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之困惑

《阅微草堂笔记》中见到一则故事。说有一大官,一直以清操志节自诩。凡门生故吏望门投谒,想带一点礼品敬献给这位,他是一律严拒的。钱不要礼不收,还要教训送礼的下司学生,子曰诗云地一大套,弄得送礼亲友人人汗颜无地。他如此崖岸高峻,自然是清名广播的了。这就好比演员登场,台面上是海瑞、况钟、包文正,下场子坐在戏箱上,他就又是一番思索:呀,这么好的砚——端砚呢!这么名贵的字画——宋徽宗的鹰呢!我怎么就挡回去了呢?那方汉金瓦,恐怕没有二百两金子不成的吧?也……挡回去了——就是那只金华火腿,今儿中午小酌下酒也不赖的吧。唉,也……他独在幕后这么思量,愈想愈不是滋味,心里愈难过。每当客人羞惭辞去,这点心思无处发泄,便拿着家人出气,无事生非地寻衅打骂家人。但闻空室暗隅中鬼魅哧哧窃笑不已。

由此连带又一个故事。说一大官,有下属送他两千两银子,被他训斥一通而去。但是有一次他去一位朋友家,适逢朋友领了俸在家——白花花的银子堆得一桌子都是,这位先生忍不住,竟攫起一块扬长而去。

第一位,算是阴柔;第二位,算是旷达。从心底深处,对钱的感情是一般样儿。如今我们这世面,只要是个官,收钱不收钱的我不清楚,不收礼的我还没听说过。倘不,我敢肯定,那就是绝顶好官或病态了的小心人。做了好官或小心的官,那也不算差的。如今的时兴状态,不送礼决计“不予办事”,收了礼也未必办事,办正经事——比如跑项目,堂堂正正的公务,礼也是非收不可的。道理很简单,这项目审批权在我,僧多粥少的事儿,我可以批给这和尚,也可以批给那秃驴。没有是非的事,当然谁给我贡献的实惠多,我就“审批”给谁。收了礼不办,不办就不办,反正你是下头,你能把我“上头”怎的?——我猜他的心思,准是这点味道。

这样的风气下,相较而言,那在家骂人的,公然攫了朋友钱去买酒吃的,都是该通报表彰的。

可怕的是他不是孔繁森,也不是王宝森,他是“这一个”大家中的这一个。“法不治众”,一般情况下是个事实。你是这样,我也是这样,上头这样,下头也这样。已经变成了一种广泛社会行为,非常的也自然成了正常——小学生屁蛋小孩子,作业没有做好,会去对老师讲:“我爸爸在××单位工作,您有什么事要办,给我说一声就成。”深入到这个层次,真的让人替我们的民族捏一把什么呢?克己复礼为仁。我们的《道德规范》里也讲“明礼”,什么是礼?我看多数人是不甚了了。有几个人会想“礼——就是理”的?当然,礼还蕴涵许多内容,仅就这一“基本点”而言,吾国国民“民鲜久矣”。你抠我鼻子我挖你眼,你抽我一嘴巴我揍你一耳光,这也是“礼”,叫“尚往来”。“尚往来”既是基本原则,当然就你给我钱,我就给你“项目”。现象上说没有问题,没有毛病,只是机关有点蹊跷:办的是公事,钱却进了私囊。

纪晓岚的这则故事没有提那官的名字,或者是为亲者为尊者有讳,或者那人当时尚健在,揭了秃疤疮怕“予后不佳”。但我以为是苛了一点的,“诛心”太严了些:一个官员,知道畏法或知道羞耻,怯于舆论,不肯或不敢苟取非分,无论如何也算在守成自律里头的数。

倒是那群鬼们,不知见了今日那些以贿成政的官们的形容儿,该笑还是该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