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的五月(第2/7页)

这些人中大多原本就是我的朋友,但说实在话,我时常会产生深深的自卑,和他们相比我似乎永远走不进他的内心深处。我羡慕他与万之、田晓青之间那种不用把话说透就能相互理解的默契;我嫉妒他与鄂复明、王捷那种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境界;我渴求他对待大春、桂桂那种兄长似的呵护。可我俩之间却不自觉地把宽容藏起来把完美强加给对方,从一开始就总是相互折磨。我们都很痛苦但又执迷不悟。尤其我更是执著,不但他的散淡他的超脱他的深沉使我着迷,就连他的怪癖他的病体也不在话下全盘接受。很多人对于我在结婚之前就知道他的病情表示不可思议,认为一定是他隐瞒了自己的病情。这不是事实,事实是结婚之前我不但知道,而且已经承担了护理他的义务。直到今天,我从未认为他的身体是我们之间的障碍,不,障碍不在于身体,婚后他年年住院直至一九九一年一病不起,我从没为此而后悔过自己的选择。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能走到一起结婚生子肯定有必然的理由,——不管那理由在别人看来是多么微不足道不值一提,但是对于他和她肯定是第一的,唯一的理由。

在那几年,我作为他的常客之一,对他的经历和为人有了更多的了解。

一九五六年,他才十岁,因急腹症住进医院,手术后病理检验诊断为淋巴肉瘤。这是一种比癌更加险恶的恶性肿瘤,因手术后施行了放射治疗,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我国的放疗设备技术都很落后,一个疗程下来,把一个十岁男孩的前腹后腰都烧伤成板结状。几十年来,他受尽了放疗性肠炎和粘连性肠梗阻的折磨,为此小学和中学他分别休学一年,文革开始时,他是北京65中高三的学生。

因为身体不好,他没去农村,很自然他的家成为下乡返城的知青的集散地。同学和同学的同学、朋友和朋友的朋友、亲戚和亲戚的亲戚从山西、陕西、内蒙、东北,从兵团、从村里带来大量当地的新闻。他虽然没有亲身经历、亲眼看到那些惊心动魄的事件和场面,但是他认识的、不认识的知青们挨整、被斗、自杀、坐牢的遭遇使他感同身受。那些年,他忙于看望同学和朋友的父母,忙于为那些急于回家探亲和不想马上离京的打假电报,开假假条,忙于接站、送站。与此同时,他读了大量的文学作品。有时候,他一连几天钻到图书馆里。高尔斯华绥、陀斯妥耶夫斯基、托尔斯泰、雨果、狄更斯对灵与肉、善与恶的揭示和剖析与当时知青们的苦闷、彷徨、失望、抗争绞绕在一起。虽然他没有在广阔天地里劳其筋骨惩其体肤,也不必为自己的现实处境而焦虑,却同样受到了深刻的精神洗礼。他在给一个内蒙插队的同学的信中写道:“上午参加一个朋友的婚礼,我为他高兴,可是晚上回到家里又得知另外一个朋友被判处死刑,我的心情是可想而知的,然而,又能怎样,这就是生活。”可以想象,他是以怎样的心情迎来送往,而后,又是以怎样的心情在北京独处。

一九七五年,他的高中同学在内蒙因为替知青打抱不平,涉嫌一件命案,再加上一些反林彪、“四人帮”的言论,好几个知青身陷囹圄。他积极参与了此案的上访。一个当年参与此事的同学回忆说,所有的上访材料一经他的手修改,马上变得条理清楚,而且分量加重。上访很快有了结果,北京军区马上派专人调查,案情有了重大转折,一些同学很快被释放,与刑事问题有关的也得到了从轻处理。虽然他身处北京,,但他四处奔走出谋划策,对此案的解决起了重要的作用。

经常听他讲一些离奇的事情,三角恋爱、情杀、起诉、私了、公了,似乎有一个场,有一个无形的道德法庭,他是法官,无偿地、没完没了地解决一桩桩公案。他不顾风险地帮朋友躲避过追查,不堪其苦地为朋友打过官司,不厌其烦地给朋友调解过恋爱、婚姻中的矛盾和纠纷,不无同情地听朋友诉衷肠倒苦水。同时也不止一次地受到牵连,不公平地被误解、遭抱怨。现在的人对此可能不理解,不以为然,可是当年我们这些人就是这样相处的,只要是朋友,你的事就是我的事,生死相交患难与共的友谊也是这样建立起来的。不知是我们老了还是社会变了,我常怀疑以后再不会有像当年那样的人际关系。

大家说他是个好人,他为自己创造了——或者说大家共同为他创造了这样一个人所共知的形象:在你遇到麻烦时,你第一个想到他。他有一种聚精会神地把注意力放在对方身上的习惯,他顺着你的思路听你把话说完,但并不急于下结论,也不总说你爱听的。他总是试图引导你站在对手的立场上,换一个角度重新把事情审度一遍。即使是你错了,他也绝不会让你感到孤立无援;在你需要帮助时,他会把同情、理解、时间、金钱给予你,让你没有拒绝的余地;在你一帆风顺的时候,他绝不再锦上添花,许多出国的朋友每年都寄来贺卡托人带来礼物,但他从不回复,一次也不,固执得令人不可思议。

不了解他的人可能认为他是个爱管闲事的“无事忙”,在对他了解不深的人看来,他不过是个热心的老好人,知道他所参与的活动的人会以为他很洒脱,只有熟知他的人才知道,理想与现实的矛盾始终困扰着他,使他实际上很沉重,很孤独,很多时候他都感到力不从心,疲惫不堪。

他曾经给我讲过这样一件事:他们厂里的一个工人,有三个孩子,夫妇两人每月只挣五十多块钱,冬天一家人吃白菜和咸菜,夏天买撮堆儿的黄瓜,他平时经常接济他们。一次过年,他给了那个人二十块钱,过年之后,他看到这个工人穿了一件新衣服,心里很不是滋味,忍不住对他说:“钱是给孩子改善生活的,如果你买二十块钱肉,一顿都吃了我也没意见,需要我还可以想办法,不是给你买衣服的。”没过几天,那人死活把钱还给了他。告诉我时,这件事已过了很多年,但他的情绪仍然非常激动,他说:“你不知道当时我多恨我自己,我恨不得打自己几个耳光。他也是个人,别人能穿新衣服为什么他就不能?就因为他穷;他也是个男人,是三个孩子的父亲,他为什么没权力决定自己能不能穿一件新衣服?就因为钱是别人的,钱是我的;就因为我还拿得出二十块钱,我就有资格教训他,伤他的自尊,我成了什么人了!可你不知道他的三个孩子多惨……”他讲这一切时丝毫没有一点委屈,一点抱怨,不知为什么我当时觉得这有点像蒙太尼里似的忏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