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勋:法治是官员的护身符
“表哥”杨达才栽了个跟头。或许他怎么也不会想到,竟栽在了自己的名表手里。当然,导火索不是他佩戴的多块名表,而是他在惨不忍睹的交通事故现场面带微笑。
作为一省负责安检的大员,在一场造成三十六人遇难的特大车祸面前,即使没有悲伤或者怜悯的表情,也不能摆出一副悠闲自得、面露微笑的模样。在遇难者家属悲痛欲绝、举国民众为之哀伤的情景下,身居高位的官员居然看起来心旷神怡。即使他对此次事故没有任何法律责任,也不应如此不体恤民众,如此冷漠麻木。公众之所以对“微笑局长”不满,是因为他们看得出来,这位局长大人与民众之间的心理距离十分遥远。没有感同身受,只有隔膜横亘。
原因之一在于,“微笑局长”之类的官员与民众之间缺乏有机的联系与纽带。如果他是由民众选举产生或者由民选的长官任命,恐怕不大可能会有这样的表现,因为他会或多或少感受到民众的力量与情感,甚至还会对黎民百姓心存敬畏。当达官贵人与黎民百姓血脉相连时,前者才可能感受到后者的喜怒哀乐,才可能与后者同喜同悲。因此,想要减少甚至杜绝“微笑局长”的再现,不可不在官民之间的关联上做文章。并且,一旦官民之间心心相通,社会治理的成本将会大大缩小,命令与控制型的高成本模式将退出历史舞台,让位于低成本的民众自治型模式。
如果仅仅有微笑,可能人们还不至于抓住杨达才不放。让人们对他穷追猛打的是,他有一堆价格昂贵的名表,少则几万元,多则几十万元。面对这样一位具有官员身份的“表哥”,人们不禁要追问:这位靠纳税人养活的官员,怎么佩戴如此多的贵重名表?这些表是他用自己的合法收入购买的吗?他的工资能买得起这么多名表吗?他的收入究竟是多少?尽管杨达才辩称,其五块名表系用自己的合法收入购买,但人们依然不买他的账,并要求其公开自己的收入,要求不折不扣的真相。人们痛恨的,与其说是他名表成群,不如说是他的收入不透明。
为了弄清“表哥”的收入,三峡大学的学生刘艳峰向陕西省财政厅递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公开杨达才个人2011年度的工资。虽然这一申请得到了财政厅的答复,但它的回应却令人失望——“杨达才工资收入事项不属于陕西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范畴。”难道他的工资收入属于“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确实没有明确规定官员工资收入属于应当公开的对象,但该条例第九条要求:“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难道杨达才的工资收入不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切身利益?
如果他的工资收入来自纳税人,不可能不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切身利益,因为他们都是纳税人,税收就是他们被征缴的财产。从法理上讲,纳税人有权利知道自己所交税款的去向和用途,有权利知道自己供养的官员之工资收入。如果杨达才的收入来自纳税人,没有理由对纳税人保密,更没有理由认为那是他的隐私。在法治社会里,所有官员的收入都不是秘密或者隐私,政府有义务主动公开,或者登报或者上网等,让纳税人可以轻而易举地获得相关信息。在很多国家,别说官员,就是公立医院、学校等机构职员的工资收入,也应该都能从网上查到才对。
说到底,还是官员财产公开的问题。对此,人们已经喊了多年,甚至都喊破了嗓子,一直也没什么动静。不少官员对财产公开具有抵触心理,认为它会让自己的“家底”曝光于天下,失去获得“灰色收入”的机会。其实,财产公开也具有保护官员的功能,使其免受冤枉之苦。财产公开之后,如果某些官员的合法收入——包括工资和其他收入(比如继承遗产、稿费等)——确实很高,他们穿名牌、戴名表或许并不会遭到民众的怀疑或者不满,被冤枉的可能性大大降低。
尽管“表哥”被撤职了,但撤得似乎有点儿不明不白,公众的疑虑仍然没有打消,没人回答他们提出的问题。从“天价烟局长”的倒台,到“微笑表哥”的落马,虽然彰显了媒体、网络和舆论的巨大威力,但因此栽跟头的官员毕竟属于少数。对付大量不在公共场合摆阔的贪腐官员们,主要还得依赖限权制度与法治的力量,尤其是尽快确立分权制衡机制,落实财产公开制度。尽管法治会束缚官员的手脚,但法治也具有保护官员的功能,甚至可以充当官员的护身符,不仅让他们趋于洁身自好,而且让无辜者不受冤枉。在权力不受约束的社会里,官员固然可以我行我素,但官员也难免成为这种体制的牺牲品,没有人是真正的受益者。
值得强调的是,法治不会自动到来,不会有人施舍,更不会从天而降。它需要每个人的参与和努力,需要众人克服“搭便车”心理,打破路径依赖,走出囚徒困境。在通往法治的道路上,每个人都负有责任,每个人都应从自我做起。哪怕只是呼吁,也很重要,因为休谟曾说过,任何政府的统治都不可能完全建立在强力之上,都不可能无视公共舆论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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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勋,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