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我的二十一条人际准则(第2/2页)
让我们讨论一个问题:正常的对于旁人的尊重和善意与不正派的投靠和拉拢的区别界限何在呢?这里第一是道德原则。你的所有尊重和善意是合乎道德的吗?第二是良知原则。你的哪怕是讨好你的老板、你的上司、你的部属、你的朋友的做法,有没有令你的良知感到不安的东西?第三是合法原则。你对某某人好,你的好有没有与法律准则相违背的东西?第四是公开原则。你与某某关系好,你敢不敢公开承认你们有友好的知己关系?就是说,你的人际关系的各种细节,有没有不可告人之处?第五是尊严原则。你是怎么样来尊重旁人和施惠于旁人的?你是否在人际关系中维护了自己和对方的尊严?你与旁人的关系中有没有有损于自己的人格或他人的人格的行为语言?最后是不苟树敌、不苟斗原则。力图自己有良好的人缘,力图得到更多的人的好感,这是可以理解也可以允许的,但是动不动就拿旁人的人当对立面,动不动人前人后攻击旁人,传播对旁人不利的流言蜚语,乃至动不动打报告、写告状信、煽动一些人为你冲锋斗争,则是不可取的,应该说那是可恶的、下流的、可耻的。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有人与你意见不一致、想法不一致,这是很普通、很正常的事,不一定就是你的敌手、对手,而你如果采取一种恶棍式的至少是杠头式的态度,如果你好斗,动辄气急败坏、每事必争、神经兮兮,你收获的也只能是批评、反感、反击、厌恶、孤立、绝望、天怒人怨而又是怨天尤人,叫作六月的韭菜——臭一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