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次日一早, 阮幼珊休息一晚,身体好多了,便直接去了原定的工作。
一连忙了十来天, 阮幼珊才稍稍闲了几许, 接下来,她要为接下来要推出的原创单曲做准备。
在这个圈子,想要长久走下去, 必须要有作品, 否则站起来快, 跌下去也快。
每天白天上音乐、舞蹈课, 晚上可以在家自行练习。
阮幼珊还记着之前沈肃说的, 等她有空了,他要给她做饭吃的事。
这天下午上课时, 阮幼珊就试探性给沈肃发了微信:“沈六哥, 我今晚六点能下班。”
最近她和沈肃工作上都挺忙,他们在微信上联系的次数也就少了。
其实,阮幼珊行程虽然恨紧凑, 但身为才刚出道的艺人,总有少不了许多要等待的时间,刷刷手机聊个天的时间还是有的。
阮幼珊主要是顾忌着沈肃有了喜欢的人, 不好再时常找沈肃聊天。
沈肃这阵子则是真的忙, 忙着给段氏找麻烦。
于是, 段氏企业不止最想拿下的招标项目被傅家截了胡,别的正在进行的项目,也各种出岔子。
段氏掌权人段亚奇气得摔了好几次手机。
他们不过就是给沈肃找了一点小小的麻烦,让她在录制综艺时吃坏肚子,别的计划还没来得及实施, 段氏就已经损失巨大。
而在这件事中直接出手的段亚瑛和李志盛,最近因为李志盛包小三的事闹得不可开交,亚盛出了一大堆的篓子,股价大跌。
沈氏真是损人不利已。
不就是个小情儿,至于吗?!
段亚奇不得不主动向沈肃发出低头求饶的信号,保证他们不会再对阮幼珊出手。
沈肃这才勉强肯罢手。
主要是段家根深蒂固,一下子想把对方连根拔起,饶是沈氏一时间也做不到,需要从长谋划。
要是把他们逼急了,指不定做出什么狗急跳墙的事。
沈肃暂且收了手。
当然,主要是因为,他现在有更重要的事,得先想办法把小姑娘追到手。
如今阮幼珊工作没那么忙了,他也无心再天天加班。
于是,阮幼珊的信息才刚发出去不久,就收到了沈肃的回复:“我去接你下班,晚上我做饭给你吃?”
阮幼珊:“一起吃饭可以,就不用沈六哥你特意过来接啦,我有陈勇接送就行。”
“要是被人拍到,容易引起误会。”
沈肃:……
是怕粉丝误会,还是怕他喜欢的人误会?
看来,他必须得尽快表明自己的心意了。
沈肃:“那我在家等你,你有什么想吃的吗?”
阮幼珊:“我不挑食,什么都可以的。”
*
晚上六点四十,阮幼珊回到枫和苑,也没回自家,直接敲了对面沈肃家的门。
沈肃很快来开门,说道:“我帮你录个指纹吧,下次你可以直接进来……”
阮幼珊还很客气地拎了一大堆水果:“不用啦,我也不经常来。”
沈肃:……
不爽地接过女孩手中的水果,她对他,真是越来越生份了。
阮幼珊跟着沈肃进了屋。
沈肃从鞋柜里拿出一双新的男士拖鞋:“家里没有准备女士拖鞋,你先穿我的吧。”
阮幼珊:“沈六哥,那你得准备起来啦,我是无所谓,要是你把意中人追到手……”
阮幼珊说着说着,就不想往下说了,因为如果沈肃把人追到了,人家就是小俩口,女朋友穿男朋友的拖鞋,甚至衣服,那都是情趣。
轮不到她一个外人置喙。
沈肃看小姑娘怔楞恍神的样子,大概……她也没有很乐见他真把人追到手?
沈肃打算再试探试探。
餐厅里饭菜的香气飘来,沈肃:“先过来洗手吃饭吧。”
阮幼珊走过去,发现都是她爱吃的家常菜,看起来不是很精致,但也算有模有样。
她洗了手,沈肃给她盛了碗鸡汤:“有点烫,慢点喝。”
阮幼珊喝了一口汤:“这汤用料有王姨的风格,沈六哥你做饭是跟王姨学的吧?”
沈肃:“嗯。”
因为工作繁忙,还只重点学了这几道她爱吃的菜式。
阮幼珊笑眯眯夸道:“味道很棒,我以后的嫂子有福了。”
而她,也就只有在做小白鼠时,才能试吃那么一两次。
心里有点酸溜溜的是怎么回事?
阮幼珊隐隐觉察到了自己对沈肃的心态不是很对,这些天她刻意避免去想他,但每每不经意间想起,还是会觉得心里有些堵。
她似乎……真的喜欢上了沈肃,不是亲情、友情式的喜欢,是男女之间的那种。
阮幼珊喝完汤,刚想自己去盛饭,她的碗就被沈肃抢了过去。
这男人,对她也太体贴了吧!
沈肃要是一直对她这么好下去,她会沦陷得更深的。
阮幼珊吃了一块完全符合她口味的酸甜排骨,忍不住问道:“沈六哥,你喜欢的那个女生,是怎样的?你喜欢她什么呀?”
肯定是和她完全不一样的类型。
只要听沈肃多夸夸那个女生的优点,她心里的那点小萌芽,就会自动掐灭了。
沈肃看阮幼珊喜欢最喜欢酸甜排骨,把排骨换到她面前。
他看着阮幼珊,眼神柔和,带着笑意说道:“她呀,是个贪吃的小馋猫,但怕长胖,又经常不敢多吃。”
正在啃第二块排骨的阮幼珊动作一顿,瞪大眼睛:……怎么感觉像是在说她?
应该只是巧合!
谁人不爱吃美食?而身为女明星,不敢多吃那是很正常的。
沈肃做的酸甜排骨这么美味,她也不敢真放开了吃,只打算吃三、五块。
晚上回去还得加半个小时的瑜伽时间。
阮幼珊只得改问:“她是不是很漂亮?”
沈肃看着眼前虽然是素颜,但依旧美丽又可爱的小姑娘不自觉撅起的小嘴,珊珊这是不是开始有点吃醋了?
他心里漾起一丝丝的甜,忍笑道:“也就一般般吧。”
阮幼珊讶异:“哈?你们男生不都喜欢长得好看的吗?”
难道沈肃喜欢的这位,是靠内在美打动他的?
大佬就是大佬,果然有内涵!
沈肃款款道来:“以前刚认识时,我没怎么觉得她好看,甚至没太留意她长什么样。后来……我觉得她是全世界最好看可爱的小仙女。”
阮幼珊:……
妈呀,这狗粮撒得,她有点噎得慌!
这酸甜排骨,她只品出了酸,一点也不甜了!
本来打算只吃三五块排骨的阮幼珊,化悲愤为食量,一块接一块。
因为她这是第一次吃,也是最后一次吃沈肃做的饭了。
她以后会注意和他保持距离,免得自己做出什么不符合自己道德原则的事来,比如趁着沈肃还没把喜欢的人追到手,她也试一试能不能把他拐到自己碗里来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