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大学

大学是人类之一概文明的“反应堆”。

举凡人类文明的所有现象,无一不是在大学里有所反映并进行反应的。

这里所言之“文明”一词,还包含人类未文明时期的地球现象以及宇宙现象;当然,也就同时包含对人类、对地球、对宇宙之未来现象的预测。

故大学里,“文明”一词与在词典中的解释是有区别的,也是应该有区别的。后者是一个有限含义的词汇,而前者的含义几乎是无限的。此结论意味着人类文明的现实能力所能达到的非凡超现实程度。而如此这般的非凡的超现实程度的能力,只不过是人类文明的现实能力之一种。

这里所言之“反应”一词,也远比词典中的解释要多义。它是排斥被动作为的。在这里,或曰在大学里,“反应”的词义一向体现为积极的、主动而且特别生动特别能动的意思。人类之一概文明,都会在大学这个“反应堆”上,被分门别类,被梳理总结,被分析研究,被鉴别,被扬弃,被继承,被传播,被发展……

故,大学最是一个重视稳定的价值取向的地方。

故,稳定的价值取向之相对于大学,犹如地基之相对于大厦。

稳定的科学知识和丰富的科技成果,乃是自然科学发展的基础;稳定的人文理念和价值观,乃是社会科学发展的前提。

相对于自然科学,价值取向或曰价值观的体现,通常是隐性的。但隐性的,却绝不等于可以没有。倘居然没有,即使自然科学,亦必走向歧途。

例如化学本身并不直接体现什么价值观,但化学人才既可以应用化学知识制药,也可以制毒品,还可以来制生化武器。

于是,化学之隐性的科学价值观,在具体的化学人才身上,体现为显性的人文价值观之结果。

制假药往往不需要什么特别高级的化学专业能力,但那也还是必然由多少具有一些化学知识的人所为的勾当。而那是为具有稳定的人文价值观的人所耻为的。故稳定的价值观,在大学里,绝不可以被认为是只有社会学科的学子们才应具有的。

故我认为,大学绝不仅仅是一个传授知识和教会技能的地方,还必须是一个培养具有稳定的价值观念的人才的地方。

考察一个国家的发展和它的大学的关系,是具有决定性的一点。

首先,大学教师们自身应该是具有稳定价值观念的人。对于从事文科教学的大学教师们,自身是否具有稳定的价值观,决定着一所大学的文科教学的品质。

因为在大学里,再也没有别的什么学科,能像文科教学一样每天将面对各种各样的价值观问题。有时体现于学子们的困惑和提问中,有时是五花八门的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反映到、影响到了大学校园里。

为了达到一己之名利的目的而不择手段是理所当然的人生经验吗?

大学文科师生每每会在课堂上共同遭遇这样的问题。

大学教师本身倘无稳定的做人的价值观念,恐怕也不能给出对学子们有益的回答吧!

倘名利就在眼前;倘某些手段在犯法的底线,但大学生却纷纷四处打听那些手段(那样的手段真是千般百种、五花八门、层出不穷,在有的人们那儿运用自如,不以为耻反觉得意);倘虽损着别人的利益却又令别人只有吞食苦水的份儿——这种事竟也是做不得的吗?

窃以为,这样的“问题”成为问题本身便是一个问题。

然而,无论在社会上还是在大学里,其成为“问题”已多年矣。

幸而在大学里有一位前辈给出了自己的明确的回答——他说:“我不是一个坏人,我在顾及个人利益的同时,也很习惯地替他人的利益着想。”

不少人都知道的,此前辈便是北大的季羡林先生。

倘无几条终生恪守的德律,一个人是不会这么主张的。

倘无论在社会上还是在大学里,不这么主张的人远远多于这么主张的人,那么“他人皆地狱”这一句话,真的就接近“真理”了。那么,人类到世上,人生由如此这般的“真理”所规定,热爱生活也就无从谈起了。

但我也听到过截然相反的主张。而且不是在社会上而是在大学里。而且是由教师来对学生们说的。

其逻辑是——根本不替他人的利益着想是无可厚非的。因为任何一个“我”,都根本没有责任在顾及自己的利益的同时也替他人的利益着想。他人也是一个“我”,那个“我”的一概利益,当然只能由那个“我”自己去负责。导致人人在一己利益方面弱肉强食也没什么不好。因而强者更强,弱者要么被淘汰,要么也强起来,于是社会也得以长足进步……

这种主张,有时反而比季老先生的主张似乎更能深入人心。因为听来似乎更为见解“深刻”,并且还暗合着人人都希望自己成为强者的极端渴望。

大学是百家争鸣的地方。但大学似乎同时也应该是固守人文理念的地方。

所谓人文理念,其实说到底,是与动物界之弱肉强食法则相对立的一种理念。在动物界,大蛇吞小蛇,强壮的狼吃掉病老的狼,是根本没有不忍一说的。而人类之所以为人类,乃因人性中会生出种种不忍来。这无论如何不应该被视为人比动物还低级的方面。将弱肉强食的自然界的生存法则移用到人类的社会中来,叫“泛达尔文主义”。“泛达尔文主义”其实和法西斯主义有神似之处。它不能使人类更进化是显然的。因而相对于人类,它是反“进化论”的。

陈晓明是北大中文系教授,对解构主义研究深透。

据我所知,他在课堂上讲解构主义时,最后总是要强调——有些事情,无论在文学作品中还是在社会现实中,都是不能一解了之的。归根到底,解构主义是一种研究方法,非是终极目的。比如正义、平等、人道原则、和平愿望、仁爱情怀……总而言之,奠定人类数千年文明的那些基石性的人文原则,它们是不可用解构主义来进行瓦解的,也是任何其他的主义所瓦解不了的。像“进化论”一样,当谁企图以解构主义将人类社会的人文基石砸个稀巴烂,那么解构主义连一种学理研究的方法也就都不是了,那个人自己也就同时什么都不是了……

像季羡林先生一样,我所了解的陈晓明教授,也是一个不但有做人德律,而且主张人作为人理应有做人德律的人。

我由而是极敬他的。

我想,解构主义在他那儿,才是一门值得认真来听的课程。

又据我所知,解构主义在有的人士那儿,仿佛是一把邪恶有力的锤。举凡人类社会普适的德律,在其锤下一概粉碎,于是痛快。于是以其痛快,使学子痛快。但恰恰相反,丑陋邪恶在这样的人士那儿却是不进行解构的。因为人类的社会,在他看来,仅剩下了丑陋邪恶那么一点点“绝对真实”,而解构主义不解构“绝对真实”,只解构“一概的虚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