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蒂芬·怀特
破烂封面书店
科罗拉多州,丹佛
“三个人无法保住一个秘密,除非是其中两个人死了。”
或者除非其中一个是书商,他晓得无言之词的价值所在。
第一句话蕴藏的智慧属于本杰明·富兰克林,第二个蹩脚的引申则是我的杜撰。几年前,如同丹佛成千上万的爱书人爱上了破烂封面书店(Tattered Cover Book Store)一样,我也与它坠入爱河。而那时我还不知道,有一天我会需要一间很棒的书店,这书店能为我守住一个该死的秘密。
那一天还是来了,而破烂封面书店也没让我失望。
它之所以没让我失望是因为乔伊斯·梅斯基斯,不过那时我还不认识她。乔伊斯深信有一种售书的正道,对待顾客的正道。她定了一套售书的原则,以此为经营哲学,而且坚定不移地付诸实践。
说实话吗?这家书店最早位于第二大道的北侧,1970年代我成为那里的常客时,我并不太在乎店主的经营理念和原则。我只知道自己喜欢她创办的这家书店。在这里,我会坐在店里的楼梯上看书,一坐就是几个小时。
而乔伊斯只是那些会让我给别人挪挪位置、腾个地方的人中的一个。
很可能大家都没听说过我的名字。我的第一位编辑曾跟我说过,很不幸我的本名听起来就像个笔名。但我可是已经出版近二十部长篇小说和几部剧作,并发表过一部短篇小说和一些散文的作家了啊。
早在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被放在破烂封面书店的书架上之前,我一生的大部分时间都是个书迷。在丹佛,热爱读书意味着在某种程度上献身于破烂封面书店。
写作并不是我的终身目标。我的灵感来得较晚。一开始我是偷偷地写作。我妻子晓得。我那蹒跚学步的小儿子也晓得(以他独特的方式)。仅此而已。随着写作的页码越来越厚,我努力的成果看起来像部书稿了,我最终告诉自己,我的确是在写书呢,我的确有着当作家的梦想呢。不过出版小说的梦想,嘿,或者以写作为生的梦想,怎么着也觉得像个荒诞之举,通常被划为恶习。作为一个执业心理咨询师,我知道恶习是要保密的,自个儿晓得就行了。
当作家需要有创意,多实践,需要进入作家圈子。为了掩盖我在通往作家之路上的无知,我尽量不出席作家会议,也不去参加什么作家团体,或者上什么创意写作班。相反,我选择自学成才。小时候父亲会把我和兄弟们拽到二手书店去,我几乎学所有东西都是这套招数。
读书。
我一直对小说上瘾,一想到自己所渴望的创意的神奇之处就特别舒服。但是实践呢?怎样才能进入出版社和文学经纪人的视野?他们大部分都在纽约。
假如你发现自己有和我一致的需要,或者说任何一种冲动,要求知识、引导、智慧、灵感、反思或者避世,任何广义或狭义的文学可以提供的东西,那我希望你跟我一样足够幸运,住在一个附近有破烂封面这样的书店的地方。
我需要在我之前的所有伟大作家的最好的小说,也需要不太有名的作家的最有争议的小说。这些在破烂封面书店里全都可以找到。
在出版业务方面,我倾向于——而我确实也是这么干的——读一些“招数”指南(如何出书,如何写长篇小说,如何谈出版合同,如何起草咨询函,等等)或者各式各样的回忆录,或者作家传记……
这些破烂封面书店应有尽有。
我还需要自F.斯科特·菲茨杰拉德那时候起作家对作家的忠言,以及几天前或几周前刚刚出炉的作家箴言录。1989年,那时还没有什么互联网可以搜索,我需要的所有信息均来自书本。看得见,摸得着。就在书架上。我可以浏览、细阅、选择和拥有。
破烂封面书店也有属于我的一隅。
我能满足自己读书之瘾的地方只是个小小的角落,在顶楼的电梯和盥洗室中间大概一平方米多的空地,眼前尽是成排成排看不到头的各种小说。
我的栖身之处旁放着一个硬纸板做的标牌,让我感觉有种所有权。我总是独自一人在那儿,如同“写作”。
于我而言,最后还是叫“逐梦”吧。
在我人生的那段时光里反复出现的场景就是破烂封面书店。它由一家四层百货商店改造而成,每一层都是书盈四壁,充满书香。
这家书店很大,但是你感觉不出来它的庞大,而且一到周末节假日,或者签名售书时,还总觉得空间不够。
那时的破烂封面书店我觉得正处于第三阶段,不过其他人坚持说要看你怎么计算。偶尔我会专门去找某一本书,但通常我只是去逛逛。去找新书,去沉醉其中。
破烂封面书店那时已是家了不起的书店。没有人——当然除了乔伊斯·梅斯基斯——指望它还能更进一步。但对丹佛人而言,它的确不仅仅是一家书店那么简单。
在本地人心中,樱桃溪的这家书店是他们停泊的海港,生活的目的地,甚至是一所大学。第一大道的破烂封面书店则成了我们城市闹市的一角,我们的城市广场,我们的社区中心。在过去的二十几年里,这家辉煌的书店是我们城市跳动着的集体脉搏。
从书店你可以索取很多。不过那时候我们都被这家书店惯得不行,我们到乔伊斯那儿去,期望都很高。
不谈店面大小,也许只从神奇程度来看,位于第一大道的这家书店跟它的前辈们相比区别并不大,或许跟之后出现的其他分店相比也不会有什么大的不同。
1970年代中期,乔伊斯在第二大道北侧买下了一间店面,那是破烂封面书店的第一个容身之所,尽管空间不大,但十分温馨。好些年后,书店搬到了一个更大的地方,就在第二大道对面。接着它就像少年一般迅猛发育,穿的鞋子已经塞不下不断长大的脚了。因而它舍弃了那个宽敞的、半地下的场所,搬到了一个街区之外的那栋有如宫殿的楼里。
位置变了,但破烂封面书店的大部分东西依然如旧。
书签,当然没变。
藏书尽管越来越多,却总是靠谱。
地毯。所有的破烂封面书店里都是绿地毯。那种绿色很特别,更偏向于凯尔特绿,而不是大不列颠赛道绿[103],给人温暖而非英勇之感。它也不是春日耀眼的亮绿,当我在书店里坐下来捧起书本,总有种在夏秋之交的感觉。
还有书架。破烂封面书店的书架色调独特,由深色夹杂节疤的红松木制成,高过人头。有些书架倚墙而立,有些则背靠背挺立,如同绿色海洋中的岛屿。大部分书架都是三五成群,或者垂直拐弯直通自然形成的书巷。大部分书巷会被忽然截断,变成一条较宽的死胡同,或者同玉米地迷宫的走道一样,蜿蜒穿过码满了书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