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印象

导读:

有道是“五岳归来不看山,黄山归来不看岳”,黄山美景,那可是名扬天下。

丰子恺写黄山,重点是看山。低头看山,面面看山,于是远近高低各不同。“国际饭店”的绰号确实好玩,作者说得对,“现实的美感,比古雅更美”,而且这里还有一种调侃的味道。“异常固然可喜,但是正常更为可爱”,这样的感悟很平实,不高深,然而很亲切。

一些小的细节经作者之笔,就平添了波澜。比如写云的这一段:“它们无心出岫,随意来往;有时冉冉而降,似乎要闯进寺里来访问我的样子。我便想起某古人的诗句:‘白云无事常来往,莫怪山僧不送迎。’好诗句啊!然而叫我做这山僧,一定闭门不纳,因为白云这东西是很潮湿的。”先是酿造出诗意,然后一下子下降到现实,好像煞风景,但是不做作,又幽默,作者的文字功夫由此可见。

看山,普通总是仰起头来看的。然而黄山不同,常常要低下头去看。因为黄山是群山,登上一个高峰,就可俯瞰群山。这教人想起杜甫的诗句:“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而精神为之兴奋,胸襟为之开朗。我在黄山盘桓了十多天,登过紫云峰、立马峰、天都峰、玉屏峰、光明顶、狮子林、眉毛峰等山,常常爬到绝顶,有如苏东坡游赤壁的“履巉岩,披蒙茸,踞虎豹,登虬龙,攀栖鹘之危巢,俯冯夷之幽宫”。

在黄山中,不但要低头看山,还要面面看山。因为方向一改变,山的样子就不同,有时竟完全两样。例如从玉屏峰望天都峰,看见旁边一个峰顶上有一块石头很像一只松鼠,正在向天都峰跳过去的样子。这景致就叫“松鼠跳天都”。然而爬到天都峰上望去,这松鼠却变成了一双鞋子。又如手掌峰,从某角度望去竟像一个手掌,五根手指很分明。然而峰回路转,这手掌就变成了一个拳头。他如“罗汉拜观音”、“仙人下棋”、“喜鹊登梅”、“梦笔生花”、“鳌鱼驮金龟”等景致,也都随时改样,变幻无定。如果我是个好事者,不难替这些石山新造出几十个名目来,让导游人增加些讲解资料。然而我没有这种雅兴,却听到别人新取了两个很好的名目:有一次我们从西海门凭栏俯瞰,但见无数石山拔地而起,真像万笏朝天;其中有一个石山由许多方形石块堆积起来,竟同玩具中的积木一样,使人不相信是天生的,而疑心是人工的。导游人告诉我:有一个上海来的游客,替这石山取个名目,叫做“国际饭店”。我一看,果然很像上海南京路上的国际饭店。有人说这名目太俗气,欠古雅。我却觉得有一种现实的美感,比古雅更美。又有一次,我们登光明顶,望见东海(这海是指云海)上有一个高峰,腰间有一个缺口,缺口里有一块石头,很像一只蹲着的青蛙。气象台里有一个青年工作人员告诉我:他们自己替这景致取一个名目,叫做“青蛙跳东海”。我一看,果然很像一只青蛙将要跳到东海里去的样子。这名目取得很适当。

翻山过岭了好几天,最后逶迤下山,到云谷寺投宿。这云谷寺位在群山之间的一个谷中。由此再爬过一个眉毛峰,就可以回到黄山宾馆而结束游程了。我这天傍晚到达了云谷寺,发生了一种特殊的感觉,觉得心情和过去几天完全不同。起初想不出其所以然,后来仔细探索,方才明白原因:原来云谷寺位在较低的山谷中,开门见山,而这山高得很,用“万丈”、“插云”等语来形容似乎还嫌不够,简直可用“凌霄”、“逼天”等字眼。因此我看山必须仰起头来。古语云:“高山仰止”,可见仰起头来看山是正常的,而低下头去看山是异常的。我一到云谷寺就发生一种特殊的感觉,便是因为在好几天异常之后突然恢复正常的原故。这时候我觉得异常固然可喜,但是正常更为可爱。我躺在云谷寺宿舍门前的藤椅里,卧看山景,但见一向异常地躺在我脚下的白云,现在正常地浮在我头上了,觉得很自然。它们无心出岫,随意来往;有时冉冉而降,似乎要闯进寺里来访问我的样子。我便想起某古人的诗句:“白云无事常来往,莫怪山僧不送迎。”好诗句啊!然而叫我做这山僧,一定闭门不纳,因为白云这东西是很潮湿的。

此外也许还有一个原因:云谷寺是旧式房子,三开间的楼屋。我们住在楼下左右两间里,中央一间作为客堂;廊下很宽,布设桌椅,可以随意起卧,品茗谈话,饮酒看山,比过去所住的文殊院、北海宾馆、黄山宾馆趣味好得多。文殊院是石造二层楼屋,房间像轮船里的房舱或火车里的卧车:约一方丈大小的房间,中央开门,左右两床相对,中间靠窗设一小桌,每间都是如此。北海宾馆建筑宏壮,房间较大,但也是集体宿舍式的:中央一条走廊,两旁两排房间,间间相似。黄山宾馆建筑尤为富丽堂皇,同上海的国际饭店、锦江饭店等差不多。两宾馆都有同上海一样的卫生设备。这些房屋居住固然舒服,然而太刻板,太洋化;住得长久了,觉得仿佛关在笼子里。云谷寺就没有这种感觉,不像旅馆,却像人家家里,有亲切温暖之感和自然之趣。因此我一到云谷寺就发生一种特殊的感觉。云谷寺倘能添置卫生设备,采用些西式建筑的优点:两宾馆的建筑倘能采用中国方式,而加西洋设备,使外为中用,那才是我所理想的旅舍了。

这又使我回想起杭州的一家西菜馆的事,附说在此:此次我游黄山,道经杭州,曾经到一个西菜馆里去吃一餐午饭。这菜馆采用西式的分食办法,但不用刀叉而用中国的筷子。这办法好极。原来中国的合食是不好的办法,各人的唾液都可能由筷子带进菜碗里,拌匀了请大家吃。西洋的分食办法就没有这弊端,很应该采用。然而西洋的刀叉,中国人实在用不惯,我们还是用筷子便当。这西菜馆能采取中西之长,创造新办法,非常合理,很可赞佩。当时我看见座上多半是农民,就恍然大悟:农民最不惯用刀叉,这合理的新办法显然是农民教他们创造的。

一九六一年五月二十日于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