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的学术和感性的学术
1.
记得上小学的时候,班主任总是说人的智力都是差不多的,只看你够不够努力。幼稚的我从来不曾怀疑过这一伟大的教诲,直到年纪大了,在论坛上历练久了,才晓得我的前半生全被班主任骗了。当然,这应该只是一种善意的欺骗,我并不怪她。
论坛上永远会聚着五湖四海的人,除了语言之外,再没有任何东西标识出每个人的身份。所以,当我们的注意力不受任何干扰时,才能够从语言上,仅仅从语言上,清晰地辨认彼此。于是就有了我的第一个重要发现:在许多争议问题上,往往并不是人们的年龄、性别、地位、收入、职业、教育程度或立场的不同,而是智力的不同划分出对立的阵营,而问题之所以总会永无止境地争论下去,主要是因为聪明人和笨人的沟通障碍——两者虽然看似操着同一种语言,实则逻辑方式大相径庭,彼此都会同样感觉到“秀才遇见兵,有理讲不清”。
当然,我还算是比较聪明的,于是我很想弄明白笨人究竟是怎样思考问题、怎样认识世界的,我不由自主地对他们产生了极大的好奇心,急于了解“我们”和“他们”到底区别何在。从学术上讲,这是一个很严肃的心理学课题,而且颇有黑格尔式的哲学意义:“我”的概念产生于“你”的概念之后,人只有先认识到了“你”,才在参照之下产生了自我意识。如果你不曾受过系统的哲学训练,没有关系,任何粗俗的问题都可以上升到哲学的高度,但也可以不上升得那么高。
我发现聪明总是伴随着幽默感,一个很有幽默感的人智力必定不差,而一个不但自己不会幽默,也理解不了别人的幽默的人,智力一般比较平常。但是,总体来看,生活满意度高的反而是后一种人,他们满怀乐观的生活态度,对美好的事情总是充满了希望。
举一个例子好了。不可能有人真的相信,只要看了某某畅销书,自己就也能靠着2000美元环游世界,或者带着几十元钱穿越西藏。这样的极端经验即便真实,也是不可复制的,就像一个中过彩票大奖的人也可以写一本《两元钱立赚五十万》,而凡是智力正常的人都不会认真考虑小概率事件。假如一件事情的完成需要许多小概率事件凑在一起才行,认真效法的人还会有几个呢?
花钱买书的人也不可能真的相信这种奇迹可以大规模地复制,他们更多的只是借这样的书来完成自己始终不能实现的梦想,在白日梦的过程中自我陶醉一番罢了。聪明而理性十足的读者则很难得到这样的满足,他们一下子就会看清梦的实质,就算不立即掉转头去,至少也会生起几分狐疑。有些谎言和假象明明可以改善他们的生活,无奈就是骗不过他们的眼睛。
2.
写书的人也可以因此分成两种类型:陆小凤型和郭靖型。前者聪慧过人,富于幽默感,更有理性的趣味;后者用力甚勤,颇有重、拙、大的境界,更有感性和直觉的趣味。我觉得钱锺书和钱穆就分别是两种类型的代表。
读钱锺书的书,除了佩服他的渊博学养之外,还会时时赞叹他的机智和幽默。如果他不那么喜欢读书,而是去做综艺节目的主持人,一定也会星光灿烂的。
钱锺书写过一本《宋诗选注》,在我读过的所有诗词注本里,这实在是最有趣的一本。比如书中介绍诗人吴涛是这样说的:
吴涛(生年死年不详)字德劭,崇仁人。在历代的诗话里,南北宋之交的吴沆《环溪诗话》是部奇特的著作,因为它主要是标榜作者自己的诗。也许他非得自称自赞不可,因为那些诗的妙处实在看不出来。吴沆笔歌墨舞地自我表扬之后,想到哥哥,于是在卷下里引了吴涛几首诗,下面这一首写春深夏浅、乍暖忽寒的情味,倒是极新颖的。(钱锺书著:《宋诗选注》,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2年,第238页)
以上就是对吴涛的“作者简介”的全文,简单到了极点,但就是在峰回路转之间活灵活现地勾勒出了诗人的情态和背景,透着一种维多利亚时代特有的贵族文人的诙谐。
有极简的写意,还有极繁的工笔。在介绍杨万里的时候,钱锺书整整用掉了四页的篇幅,另加两页注释。而工笔也有工笔的妙趣,比如介绍到杨万里写诗连俗语也务求“无一字无来处”时,取譬之妙令人过目便不肯忘掉:
换句话说,杨万里对俗语常谈还是很势利的,并不平等看待、广泛吸收;他只肯挑选牌子老、来头大的口语,晋唐以来诗人文人用过的——至少是正史、小说、禅宗语录记载着的——口语。他诚然不堆砌古典,而他用的俗语都有出典,是白话里比较“古典”的部分。读者只看见他潇洒自由,不知道他这样谨严不马虎,好比我们碰见一个老于世故的交际家,只觉得他豪爽好客,不知道他花钱待人都有分寸,一点儿不含糊。这就像唐僧寒山的诗,看上去很通俗,而他自己夸口说:“我诗合典雅”,后来的学者也发现他的词句“涉猎广博”。(《宋诗选注》,第253—254页)
这样的说明,既有日常取譬,又有相类的掌故,信手拈来,毫不着力。
当然,这样的优点只能算是锦上添花的东西,真正见功力的地方是钱锺书可以把一句诗的前世今生、前因后果考据得清清楚楚,而就是在这样的考据里,也透着一丝掩不住的聪慧。例如,大家都熟知的王安石《泊船瓜洲》“春风又绿江南岸”一句,钱锺书的考据真让我们觉得熟中见生:
这句也是王安石讲究修辞的有名例子。据说他在草稿上改了十几次,才选定这个“绿”字;最初是“到”字,改为“过”字,又改为“入”字,又改为“满”字等等(洪迈《容斋续笔》卷八)。王安石《送和甫寄女子》诗里又说:“除却春风沙际绿,一如送汝过江时”,也许是得意话再说一遍。但是“绿”字这种用法在唐诗中早见而亦屡见:丘为《题农父庐舍》:“东风何时至,已绿湖上山”;李白《侍从宜春苑赋柳色听新莺百啭歌》:“东风已绿瀛洲草”;常建《闲斋卧雨行药至山馆稍次湖亭》:“行药至石壁,东风变萌芽,主人山门绿,小隐湖中花。”于是发生了一连串的问题:王安石的反复修改是忘记了唐人的诗句而白费心力呢?还是明知道这些诗句而有心立异呢?他的选定“绿”字是跟唐人暗合呢?是最后想起了唐人诗句而欣然沿用呢?还是自觉不能出奇制胜,终于向唐人认输呢?(《宋诗选注》,第77页)
考据做得细致,问题提得周密,也不曾轻易下任何结论。当年初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还不大觉得这本书有什么太出色的地方,后来同类书读得多了,才越发体会得出钱锺书写作的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