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回家(第2/3页)
他们坐下来后,晨曦不断打量圣美,脸上露出很惊奇的神色。
我说:“这是晨曦和邓杰,是我很好的朋友。这是圣美,她现在和我在一起。”
圣美露出很温婉的笑容,向他们问好。我大大松了一口气。
晨曦眼睛都瞪圆了,悄悄问我:“你……是租借的吗?我的天,这要多少钱?”
我咳嗽一声,说:“不是那样的,她是自愿跟着我的。我想了想,既然可以节约一笔钱,那就随她的心意吧。”
圣美表现得很好,替我们倒茶,还给我点烟,脸上总是带着诚挚谦卑的微笑。
邓杰替晨曦点了一支烟,然后他看到圣美的动作,回头看着晨曦,脸上不知道是什么表情。
我意气风发,装作不在意地说:“圣美这小丫头是很乖巧的,有时候我都觉得她太听话了,显得很没个性。说实在的,这样的女孩子,有时候也让人感觉没有生活情趣。”
邓杰给自己点了一支烟,默默抽着,脸上的表情看起来有些苍凉。
晨曦张大嘴没说话。过了好久,她仔细看了看我和圣美,上上下下地看,然后低声跟我说:“你就装吧,看她回去怎么收拾你。说得越多,你就会被揍得越惨。小鱼,不要太潇洒哦。”
我吓了一跳,第一个念头就是什么地方露馅儿了?又怀疑是晨曦在诈我。我连忙低声跟她说:“别这样说。她真的很听话,她自己说要做我的仆人。”
晨曦微微一笑,问圣美:“过来很辛苦吧。明天去我家吃饭,我煮味道很好的菜给你吃。”
她们倒是聊了起来,话还挺多的。
我看着邓杰,心里暗想,这次总算压你一头了。
等我们把面吃完,晨曦已经原形毕露。
她总是这样,跟任何陌生人在一起,前几分钟总是规规矩矩的,十分钟后就会恢复本色。喝了两瓶啤酒,她就斜看着邓杰,一手夹着一支烟搭在椅子靠背上,一手托住邓杰的下巴,很嚣张地说:“小妞,今天大爷来找你,是你的运气。别躲,给大爷亲一个。”
我擦了擦额头的汗,环顾四周。还好,周围没什么人。
邓杰愤然地推开她的手,嘟囔着:“你有毛病啊!”
晨曦瞪圆眼睛,说:“小妞,别不识抬举!”她顺手揪了邓杰的耳朵一下,笑得乐不可支。
邓杰一边躲,一边呵斥她。
晨曦得意扬扬:“小娘子,别躲啊,嘻嘻,小娘子,你别躲啊!”
圣美专注地看着她的动作,目不转睛地看,眼里逐渐焕发出神采。
这太荒唐了,我不敢想象这样的事情会在我眼前发生。
让晨曦和圣美见面,会不会是一个天大的错误?
邓杰溜掉了,他说要上洗手间。
按道理说,杭州属于江南,杭州的女孩子应该温柔如水才对。
可惜,在江南的所有城市中,唯独杭州的女孩子最特别,脾气火辣,作风粗野,豪气不亚于男人。在饭桌上,经常可以看到杭州女人拿起一瓶酒直接干掉。
请原谅我对杭州女孩子的描述,走遍江南各个城市你会发现这一点,在杭州,要找出一个像白娘子一样的女孩子,难度比较大。若想寻找传说中的温柔女子,或许应该去苏州碰碰运气。
晨曦平时在工作中的态度也是很严厉的,她所在公司的员工看到她都很惧怕,经常被她骂得狗血淋头。恐怕没人想象得到她私下会是这样的表现。
晨曦问我:“明天有什么节目?”
我说:“我要去财神庙还愿。”
她拿起啤酒直接喝着,说:“打算捐多少钱?”
我想了想,说:“十万。”
听到我的话,晨曦和圣美一起看着我。
晨曦说:“你疯了。”
我说:“这是很久以前就做下的决定,不会改变的。”
晨曦问我:“你把十万烧进庙里?”
我说:“买几千块的香,然后其他全部捐献。”
晨曦说:“别发神经了,捐给希望工程吧,要不捐给孤儿院。你捐到庙里,不知道那些和尚会拿去做什么。”
我说:“那不关我的事。他们若是糟蹋这笔钱,那他们自会得到报应。我的想法很简单,就是让自己的心灵得到平衡而已。”
晨曦看着我,深深地叹了口气。
最后埋单的时候,四个人一共只吃了六十元钱。
我们下楼后在马路边告别,晨曦笑嘻嘻地说:“你这浑蛋终于发财了,唉,好像每个浑蛋都有发财的时候。明天到我家吃饭吧。”
我说:“不了,明天去拜财神,然后去父母家。”
晨曦对圣美眨了眨眼睛,说:“圣美,珠宝可不会总藏在沙石堆里,是金子就会发光,我相信你。下次你把他带过来的时候,不用再这么委屈自己了。”
圣美精神大振,说:“晨曦姐姐太客气了,以后还要跟姐姐多多学习。”
她们又说了些乱七八糟的话才分手。
我跟邓杰互相点了支烟,深深地吸着,两个人一句话也没说,偶尔眼神相遇,马上就会转移开。
看着他们小两口消失在远方,我和圣美也转身向酒店方向走去。这里距离酒店颇有一段距离,但圣美说她想在街上走走。
夜色很美,街上很安静。比起广州喧嚣的夜晚,晚上十一点的杭州已经显得有些冷清,连街上的车也很稀少,让人感觉十分舒服。一开始,我们隔着三十厘米的距离并排走着,走了几分钟后,我拉住了她的手。
虽然是夏天的夜晚,天气十分闷热,她的手,却是冰凉的。
她低头说:“小鱼先生,你的手老是爱出汗。”
我说:“圣美,有人跟我说过,两个人,在结婚前最好出去旅游一次,那样才能确定双方是否能白首终老,这样做,最低限度上可以让双方在婚后靠忍耐和认命来维持婚姻。”
圣美说:“真是消极的说法。如果婚姻要靠忍耐和认命来维持,那两个人还有在一起的必要吗?”
她看着我:“为什么下了飞机后你就直接叫我名字了?小鱼先生,你一共叫了我三十七次,都是叫我的名字。”
我说:“你要是不高兴的话,我还是叫你圣美小姐。”
她说:“不是的。我喜欢你叫我名字,打心眼儿里喜欢。”
我跟她说:“今天我们的预演好像失败了,晨曦似乎发现了什么。女人真是太可怕了,我怎么想都想不到原因。圣美,你说她怎么做到的?”
圣美笑眯眯地说:“真是对不起,原因很简单的嘛。”
我好奇地问:“是什么原因?”
她笑了又笑,说:“因为小鱼先生手臂上有奇怪的伤口。”
我抬手一看,果然有三四处,而且伤口的痕迹很明显,一看就是被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