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邹静之
你的朋友胡适之,我的朋友邹静之。
静之是个古人,在北宋与南宋之间,开足芍药的院子里,自然有一番人事。为什么不说静之是盛唐人,我终究觉得牡丹虽然烈性,我终究觉得牡丹还是奢侈。而烈性却不奢侈、自然有一番华丽——自然有一番华丽的还是芍药。盛唐牡丹,在北宋与南宋之间开足花朵的芍药,自然都有一番人事……
我写到这里,决定打住,这样写静之,没几个人能明白。
我写:在我与他交往中,静之留给我的印象是个古人,也就是说他身上大有古风。这样写他们就明白了吗?大团大团的春夜,墨黑,在路边小酒馆里喝酒,酒不一定要好酒,菜不一定要好菜,要了,也不一定有,没要,没想要,好酒好菜反而来了。因为好酒好菜不来,也是快乐的,来了,不见得有更多的快乐,这就像游泳池里的水,已经放满,还要往里面放水,水不见得会多,大地上的水是多了,不见得会多的当然是游泳池里的水。那些在水已经放满的游泳池里还被继续放着的水,你能知道这些水的心态吗?这真正叫看上去入世了,实在是出世的。再这样写静之,我自己也要不明白,游泳池里洋溢一个大胖子,如果是露天游泳池,天就蓝了,于是,我来个总结,自然有一番总结:
在我与他交往中,静之留给我的印象是个古人,也就是说他身上大有古风。他的心态,在我看来,看上去入世了,实在是出世的。
但这样写静之,笔法就俗了。
静之身上没有俗气,有的多是喜气。刚才我说静之身上大有古风,古风是什么,我这几年捕风捉影下来,觉得古风就是喜气。
起码古风的影子就是喜气。
前几天江南草长,蓟门桥头还是大风吹得碎眼珠,静之与王姐(我们喊静之夫人为王姐,我们私下认为王姐喜气更多)从植物园出来,去卧佛寺,在去卧佛寺路上,一对情人并着肩,爱要爱要爱爱要,一不留神,莎士比亚《皆大欢喜》中的歌唱出,小麦青青大麦鲜,爱要爱要爱爱要……
话说静之与王姐才到山门,一大群喜鹊呼地朝他俩飞来,飞来就不走了,绕着他俩转,转呀转,转呀转,转呀转,转呀转,转呀转,转呀转,转呀转,一点也不头晕,我说的是喜鹊,因为用的是慢镜头,从容不迫,气势磅礴,转出七级浮屠模样,也就是说喜鹊绕着静之与王姐转出一座宝塔——七级,不信你把上面“转呀转”数一下:
1,转呀转,2,转呀转,3,转呀转,4,转呀转,5,转呀转,6,转呀转,7,转呀转,不正是七级浮屠吗?皆大欢喜。当地一拾柴的,把柴也丢了,忙跑回村里喊人来看,说这是喜鹊宝塔,五年造一次,被造进塔里的人,宅心仁厚,仁人居。
据说上个五年喜鹊看没什么宅心仁厚的人值得造进塔里,正在徘徊之际,春风吹来村里毛驴子家的门神,没粘住,被春风直吹到山门之下,喜鹊一见,心想门神也不错,替芸芸众生辟邪纳福,虽然是杨柳青木刻年画社新版子上印出来的,但自然有一番总结,就把两红红绿绿背面粥汁未干的门神造进塔里。为什么粥汁未干?正因为粥汁未干,春风才能从村里毛驴子家的门上直吹到山门之下,这一点是要交待清楚的。还有一点作为历史,也要有所记录,毛驴子大爷上个五年就九十多岁了,毛泽东时代,没人敢喊他毛驴子,把毛剃掉,老少咸叫他驴子,堂吉诃德命令桑丘·潘沙骑他,雅姆要牵上他去祷告,画家叫他朱耷,小说家叫他百年孤独。毛驴子大爷上个五年就九十多岁了,小说家叫他百年孤独。而那本《百年孤独》的小说里有没有一头毛驴呢?外国小说里,凡写到毛驴的,都好看,《格列佛游记》里的“慧骃”,虽然他有马的会阴,在精神上还是一头毛驴。
外国小说里凡写到毛驴的都好看,就像中国电视连续剧里凡写到皇帝的都好看一样。静之写的皇帝的确好看。但不管静之写了多少电视连续剧,收藏了多少明清家具,在我与他交往中,静之第一是诗人,并列第一是友人。诗人是一种质地,天生的。静之就是天生的这一种质地。小隐隐于诗,中隐隐于事,大隐隐于市。我现在只是小隐地步,想往中隐发展,正想着,事就来了,我正准备出门,躲避噪音,楼下装修,电钻搞得我惶惶不可终日,我换好衣服,戴好帽子,这时,电话响了,国泰要我写一写静之,又急得很。静之我早想写的,其实在我最初的一组散文里有一篇《找人》,就是写静之,但没写好,所以老觉得机缘未到,想不到今天要在电钻声中静之了。静之一阵,我的心脏还是实在难以承受电钻之动,决定打住,于是,来个总结,自然有一番总结:
静之是个诗人,他已经到了大隐隐于市的境界,自然有一番华丽,没有俗气,有的多是喜气,而这喜气他二十年前就有,不是近年才有,就像我二十年前读《论语》,从颜回身上看到喜气,但这样写静之,笔法就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