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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克和露露举行各种派对。他们喜欢派对。这是他们美国生活的消遣。胡克也做其他的事情:教大学研讨班宣传材料上广受欢迎的小号,在对外关系协会上做报告,乘坐班机前往特区和智囊团会面商讨工作,给政治期刊的编辑们写信发牢骚,疲惫不堪地爬到四楼的办公室给朋友或学生的著作写评论或简介。亨利·“胡克”·托马斯,CNN带引号的标志性人物,这个绰号是怎么得来的人们已经想不起来了:不是历史的缔造者,而是代表其概念。他是(反正是某些)总统的密友,代表他所认为的最伟大的民族出使世界各地。当然,胡克非常勤奋,不过,他的平步青云也证明了其他因素的重要性——运气、正确的时间和正确的地点、某种不屈不挠的精神。他正好在总统任职期满的时候进入国务院,接着证明了自己作为下一任官员的价值,站稳了脚跟。
短期的美国政府职务造就了胡克漫长而成功的职业生涯。他非常了解游戏的规则,1979年就放弃了妻子在委内瑞拉的财产,并从那里转移到正确的地方。至少从那个时候开始,他们就是百万富翁了。他的专长就是永远领先别人一步。
胡克的办公室有几扇窗户,你可以透过窗户俯瞰隔壁街区所有房屋的后墙。罗伦和沙拉曾经在那间办公室里抽烟,然后通过敞开的窗户把烟雾“扇”出去,其实没人会注意到烟味,因为那个时候胡克自己每天都要抽上半包,肯特烟在烟灰缸里烧得一干二净,胡克愤怒地敲着键盘,说约翰逊对越南的政策错在哪里,或者国家福利有哪些弊端。他们蠢得像乳臭未干的孩子。
露露已经退休了。她有个音乐专辑,一直受到时尚界的追捧,里面收集了几首传统的科里多曲、一首和琼·贝兹紧密相关的智利曲、几首质朴的民谣,颇有几分文艺复兴的味道,其中一首原创曲目被一部成功的假日电影用作序幕音乐。版税,让有钱人变得更有钱。乐声没有完全消失,只不过调子变了,变得深沉萧条,像上了年纪的女人发出的声音。其实她并没有闯出什么名堂,早在二十四岁就嫁为人妻了,当时大家都这样。她的生活按部就班:跑到纽黑文给胡克煮饭,像照顾孩子似的照顾胡克。之后又追随胡克来到华盛顿,盛装打扮参加各种无聊的派对,生儿育女,外出就餐,装修康涅狄格州的住宅,张罗各种名目的义演活动。做这个家庭的成员很消耗时间。罗伦从来没见过谁比他们一家三口更忙。最不可思议的是,他们其实都没有工作。
他们今晚要举行派对。好像是为了一本书吧,罗伦记不清了,不过沙拉坚持要她来,这两个月每周都发邮件提醒她,还用语音信箱给她留言:
嗨,伦伦,是我,别忘了,星期四晚上,在我父母家,你答应了一定一定一定要来的,穿得漂漂亮亮的,和你往常一样迷死人,不过别迟到哦,你不来我都不知道跟谁说话,因为丹来不了,鬼知道什么原因,好了,后天见。
罗伦的办公室很冷。冷得把黄油放在桌子上都不会化,冷得都能做手术。办公室里全是女人,每个女人的椅子后背上都搭着一件羊毛衫。她们坐在桌前,两只手放在键盘上,像流浪汉对着着了火的垃圾箱。办公室里通常只有敲击键盘的声音、打电话的声音、进出卫生间的声音和电梯下行的“叮叮”声。不知道为什么,电梯下行时的两声“叮”比上行时的一声“叮”声音更大。或许这是办公室一种等待解决的隐喻吧。那些女人制作菜谱。不过这里没有食材,只有堆积如山的纸张和戴眼镜的助理编辑们。罗伦在这里干了四年了。一切尚好。
