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讲 说理是一种公民教养

学习说理不是学习一些能把什么话都“说圆”,把无理变成在理的技巧,而是通过提供真实的信息、事实、知识去说服别人,说理因此是说真话。在说服别人的过程中,有效地说真话,包括条理、逻辑、举例、语言的明晰与生动等等,都是必要的。亚里士多德说:“演说者不仅必须考虑如何使他的演说能证明论点,使人信服,还必须显示他具有某种品质,懂得怎样使判断者处于某种心情。”做到这些不只是一个能力问题,而且也是一种教养。

从小学习说理的教养

说真话并不是那么容易的,即使对天真烂漫的儿童来说,也是悉心教育的结果。人们往往把说真话、不说谎的教育看成是一种德行(道德或品格)教育,这固然不错,但应该看到,作为说理的说真话更是一种“教养”的教育。

约翰·洛克在《教育片论》中把良好的教养(civility)视为德行在日常生活中的显现,教养与德行的不同在于,如果我们公认一个人有“诚实”的德行,那么我们是说,他在所有的事情上都会是诚实的。如果世界上有这样的人,那也一定是非常罕见的。大多数被认为是诚实的人基本上是在一些事情上诚实,而在另一些事情上并不诚实的,例如,再诚实的人也会有需要找借口或推诿的时候,虽然不见得“诚实”,但谁都有需要这么做的时候。

教养意义上的诚实不那么绝对,所以相应的标准也就“低”一些。教养意义上的诚实不是必须做什么,而是应该不做什么。诚实不只是品格高尚,而且更是在人际关系中维持别人对自己的信任,保持信誉,不要丧失可信度,因为这样对自己比较有好处。一个人在说理的时候,要说服别人,没有别人的信任,没有好的名声,被人觉得不可靠,是很难取得效果的。如果一个人在别人的眼里是一个讲理的人,那首先是因为别人觉得他会说真话,比较诚实与诚恳,是一个可以打交道的人。总而言之,比较有教养。在对人的评价中,讲理是一个优点,不讲理是一个缺点,这个区别往往也就是是否有教养的区别。

洛克认为,应该从小培养孩子不要说谎,不要找借口。洛克没有说要诚实,不说谎和不找借口是比较低调和平凡得多的德行,更符合他所说的教养。他说:“幼童因为害怕他们的过失被别人一览无余,便会像亚当的其余子孙一样,去寻找借口。这种过失往往与虚伪相近,且也容易导致虚伪,因此不能加以纵容。”儿童说谎往往是因为以为说了真话会给自己带来不利,或害怕有过失而受到责罚。所以,洛克劝告家长:“您就必须注意,切不可让他因为坦诚而造成一丝的不安;恰恰相反,他自发的认错可使他免除所有的惩罚,此外还应用一些满意、赞同的标志给予鼓励。”这也就是说,要让孩子知道,坦诚对他不但没有害处,而且还会有好处。在我们的生活中,许多人说真话而不说谎,并不一定是受道德律令的驱策,而是出于实际的考量,聪明的政客或商人大多明白这个道理。

洛克还说:“倘若您从(孩子)的借口当中,任何时候都不能找出其间有虚假的成分,那就把它认作是真实吧,切不可表现出点点的怀疑。让他在您面前保持一种尽可能好的声誉,因为他一旦发现自己丧失了这一声誉,您也就丧失了一种重要的、最好的支配他的方式。”这是在说话问题上的无罪推定,在你不能证实是说谎时,不要断言是说谎,更不要加以责罚。这是为了尽量维护孩子的自尊,因为没有自尊的人是绝对学不会教养的。这样对待孩子本身就是一种家长有教养的行为。你如果老是怀疑孩子“狡猾”,并提防他狡猾,就会反而把他往狡猾的路上引,“我们对幼童所能做的最大的一件事,即是要防止他们变得狡猾”。政府不应该像防贼一样地对待百姓,也是同样的道理。

说理是一种教养,这是就教养的两个方面而言的。洛克说的教养有赖于两件事:“首先,从心底要保持一种不去侵犯别人的心思;其次,要学会表达那种心思的最为人接受、最为人喜悦的方法。从其一,人可称得上是彬彬有礼;从其二,则可称得上是优雅得体。后者指的是我们要在表情、声音、言语、动作、姿势乃至整个外部仪态都要表现得得体优雅,以使我们结交、交谈的人心悦、自在。这是一种我们的内心借以表达其礼仪的语言。”

说理是平等、尊重地对待他人,这就需要在说话时避免洛克指出的那些无教养表现,如,“粗俗”(“它使人对他人无礼,不能关注到他人的兴趣、脾气或地位”)、“轻蔑或对人缺乏应有的尊敬”(“这种品质是容易从表情、言语或姿势上发现出来的”)、“吹毛求疵,故意给别人找茬”、“嘲弄”、“刁难”。说理的方式是一个人的人品的显示,至少是一种人品的公共形象。说理是一种尊重和自重的话语行为,只有尊重对方,才能被对方尊重,“与人争辩时,一定要用最温和的态度和尽可能委婉的言语。总之,要从整个行为举止上去表明您并不是故意要与人争辩的。同时,还要伴有对他人表示尊敬和善意的标志,这样我们才能在赢得争辩的同时不致失去了对方的尊重”。

说理是一种与他人交往的方式,应该给人带来快乐和教益,用洛克的话来说,“有助于增进我们的幸福”,“所有的人如此孜孜以求的幸福,乃在于快乐,因此就容易明白,为什么彬彬有礼的人要比能干的人更受欢迎。”言辞傲慢、尖酸刻薄、油滑、暴戾,或者过分炫耀文采、装腔作势,都会给人带来不快,洛克说,有的人“虽然有能力、有诚心”,但“却也难以弥补因为其过于严肃和僵硬的表现给人带来的不安感”。同样道理,说理的人虽然很有文采、论点强悍、理由充足,但因为太咄咄逼人或者油腔滑调而难以弥补给读者实际带来的不快。

作为一种与他人交往的方式,说理还要求一个人在表达自己的看法和主张时能够运用一种不轻慢或侮辱他人智力的文字结构和理性语言。这种尊重理性的语言是说理的,它的说服力存在于书面文字有序展开论点的力量之中。它虽然不追求文学的文采,但也不是不讲究技巧。对于有说服力的个人观点和看法,技巧是阐明和表述的正确方式。不讲究技巧,没有格调,杂乱无章地表达自己的思想,缺乏正确的逻辑或得体的热情,那都会被读者当作是有辱他们的智力和暴露作者自己的愚蠢。有章法的表述是一种表达的途径,但更是一种条理思维的方式,一种成熟智力的显示,一种对透彻而不浮皮潦草的偏好。这样的思维和表达特征,在教育普及之前,是只有少数能够得到良好教育的人士才具备的,因此成为他们的贵族、绅士或上流人士身份标志。今天,这已经成为普遍的公民素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