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贵族与流氓
项羽最后还是打败了。他败在了刘邦手里。
成者王侯败者寇。胜了的刘邦人模狗样地当了皇帝,败了的项羽便只好自认倒霉,不但再也当不成霸王,还得去见阎王。
这当然很惨,而且还很窝囊。
说起来,失败这事,原本也并不那么可怕。“胜败乃兵家常事”么!再说,人生自古谁无死?死不足惜,败也未必可耻。只不过,不是败在别人手里,而是败在刘邦手里,便不免让人想不通。
项羽怎么会败给刘邦呢?项羽是英雄而刘邦是无赖,项羽是贵族而刘邦是流氓。项羽的出身是很高贵的。他的家族,在当时即被称作“名族”。公元前209年(秦二世元年),陈胜起义,天下云集相应,处处揭竿而起。东阳(今安徽省天长县)人杀县令,欲立陈婴为王,陈婴却主张去投靠项氏。他说:“我依名族,亡秦必矣。”陈婴的不敢为王,主要是胆小怕事,怕当出头的椽子。但他说项氏是名族,威望高,号召力强,却也是事实。事实上项羽一族,是很有些来头的。据史书记载,项,原本是西周时期黄帝后代姞(音吉)姓的封国,其地在今河南省项城县。春秋时,项国被鲁国所灭。后来,楚国灭鲁,就把项地封给了项羽的先人,这一族也就因而姓项。所以,项羽祖籍河南项城,和清末民初一位风云人物袁世凯是同乡。
封在项地的项氏一族,世世代代都是楚国的将军。到了项羽的祖父项燕时,运气就不太好了。公元前224年,即秦始皇二十三年,秦将王翦(音简)攻破楚国,俘虏了楚王,项燕便只好去做流亡政府的将军,在淮南起兵反秦,结果兵败身亡。项羽自己,则出生在下相,即今江苏省宿迁县。后来,又随叔父项梁逃到吴中,即今江苏吴县。所以,项羽又是江苏人,和江苏沛县人刘邦也算老乡。
想来项羽少时,过的已是破落贵族的生活。不过破落归破落,贵族还是贵族。因此项羽正儿八经地有名有字:名籍,字羽,又字子羽。这也是当时贵族子弟的通例:婴儿出生三个月后,要择吉日剪一次头发,并由其父命名;男孩长到二十岁,女孩长到十五岁,则要举行冠礼或笄(音基)礼,由嘉宾取字。有名,意味降生;有字,意味成人。此外还有一系列的权利和义务,但只有贵冑子弟才有,平民子弟是没有的。此外,有了字,就有了尊称,这也是平民子弟没有的。[1]项羽有名有字,说明他是贵族,而且举行过冠礼,应该受到社会的尊重。
刘邦的祖上老刘家,可就没有那么显赫了。刘虽然也是姬姓古国(在今河南省偃师县),开国君主是周匡王的儿子刘康公,可是在周贞定王时便已绝封,立国不过百十年,与刘邦一家也八竿子打不着。刘邦的父母,既非当朝重臣,亦非社会贤达,可能连名字也没有。《史记》说刘邦“父曰太公,母曰刘媪”,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刘大叔刘大妈。大叔大妈当然不是名字,可见是“无名之辈”。
刘邦自己其实也是没有名字的。史书上说他“小字季,即位易名邦”,可见“邦”这个名,是他发迹后才追加的。至于“季”,也不是什么字,而是排行。古人的排行,曰伯仲叔季。伯是老大,仲是老二,叔是老三,季是老四。刘邦的长兄名伯,次兄名仲,没听说还有个叫刘叔的三哥,则所谓“刘季”,便不过就是“刘三”或“刘四”,有点“不三不四”。或者干脆就是“刘小”,和“放牛的孩子王二小”意思差不多。
刘邦的出生,也很可疑。《史记》说,有一次刘大妈睡在湖边上,梦中与神相遇。当时电闪雷鸣,天昏地暗。刘大叔跑过去一看,只见一条蛟龙正在他老婆身上,回来以后就有了身孕,生了刘邦。这显然是开国帝王们都惯用的装神弄鬼手段,目的无非是要证明自己命系于天,君权神授,是不折不扣的“真命天子”。这种伎俩,老早就有人玩过,比如有莘吞薏苡而生夏禹,简狄吞燕卵而生商契,姜嫄踏巨人足迹而生周弃(稷)等等,都不过是“野合”的伪饰之辞,也是对夏商周三代始祖的神化,我在《中国的男人和女人》一书中已有破译。诸位如有兴趣,不妨找来一看。
先圣既已作出表率,后人自然不妨效法,反正不会有人傻乎乎地去做实证研究的。不过,不吹牛还好些。一吹,就会露出马脚,反倒让人疑心刘大妈这个小儿子,没准竟是个“野种”。《史记》说刘邦相貌奇特,“隆准而龙颜”。这当然原本是要证明刘邦是“真龙”,但岂非恰好反过来证明他和他爸他哥长得都不像?像谁呢?这就只有刘大叔知道了。反正刘大叔当年肯定看到了什么,但可以肯定看到的不是“龙”。史料证明,刘大叔对他这个来历不明的小儿子并不怎么喜欢,也从来就没有把他当成什么“龙种”,反倒常常说他是个“无赖”。如果刘大叔真的看到了那条龙,似乎就不该持这种态度。
刘大叔既然并不当真把刘邦看作自己的儿子,对他的教育和约束也就不太认真。除了骂他“无赖”,不如刘二勤勉外,其他都很放任。于是刘邦从小就好吃懒做,游手好闲,也不怎么把家里的钱当钱,就连本朝太史为他做传时,也不得不承认他“好酒及色”,“不事家人生产作业”。大约那时他整天不过是在到处闲逛,或在酒店里和一些同样不三不四的男女吃吃喝喝,打情骂俏,其实是个混混。后来,总算谋了个“泗水亭长”的差事。秦制,十里为亭,十亭为乡,则亭长比村长高半级,比乡长低半级,是个相当于公社生产大队长的基层干部,而且还是试用的。这种差事,算不得官,只能算是吏,而且是小吏。权不大,事不少,好处不多,麻烦不少,一般体面人家子弟不屑于做,老实巴交的庄户人家又做不了,最合适刘邦这样的痞儿和混混去做。刘邦当了亭长以后,除发明了一种竹皮冠,装模作样地戴在头上外,倒是没有什么官架子,依然嬉皮笑脸,吃喝嫖赌,而且经常在酒馆里打白条赊酒吃。刘大妈心疼她这个小儿子,常常去帮他还酒债,而且总是加倍地还钱。于是刘邦在乡里乡间,便博得一个“大度喜施”的美名,很有些人缘。
这就多少和项羽有些相似。项羽和刘邦,少年时都不是什么听话守规矩的乖孩子,只不过大约项羽是个纨绔而刘邦是个地痞而已。《史记》说项羽“学书不成,去学剑,又不成”。项羽的叔叔项梁便很有些恼怒,因为贵族是很重视子弟教育的。项羽说,学会了写字,不过可以记下别人的名字,有什么用?学会了剑术,也不过战胜一人而已,不值得学。要学,就学可以战胜千万人的。项梁想想也有道理,就教他兵法。项羽这才大喜。不过,学得也不认真。略知其意后,就不肯再深入了。于是就连兵法,项羽也没有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