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城里住着生动的人

坚持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会不会太自我?她说,这怎么会是自我,这是忠于自我,把自己推入另一个环境,更能找到自己,爱上自己的环境。

我呢,住在北京,钢铁城市车水马龙。曾经有一个朋友来北京找我玩,待了两天,没来得及带她去到我喜欢的任何一个地方见我喜欢的任何一个人,她就匆匆离开了。走的时候,她盯住我的脸说,你怎么会在北京住这么多年,我觉得这个城市冰冷冰冷的,就像是死了一样。我愣一下,有吗?

送她回来的路上,我一直在想,是因为什么北京在我的心里一直是鲜活生动的?那些细微而深重的原因,从雾霾、堵车、拥挤和不留情的快速里透出来,大概终究是因为人。

我住在二十五层,三层的楼道里养着一只流浪猫。说是流浪猫,早就没有了流浪猫的样子。是一只米黄色的长毛猫,眼睛微微透着绿,洗过澡也梳过毛,毛色都油亮有色泽。有时候我往下走的时候,会按一下三层的按钮过去看它一眼。到了三层,叮一声电梯门一打开,它就蹲在三层电梯口的小厅堂中央,坐得很端正,特别优雅地看着电梯里的人,仿佛知道我们是来看它的一样。旁边的墙边放着猫粮盆和水盆,还有几个小玩具。

多数时候,它只是看你一眼,也会有直接走入电梯来的时候。进来后就跟所有乘电梯的人一样,乖乖等着。到了一楼,它就慢慢走出去,也不赶时间的样子。在所有人的脚步间左拐右拐地穿插着一起走出居民楼,往楼下社区院子里的树下一躺,晒着太阳睡一觉。天色晚了,就再跟着上楼的人一起回去。我住的这幢楼里几乎每一个人都知道它的存在,看到它走进来了,就帮它按一下三。三楼一到,门一开,它又不急不慢走出去,重新坐在电梯口正对面。

它刚来的时候,我经常加班到凌晨,也就经常和它一起坐电梯上来。这经历说起来有些奇怪,体验起来也常常觉得不可思议。我居然和一只猫一起坐电梯回家,简直是开国际玩笑。有一次在工作室里结束工作,导演又出差,我一个人抱着一堆东西,从北区的工作室穿过漆黑的花园,走回南区的家里。半路被蚊子叮了一腿的包,又没有手去挥,只能边跺脚边走,走到楼下的时候,脚都震得又麻又疼。我用下巴很卖力地点开电梯开关,前脚刚进去,后脚它就跟进来了。我盯着它,它盯着我,我只好用额头顶了我自己的楼层,又用下巴按了它要下的楼层。因为要赶在电梯经过三层之前按好按钮,基本可以用手忙脚乱来形容当时的情形。等搞定之后,原本一路走回来的沮丧感都消失不见,我一个人在电梯里笑得前仰后合。它出去的时候,还靠近我的腿边翘着尾巴蹭了一下。大半夜,我和一只猫同乘了电梯,还为它按了楼层按钮,这太喜剧了。

它是三层的住户们一起养的流浪猫,听楼下大厅里跳广场舞的大妈们说,它是在一个风雨交加的雨夜从电闪雷鸣中逃进楼里来的。虽然不知道话传话,故事被慢慢流传的过程发酵成的样子究竟还是不是当年的真实状况。总之,就是非常惨,毛都掉得斑秃,眼睛发炎全被眼屎糊住,身上还有伤,走路一跛一跛的要多可怜有多可怜,也怕人,眼神都战战兢兢的,浑身都发抖。当时三楼住着的刘奶奶撞见了它,心生怜悯,把它抱回了家,养了伤洗了澡,也下定决心就收养它了。这个刘奶奶是楼里的风云人物,楼下广场舞军团的头目。冯小刚最值得让人怀念的老北京喜剧里,都会有一个无比热心可爱善良啰唆的居委会大婶。刘奶奶就是这一型的人物。

为了照顾好这只猫,刘奶奶甚至缺席了很久广场舞时段。在刘奶奶的照顾下,它很快恢复体力,也脱胎换骨,以至于后来出现在大家面前的时候,它完全变成一只美貌的家猫。后来伤好之后,大约是它自由自在流浪的时间太久,实在不习惯这样被禁锢在一方小小的屋子中。成日里趴在窗口喵喵呜呜地惨叫,站起来用爪子扒着玻璃总想往下跳。刘奶奶觉得它是想外面了,说不定人家外面还有家有室呢,就打开门把它又放了出去。它也不犹豫,就直接奔向了自由的广阔天地了。

可自打那以后,它似乎把三层当成了坚实的后盾,在外面野几天,就回来,还会坐电梯,回到三层就安静蹲在那里等着。慢慢地,除了刘奶奶,整个三层的人都习惯了,开始没事就往外面放点儿吃的,喝的,有时候甚至还有猫玩具。它也越来越把这儿当家,从半月一回到几天一回,到现在一天一回,比上班下班的白领还准时。

于是它就这样奇怪而温情地和三楼一整层的住户和谐而美满地生活在了一起。

很快,整幢楼都知道了它的存在,大家无论是怎样的生活作息,在这几年里,都或多或少地见过它。或者和它一起搭过同班电梯,或者看过它在楼下的社区院子里敞着肚子晒太阳,又或者像我这样家中养猫的直接去三层的猫食盆里顺手添把猫粮抖点儿猫罐头。并不是全楼的住户都如此爱心泛滥,但就是谁也没有左右过事态的发展。它这样自来熟,我们也都不好意思装作陌生人。渐渐地,它从三层的猫变成了十一号楼的猫。也会经常看见同楼的住户跟别人说,这是我们楼的猫,一会儿就回去了。

我不止一次回家的时候,听到别人问保安,怎么总能见到那只猫。保安特别顺其自然地头都不抬地说,噢,那是十一号楼的猫,出来溜达溜达。听得我差点儿当场笑出来。十一号楼的猫,这真是个好名字,听起来就很文艺。超市里买了太多东西拿不回来,留下地址拜托工作人员用推车送回去,一说楼号。那边就直接说,噢,就总有只猫在楼里转悠的那幢,我知道我知道。那只黄毛碧眼的猫咪突然间地就变成我们的流动标签,让一些事情变成格外有意思起来。

朋友来家里做客的时候,一进门就一惊一乍地说:“你们邻居还真热情啊。这远亲不如近邻,在你家我算是见识到了。”他很疑惑,究竟是怎么做到的,全楼的人和人好像都是认识的,出个门回个家在电梯里见到了,还点个头示个意。她说:“这场面,我除了小时候住我爸的纺织厂家属大院的时候领略过,真是多年不见啊。我刚才提着一堆东西上电梯,被超过三个人问要不要帮忙。现如今,人人都只扫自家门前雪,难道是专管他人瓦上霜的随和热络分子赶巧都住进了你们家小区,还是为啥?”我就带她去参观那只猫,她不可置信地反复问我,它真的会坐电梯?它就住在三层?它几岁了?太神奇了!你们楼里居然没有讨厌猫的?其实当然不会是所有人都是喜欢猫的,但谁也记不起来,怎么个过程,它就赖住了这幢楼,成了这幢楼里的业主。因为它的到来,这些原本相互陌生的人的人生突然都多了一条,十一号楼的猫的主人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