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伪的作品
现在我似乎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明白自己为何写作,我的所有努力都是为了更加接近真实。因此在1986年年底写完《十八岁出门远行》后的兴奋,不是没有道理。那时候我感到这篇小说十分真实,同时我也意识到其形式的虚伪。所谓的虚伪,是针对人们被日常生活围困的经验而言。这种经验使人们沦陷在缺乏想象的环境里,使人们对事物的判断总是实事求是地进行着。当有一天某个人说他在夜间看到书桌在屋内走动时,这种说法便使人感到不可思议和难以置信。也不知从何时起,这种经验只对实际的事物负责,它越来越疏远精神的本质。于是真实的含义被曲解也就在所难免。由于长久以来过于科学地理解真实,真实似乎只对早餐这类事物有意义,而对深夜月光下某个人叙述的死人复活故事,真实在翌日清晨对它的回避总是毫不犹豫。因此我们的文学只能在缺乏想象的茅屋里度日如年。在有人以要求新闻记者眼中的真实,来要求作家眼中的真实时,人们的广泛拥护也就理所当然了。而我们也因此无法期待文学会出现奇迹。
1989年元旦的第二天,安详的史铁生坐在床上向我揭示这样一个真理:在瓶盖拧紧的药瓶里,药片是否会自动跳出来?他向我指出了经验的可怕,因为我们无法相信不揭开瓶盖药片就会出来,我们的悲剧在于无法相信。如果我们确信无疑地认为瓶盖拧紧药片也会跳出来,那么也许就会出现奇迹。可因为我们无法相信,奇迹也就无法呈现。
在1986年写完《十八岁出门远行》之后,我隐约预感到一种全新的写作态度即将确立。艾萨克辛格在初学写作之时,他的哥哥这样教导他:“事实是从来不会陈旧过时的,而看法却总是会陈旧过时。”当我们抛弃对事实做出结论的企图,那么已有的经验就不再牢不可破。我们开始发现自身的肤浅来自经验的局限。这时候我们对真实的理解也就更为接近真实了。当我们就事论事地描述某一事件时,我们往往只能获得事件的外貌,而其内在的广阔含义则昏睡不醒。这种就事论事的写作态度窒息了作家应有的才华,使我们的世界充满了房屋、街道这类实在的事物,我们无法明白有关世界的语言和结构。我们的想象力会在一只茶杯面前忍气吞声。
有关二十世纪文学评价的普遍标准,一直以来我都难以接受。把它归结为后工业时期人的危机的产物似乎过于简单。我个人认为二十世纪文学的成就主要在于文学的想象力重新获得自由。十九世纪文学经过了辉煌的长途跋涉之后,却把文学的想象力送上了医院的病床。
当我发现以往那种就事论事的写作态度只能导致表面的真实以后,我就必须去寻找新的表达方式。寻找的结果使我不再忠诚所描绘事物的形态,我开始使用一种虚伪的形式。这种形式背离了现状世界提供给我的秩序和逻辑,然而却使我自由地接近了真实。
罗布·格里耶认为文学的不断改变主要在于真实性概念在不断改变。十九世纪文学造就出来的读者有其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世界对他们而言已经完成和固定下来。他们在各种已经得出的答案里安全地完成阅读行为,他们沉浸在不断被重复的事件的陈旧冒险里。他们拒绝新的冒险,因为他们怀疑新的冒险是否值得。对于他们来说,一条街道意味着交通、行走这类大众的概念。而街道上的泥迹,他们也会立刻赋予“不干净”、“没有清扫”之类固定想法。
当文学所表达的仅仅只是一些大众的经验时,其自身的革命便无法避免。任何新的经验一旦时过境迁就将衰老,而这衰老的经验却成为了真理,并且被严密地保护起来。在各种陈旧经验堆积如山的中国当代文学里,其自身的革命也就困难重重。
当我们放弃“没有清扫”、“不干净”这些想法,而去关注泥迹可能显示的意义,那种意义显然是不确定和不可捉摸的,有关它的答案像天空的颜色一样随意变化,那么我们也许能够获得纯粹个人的新鲜经验。
普鲁斯特在《复得的时间》里这样写道:“只有通过钟声才能意识到中午的康勃雷,通过供暖装置所发出的哼声才意识到清早的堂西埃尔。”康勃雷和堂西埃尔是两个地名。在这里,钟声和供暖装置的意义已不再是大众的概念,已经离开大众走向个人。
一次偶然的机会,使我在某个问题上进行了长驱直入的思索,那时候我明显地感到自己脱离常识过程时的快乐。我选用“偶然的机会”,是因为我无法确定促使我思想新鲜起来的各种因素。我承认自己所有的思考都从常识出发,1986年以前的所有思考都只是在无数常识之间游荡,我使用的是被大众肯定的思维方式,但是那一年的某一个思考突然脱离了常识的围困。
那个脱离一般常识的思考,就是此文一直重复出现的真实性概念。有关真实的思考进行了两年多以后还将继续下去,我知道自己已经丧失了结束这种思考的能力。因此此刻我所要表达的只是这个思考的历程,而不是提供固定的答案。
任何新的发现都是从对旧事物的怀疑开始的。人类文明为我们提供了一整套秩序,我们置身其中是否感到安全?对安全的责问是怀疑的开始。人在文明秩序里的成长和生活是按照规定进行着。秩序对人的规定显然是为了维护人的正常与安全,然而秩序是否牢不可破?事实证明庞大的秩序在意外面前总是束手无策。城市的十字路口说明了这一点。十字路口的红绿灯,以及将街道切割成机动车道、自行车道、人行道,而且来与去各在大路的两端,所有这些代表了文明的秩序,这秩序的建立是为了杜绝车祸,可是车祸经常在十字路口出现,于是秩序经常全面崩溃。交通阻塞以后几百辆车将组成一个混乱的场面。这场面告诉我们,秩序总是要遭受混乱的捉弄。因此我们置身文明秩序中的安全也就不再真实可信。
我在1986、1987年写《一九八六年》、《河边的错误》、《现实一种》时,总是无法回避现实世界给予我的混乱。那一段时间就像张颐武所说的“余华好像迷上了暴力”。确实如此,暴力因为其形式充满激情,它的力量源自于人内心的渴望,所以它使我心醉神迷。让奴隶们互相残杀,奴隶主坐在一旁观看的情景已被现代文明驱逐到历史中去了,可是那种形式总让我感到是一出现代主义的悲剧。人类文明的递进,让我们明白了这种野蛮的行为是如何威胁着我们的生存。然而拳击运动取而代之,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文明对野蛮的悄悄让步。即便是南方的斗蟋蟀,也可以让我们意识到暴力是如何深入人心。在暴力和混乱面前,文明只是一个口号,秩序成为了装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