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我的喝酒
我不是什么豪饮者。“一年三百六十日,一日畅饮三百杯”的纪录不但没有创造过,连想也不敢想。只是“文化大革命”那十年,在新疆,我不但穷极无聊地学会了吸烟,吸过各种牌子的烟,置办过“烟具”——烟斗、烟嘴、烟荷包(装新疆的马合烟用),也颇有兴味地喝了几年酒,喝醉过若干次。
穷极无聊。是的,那岁月的最大痛苦是穷极无聊,是死一样的活着与活着死去。死去你的心,创造之心,思考之心,报国之心;死去你的情,任何激情都是可疑的或者有罪的;死去你的回忆——过去的一切如黑洞、惨不忍睹;死去你的想象——任何想象似乎都只能带来危险和痛苦。
然而还是活着,活着也总还有活着的快乐。比如学、说、读维吾尔语,比如自己养的母鸡下了蛋——有一次竟孵出了十只欢蹦乱跳的鸡雏。比如自制酸牛奶——质量不稳定,但总是可以喝到肚里;实在喝不下去了,就拿去发面,仍然物尽其用。比如,也比如饮酒。
饮酒,当知道某次聚会要饮酒的时候便已有了三分兴奋了。未饮三分醉,将饮已动情。我说的聚会是维吾尔农民的聚会。谁家做东,便把大家请到他家去,大家靠墙围坐在花毡子上,中间铺上一块布单,称为dastirhan。维吾尔人大多不喜用家具,一切饮食、待客、休息、睡眠,全部在铺在矮炕上的毡子(讲究的则是地毯)上进行。毡子上铺上了干净的dastirhan,就成了大饭桌了。然后大家吃馕(一种烤饼),喝奶茶。吃饱了再喝酒,这种喝法有利于保养肠胃。
维吾尔人的围坐喝酒总是与说笑话、唱歌与弹奏二弦琴(都塔尔)结合起来。他们特别喜欢你一言我一语地、词带双关地笑谑。他们常常有各自的诨名,拿对方的诨名取笑便是最最自然的话题。每句笑谑都会引起一种爆发式的大笑,笑到一定时候,任何一句话都会引起起哄作乱式的大笑大闹。为大笑大闹开路,是饮酒的一大功能。这些谈话有时候带有相互挑战和比赛的性质,特别是遇到两三个善于辞令的人坐在一起,立刻唇枪舌剑,你来我往,话带机锋地较量起来,常常是大战八十回合不分胜负。旁边的人随着说几句帮腔捧哏的话,就像在斗殴中“拉便宜手”一样,不冒风险,却也分享了战斗的豪情与胜利的荣耀。
玩笑之中也常常有“荤”话上场,最上乘的是似素实荤的话。如果讲得太露太黄,便会受到大家的皱眉、摇头、叹气与干脆制止,讲这种话的人是犯规和丢分的。另一种犯规和丢分的表现是因为招架不住旁人的笑谑而真的动起火来,表现出粗鲁不逊,这会被责为qidamas——受不了,即心胸狭窄、女人气。对了,忘了说了,这种聚会都是清一色的男性。
参加这样的交谈能引起我极大的兴趣。因为自己无聊。因为交谈的内容很好笑,气氛很热烈,思路及方式颇具民俗学、文化学的价值。更因为这是我学习维吾尔语的好机会,我坚信参加一次这样的交谈比在大学维语系里上教授的三节课收获要大得多。
此后,当有人问我学习维吾尔语的经验的时候,我便开玩笑说:“要学习维吾尔语,就要和维吾尔人坐到一起,喝上它一顿两顿白酒才成!”
是的,在一个百无聊赖的时期,在一个战战兢兢的时期,酒几乎成了唯一的能使人获得一点兴奋和轻松的源泉。非汉民族的饮酒聚会似乎提醒人们在疯狂的人造阶级斗争中,太平地、愉快地享受生活的经验仍然存在,并没有完全灭绝。食满足的是肠胃的需要,酒满足的是精神的需要,是放松一下、兴奋一下、闹腾一下的需要,是哪怕一刻间忘记那些人皆有之、于我尤烈的政治上的麻烦、压力的需要。在饮下两三杯酒以后,似乎人和人的关系变得轻松了乃至靠拢了。人变得想说话,话变得多了。这是多么好啊!
一些作家朋友最喜欢谈论的是饮酒的四个阶段:第一阶段饮者像猴子,变得活泼、殷勤、好动。第二阶段像孔雀,饮者得意扬扬,开始炫耀吹嘘。第三阶段像老虎,饮者怒吼长啸、气势磅礴。第四阶段像猪。据说这个说法来自非洲。真是惟妙惟肖!而在“文革”中像老鼠一样生活着的我们,多么希望有一刻成为猴子,成为孔雀,成为老虎,哪怕最后烂醉如泥,成为一头猪啊!
我也有过几次喝酒至醉的经验,虽然许多人在我喝酒与不喝酒的时候都频频夸奖我的自制能力与分寸感,不仅仅是对于喝酒。
真正喝醉了的境界是超阶段的,是不接受分期的。醉就是醉,不是猴子,不是孔雀,不是老虎,也不是猪。或者既是猴子也是孔雀,还是老虎与猪,更是喝醉了的自己,是一个瞬间麻痹了的生命。
有一次喝醉了以后,我仍然骑上自行车穿过闹市区回到家里。我当时清醒地意识到自己是醉(据说这就和一个精神病人如果能反省和审视自己的精神异常一样,说明没有大醉或大病)了,意识到酒后冬夜在闹市骑单车的危险。今天可一定不要出车祸呀!出了车祸一切就都完!一定要控制住自己的身体平衡!一定要躲避来往的车辆!看,对面的一辆汽车来了……一面骑车一面不断地提醒着自己,忘记了其他的一切。等回到家,我把车一扔,又是哭又是叫……
有一次小醉之后,我骑着单车见到一株大树,便弃车扶树而俯身笑个不住。这个醉态该是美的吧?
还有一次我小醉之后异想天开去打乒乓球。每球必输。终于意识到,喝醉了去打球,不是一个正确的选择。喝醉了便全不在乎输赢,这倒是醉的妙处了。
最妙的一次醉酒是七十年代初期在乌鲁木齐郊区上“五七干校”的时候。那时候我的家还在伊犁,我常常和几个伊犁出生的少数民族朋友一起谈论伊犁,表达一种思乡的情绪,也表达一种对自己所在单位前自治区文联与当时的乌拉泊干校“一连”的没完没了的政治学习与揭发批判的厌倦。一次和这几个朋友在除夕之夜一起痛饮。喝到已醉,朋友们安慰我说:“老王,咱们一起回伊犁吧!”据说我当时立即断然否定,并且用右手敲着桌子大喊:“不,我想的并不是回伊犁!”我的醉话使朋友们愕然,他们面面相觑,并且事后告诉我说,他们从我的话中体味到了一些别的含义。而我大睡一觉醒来,完全、彻底、干净地忘掉了这件事。当朋友们告诉我醉后说了什么的时候,我自己不但不能记忆,也不能理解,甚至不能相信。但是我看到了受伤的右手,又看到了被我敲坏了桌面的桌子。显然,头一个晚上是醉了,真的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