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女神,还是当女妖
从前我以为这个星球上的女性生物只包括女神和女人两种,最近我才意识到还存在第三种,那就是女妖。
让我意识到这件事的,是一个叫作张馨予的女人。这个女人真的是永远不按牌理出牌,她不仅出人意料地搞定了好男人李晨,还出人意料地甩掉了他,然后又出人意料地坦坦荡荡地说出分手的原因:“你是好男人,我是坏女人。”套用星爷电影里的一句话:“真是猜不透你啊!”
妖到这个份儿上,真的有那么一点“牛鬼蛇神倒比正人君子更可爱”的味道。况且,这个“坏女人”,说到底不过是想多谈几场恋爱,既没见她勾引有妇之夫,也没见她挥霍不义之财。
男神往往被女妖俘获了,这事说奇怪也不奇怪。女神虽美,但大多是没有功能性的。女妖则不然。所谓“妖”,自然是通过迷惑人的感官,让人沉溺,欲罢不能,丧失理智。这个感官,倒不一定限于肉体感官,也可能是精神感官,不然查尔斯王子也不会为了“老帮菜”卡米拉抛弃“小鲜肉”戴安娜了。
我曾经有位女友,从中学时期开始就是公认的校花、无数男生心目中的女神,后来她嫁给了众多追求者中最执着的一个。婚后的很多年里,他们看起来都很幸福,只除了一个问题——我的女友私下告诉我,她是性冷淡。
这个消息听起来真是暴殄天物,特别是从罩杯34C、23寸小蛮腰的她的嘴里说出来,但她本人倒是不在乎,据她说她老公也不在乎。是的,当有着魔鬼身材的女神躺在身下,是否纯粹的视觉刺激就胜过一切互动了?事实证明不是。在他们结婚的第七个年头,女友的老公出轨了,对方是个方方面面都不如她但能让她老公“感觉自己是个男人”的人。消息传来,女友的第一反应当然是愤怒至极,立刻提出离婚。
我也以为她这一次离定了。这种被背叛的痛苦在她身上应该是加倍的,因为老公是当年山盟海誓的裙下不贰之臣。谁知道再一次见到女友的时候,她不仅没有离婚,反而和老公更加恩爱了。她微笑着告诉我,她和老公做了彻底的沟通,老公和第三者也彻底断了关系,现在他们一切都好,包括性生活。她的性冷淡不治而愈。
其实之前她的性冷淡在很大程度上是出于她的自恋——她太过关注自己的美丽和保养,竟然连性爱都显得多余。而现在,当她把心态放松、把自己放低,他们才以完全平等的姿态达到琴瑟相和。总而言之,她从女神变成了女妖。
我看着她,恍然觉得她是有些不一样了。之前的她就像陈列在玻璃后面的宝剑展品,如今却有一种利剑出鞘的感觉。我想,她这一番脱胎换骨,倒未必意在锁定这个男人,但从前她的视线中只有自己美丽的胴体,从此以后却将包含天地万物,足以扰乱众生。
所以说,女神这种生物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女人这种生物是接地气的,而女妖这种生物更要入地三分,洞察世情。这种妖力,半是靠天生,半是靠修炼。但别以为这种修炼只是抛抛媚眼、扭扭腰身那般容易,那只是不入流的小妖,真正有道行的女妖,其实勘破的是这个道理:恋者自恋,男人总是越付出越舍不得放手,因为其实他最爱的,是爱着你的他自己。勘破了这一点,你即便足踏莲花座,手捧甘露瓶,在内心深处也是个捏他七寸的妖精。
姑娘们,妖起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