋,姗姗来迟。她看了一眼厮打现场有些搞不清楚状况,却依然淡定如初,眼神在人群中四处搜索着什么,一旁好八卦的大娘喋喋不休道,哎呀,没想到现在的孩子脾气这么暴躁啊。闻言,裴明珠依旧不为所动,直到她瞄见我耳垂上那颗熟悉的,闪闪发亮的月牙耳钉,那表情便在瞬间惊悚起来,吓了旁边的大娘一跳。
那时,她才注意到原来这场暴力事件的主角是我,接下来,更戏剧的一幕便发生了。一身精致打扮的裴明珠,顺手在柜台抄了一酱油瓶儿,毫不犹豫地几大步过来,雷厉风行地敲在了那个男人头上,颇有点手起刀落的味道。玻璃应声而裂,那男人大概是晕血,看见有红色从自己脑袋上流下来的时候,立马倒地晕了菜。只听得那女人尖叫一声,我还未来得及有所反应,已经被拉住手腕迅速的离开了是非现场。
裴明珠拉着我疯跑了三条街,最后在肯德基门口停下。
我一向不是跑步的好手,800米的最高纪录是6分半,所以每次的体育成绩,我都得去找体育老师死磨硬赖央求打及格。裴明珠每次看我撒娇卖萌,她就止不住地一阵凉意过心头,然后说夏平安,你总是能把全世界除我以外的人忽悠得团团转,就好像全中国人总是能把除清明节以外的节日都过成情人节一样。
画面回到现场。
我半弯下腰,一手捂着肚子,一手拍了拍旁边同样大喘气的裴姑娘,断断续续说话。
麻烦你下次要动手之前……先弄清主次对象好不好啊……
后来裴明珠才知道那男的是在好意劝架,一根手指也没有动过我,但她依然愤慨。
我这不是没有时间来看清形势么!看你们几人拉扯在一起,我还以为他们不要脸的二对一。
我翻了翻白眼,不再试图与她斗嘴,顺势将她拉进了肯德基,直奔二楼洗手间,到达洗手间准备整理一下仪容,才发现我的背包忘了拿,连带我挂在脖子上3年不曾取下的蝴蝶怀表,也一同遗落在了不知名的地方。
在发现这个事实之后,我转身就要朝外面走,却被她一把拉住。
你现在回去找死啊,万一那女人报警了怎么办?干脆我俩打个的直接去警察局好不好啊!
我沉默,半晌后又转回身。
见状,明珠叹了口气,出众的面庞在橘黄灯下更显得美丽非常。我听见她的声音,恍如隔世。
平安,全世界只有我知道,你最大的能耐不是撒泼耍混毒舌腹黑,你最大的能耐,是太会勉强自己。
后来,当所有往事都已经成灰,所有人的面目都已经在我心里模糊,这句话,以及说这句话的人的脸,依然在我记忆里鲜活跳动。
没有给我时间伤春悲秋,裴明珠站回镜子旁,整理了一下身上的裙子,将话锋一转。
诶,你怎么就和那女的掐上了啊。
我站在她身后,条件反射地摇了摇脑袋,不谈缘由。视线的尽头,是女生后颈光滑细腻的皮肤,以及那块突兀的褐色疤痕,顺着一个方向蜿蜒而上,与镜子里那张几乎没有瑕疵的精致面孔形成最鲜明的对比。在那瞬间,我似乎被人扔进了一个暗无天日的地窖,四面八方都是密密麻麻的毒蛇,吐着鲜红的芯子窸窸窣窣地朝我移动过来。
片刻,我突然趴上洗手台干呕起来,明珠吓了一跳,忙不迭地用手拍我背问怎么了,难道真给打成脑震荡了啊?!当时的我脑子特别混乱,喉咙也好像被什么东西堵着就是说不出话,最后才拼拼凑凑出四个字。
我犯恶心。
明珠的手,忽然就停在了半空中,久久再没有动作。
是的,那些我自以为掩藏得很好的情绪,就此被划开一道裂痕。面对过去,面对那永生难忘的一幕,我以为自己所有的知觉都是惊恐。可这一刻才明白,更多的,是恶心。
恶心自己。
以及那青葱岁月里,最纯白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