今天不一样,因为今天办公室来了个男的,一个真正的男人。不是跑来开会的摄像师或者形象设计师,而是一名临时雇员。克里斯汀怀孕了,医生要求她卧床休息,所以才雇了一名临时工。罗伦根本不知道克里斯汀是负责哪些工作的,不过现在有个男的来替她了。他穿着领尖带扣的衬衫和牛仔裤,脚蹬平底便鞋,而不是胶底帆布鞋,这说明他比较成熟。罗伦一整天都在想方设法引起他的注意。她是办公室里排名第二的大美女,所以这并不难。最漂亮的汉娜总是一脸茫然。其实她并不蠢,事实上,她非常能干,只是看上去没什么活力。她金发白肤,干瘦干瘦的,总是戴着一副厚厚的眼镜,没什么吸引力,就连电脑屏幕的背景都是她的法国斗牛犬。
罗伦早就把一切都计划好了。她会从他桌前来来回回走几趟,这倒没什么可疑的,因为他的办公桌离厨房不远,而咖啡就在厨房里。到她第三次从他桌前经过的时候,他就会尾随她走进厨房。她会说几句关于咖啡的俏皮话,他会说感觉还不错。然后他们就会聊起来,互留电话号码和邮箱之类的。再然后,他们就同时离开办公室,一同乘坐电梯下楼。他们在电梯里不会开口,因为两个人都知道,按照社会契约的要求,聪明人不会在电梯里聊天。接着,他会让她先走出旋转门,尽管她非常肯定,按照礼仪,过旋转门时,男士应该走在女士前面。再接着,他们两个都站在百老汇大街上,街上车来车往,推着午餐车站在角落的男人身上散发出一股晦暗不明的烤肉味,他提议去喝一杯,她说好,于是他们就来到五十五号大街的爱尔兰酒吧,因为没有别的地方可去。喝上两杯之后,两个人肚子饿了,他就会提议共进晚餐。不过这里没有地方吃饭,所以他们会乘地铁去联合广场,结果发现联合广场也没地方吃饭,于是走路到东村,终于找到了吃饭的地方。或许吃拉面,或许到那家摩洛哥餐馆就餐,她总是忘记自己很喜欢那家餐馆。他们开始吃饭,不时会发生碰触,假装无意,小心翼翼地试探。吃完饭,结账单送来了,她会要求平摊,他会说不用了,我请你,尽管他是个临时工,挣不了多少钱,对吧?接着,他们都喝醉了,还是打出租车比较明智。他们会在后座上说说话,不过只是偶尔聊几句,也会哈哈大笑。他们不时看看手机,或者看看窗外的风景。他可能会解释说自己和室友住一块儿,或者家里有条狗。她可能会跟他聊聊工作中的趣事,那些故事对他没有任何意义,因为他才刚刚上了一天班,还分不清谁是谁,更别提知道她们都有什么怪癖,办公室政治环境和生态环境有多复杂了。
接着,他会付钱给司机,因为他们要去他的住处——她不打算把这个临时工带回自己的住处。他的住处可能很舒服,可能还不错,也可能很恶心。他会开两瓶啤酒,因为他家只有啤酒。她假装喝上两口,其实已经喝够了。他会道一声歉,走进浴室,其实是去刷牙、撒尿,说不定还会用湿纸巾擦一擦屁股和“蛋蛋”。盖比几年前告诉过她,男人,或者至少他会这么做。虽然扫兴,不过倒是有点儿感动人。接着,临时工会在她身边的长沙发上坐下。拜托,最好是沙发,不是折叠床。他会坐下来抚摸她的头发,然后亲吻她。他的嘴巴是薄荷味的,她的是啤酒味。他会脱掉衬衫,露出结实而多毛的胸脯,肚子微微有点儿软,她喜欢这样的身体。有一次她跟那个叫西恩的家伙上床,他浑身精瘦,而且不长毛,把她吓了一大跳。感觉就好像在跟女性人体模特做爱。临时工会轻轻将她推进卧室,充满激情又不乏尊重。卧室里或许还不错,或许很恶心。床单是海军蓝的,因为男人的床单都是这个颜色。卧室装着威尼斯软百叶帘,床头柜上摆着很多书,他既然到出版公司做临时工,肯定很喜欢看书。她会从头顶脱掉上衣,他会脱开她的胸罩,他们赤裸相对。感觉很不错,然后就结束了。然后他们就会觉得很好笑,因为他们的行为违背了公司的性骚扰政策。她会拉过床单把自己盖上,他也来拉床单。他下床去拿啤酒的时候,她就会穿好衣服。他会帮她叫车,因为不管他住在哪里,附近都没有黄色计程车。他们睡觉前都会花一会儿工夫想清楚明天在办公室见面怎么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