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泡糖事件
不知为什么,一到了山里,我顿感举步维艰,没走几步路就气喘如牛。每当傍晚赶羊爬山的时候,三步一小歇,五步一大歇,腿跟面条一样软,一碰到树就赶紧扶着。真羡慕卡西,年轻真好,跑来跑去,上蹿下跳,像山羊一样矫健。
但是有一天天气突然热了起来,在卡西的建议下,我第一次脱去了又厚又沉的毛裤和棉衣,顿感一身轻松,健步如飞……原来并不是老了!
于是我兴高采烈提出要和卡西去西面的大山上拔野葱。那座山与我们毡房所在的秃石坡隔着空旷的山谷相峙,又高又陡,望而生畏。平时卡西去那边放羊时,再怎么诱惑,我也坚决不肯跟去。
可是这次跟着转遍半座山,只拔了两棵葱。卡西在我走过的地方重走一遍,却拔了两大把。渐渐越拔越多,她的两只手抓不住了,便脱了外套兜着走。
一路上全是长着橙红色和翠绿色石花的巨大山石和成片的小树林、灌木丛。地势很陡,几乎没有现成的路。
途中遇到好几条四脚蛇从脚边倏然闪过,通体绿莹莹、滑溜溜的,和戈壁滩上的四脚蛇很不一样。生活在戈壁滩上的四脚蛇粗糙、黯然,皮肤与干涸荒凉的大地有着近似的色调和质感。而山里的四脚蛇则和山野环境惊人一致,一个个如青绿色的幽灵,冰凉、敏捷。
除了挖野葱,卡西还不停地从路过的松树上抠松胶,半天却只收集了一小把。这是用来当泡泡糖嚼的。在她的建议下,我试着嚼了一块。由于没经验,一口咬下去就乍然粉碎了一大片,像咬了一口硬饼干似的,呛得满嘴都是苦兮兮的粉渣,还不小心吞下去一口。
我赶紧呸呸往外吐。卡西见状,从自己嘴里掏出来一块已经嚼了半天的、完全软化的胶团,慷慨地送给我吃……我深思熟虑了两秒钟,接过来毅然丢进嘴里。
几个人轮流嚼同一个泡泡糖的情形我见得多了,但这种事若发生在自己身上,多少还是有点儿不太能接受。然而再想想:一个人把自己嘴里的东西掏出来给你吃,这是多大的信任和亲热啊!于是我边嚼边向她道谢。
后来我从嘴里掏出来观察了一下,淡粉色的一小团,外观和柔软度真的跟泡泡糖一样。而且口感也惊人地相似,嚼着津津软软的。跟泡泡糖唯一的区别在于没有人工的香甜味,只有浓郁的松香。
回到家,斯马胡力已经赶完羊回来了,正躺在花毡上休息。他一看见我们就嚷嚷着饿了,要赶紧喝茶。再看到我们带回了新鲜野葱,非常高兴。喝茶的时候,他剥净一根野葱,两端咬去,把中间那截绿管子插在茶水里当吸管嗍嗍吮吸。真是孩子气。
再扭头看卡西,更惊人,她直接把葱伸进查巴袋子,蘸着黏糊糊的全脂酸奶大口大口地嚼。酸奶加野葱,多么奇怪的组合。
边喝茶边聊天,兄妹俩把今天各自采集的松胶掏出来,比谁的多。结果卡西赢了。斯马胡力很不要脸地一把抢了过去,迅速和自己的松胶混到一起,然后趴在花毡上紧紧地护住那些宝贝,任卡西又打又掐,死不松手。
不过卡西很快就报了仇。几天后我要去县城,卡西托我给阿娜尔罕捎一封信和一小包松胶。我一看,说:“太少了嘛!”
她很忧愁地说:“只有这么多了,全被斯马胡力抢走了。”
于是我就怂恿她去偷斯马胡力的。卡西一听,醍醐灌顶般大喜(真是个老实孩子啊),等不及斯马胡力离开房间就立马付诸行动。她蹑手蹑脚走到正在睡午觉的斯马胡力身边,翻他挂在墙上的包,成功地偷走了几颗最大的。
松胶莫非真有那么好?连强蓬的妹妹,美丽的、大大见过世面的苏乎拉都在没完没了地收集储备松胶,为漫长的冬天而预备(冬闲时节是嚼泡泡糖的大好时光),也为着城里朋友的嘱托。我们去找她玩的时候,十次里有八次都被她嫂子告知正在森林里找松胶。
卡西用汉语说:“这个好嘛,好吃的,香的!”
斯马胡力说:“吃这个嘛,牙白嘛!”
连体面的生意人马吾列也劝我多嚼松胶,说对牙有好处。每到那时我都闭了嘴一声不吭。我知道我的牙长得较为“突出”,用不着他每次见面都提醒一遍。
其他的人呢,除了年纪稍大的男性外,大家每天嘴里都嚼个不停,好像嘴巴闲下来是一件很难受的事。
哈萨克牧人的牙都白得令人嫉妒,还打着闪儿,而且大都整齐饱满。这大约与生活环境和饮食有关吧。卡西的牙也极白,但不太整齐,有些扭。为此,她有一说话就捂嘴的毛病。
但是牙好显然没松胶啥功劳。卡西才十五岁,就有两颗大牙被蛀空了。扎克拜妈妈还不到五十岁,就掉了四五颗牙,还天天嚷嚷牙痛。沙阿爸爸呢,镶了一大排金牙,也不知有多少颗。每当他开口说话,我就飞快地数一遍,但没有一次能数清。
无论松胶和泡泡糖对牙有没有确切的好处,嚼它们已经成为强大的习惯了。大家都在嚼,嚼啊,嚼啊,嚼到该吃饭了,该睡觉了,就吐出来粘在衣服扣子上,第二天抠下来继续嚼。
斯马胡力不嚼的时候则吐出来贴在随身携带的小镜子上,并不停地和进新的松胶。那块松胶原本如黄豆一样大的,后来渐渐成了铜钱大小,圆圆扁扁地附在光滑的镜面上,相当牢固。
若是泡泡糖的话,这家伙就更珍惜了。不嚼的时候,他会把它粘到手表上,覆盖了整个表盘。若妈妈问他几点了,他抬起手腕,先抠下泡泡糖扔进嘴里,边嚼边说:“五点半!”
而卡西则捏在耳环上,变成了一个坠子垂在那里晃啊晃。
不但卡西的松胶是无限期使用的,她的一个泡泡糖也能一直没完没了地嚼下去(我之前认为泡泡糖是一次性的,嚼的时间久了会发硬),直到不小心弄丢为止。每到那时,她会懊恼好几天。若是斯马胡力捡到的话,决不会还她,而是赶紧扔进自己嘴里。于是斯马胡力的泡泡糖会突然大了一倍,引起卡西的怀疑后,两人在花毡上打作一团。
至于我嘛,后来也渐渐打破了观念,学会了反复使用泡泡糖这一招。不过,我不嚼的时候一般都把它粘在指甲盖上。没办法,在深山老林里,泡泡糖这玩意儿实在太珍贵了,有钱都没地方买。虽然松胶可以代替,却远远没泡泡糖那么香甜,再说松胶也吹不出泡泡来。
在没事的时候,嘴里嚼个东西,腮帮子动一动,也是极大的慰藉啊。嚼到实在没法再嚼的时候,还可以用它粘掉身上的羊毛。
奇怪,我又不放羊,怎么也整天浑身羊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