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前请叫醒我
你从来都知道有些事情是很难一下子忘记的,你总得需要时间去消化。回忆不见得一定要让它消失才算是好事,最好的做法或许是把回忆放到恰当的位置。要把回忆放到恰当的位置,就要去正视你的回忆。
2011年,哥们儿失恋。现在回头想自然不是大事,但对当时的他来讲就是天塌了。陪他去喝酒,哥们儿二话不说点了盘花生,拿着二锅头就往嘴里灌,拦也拦不住。我对他说:“哥们儿,你这样不值当,都分手了你这么折腾自己也不能挽回什么。”他灌得有点猛,拿着纸边擦嘴边回话:“你懂个屁!”我当时忍着好心被当成驴肝肺的心情,硬是没有还嘴。
结果这个夏天我也失恋了。
没想到这次喝成傻逼的人是我,哥们儿用幸灾乐祸的眼神告诉我小样这回轮到你了吧。Jimmy在一旁劝我们俩,哥们儿拍拍我的肩膀说:“小子,你明白那天我说你懂个屁时我的心情了吧?”我二话没说跟他来了个high 5,什么天涯何处无芳草、什么为了她何必呢、什么还有更好的之类的话根本就没有用,针扎到你身上你就明白了,什么叫曾经住在你生命里的人?现在不见了。
毫无意外的,好几个晚上我们都喝成了傻逼。这也难怪,我们玩儿骰子不管是赢还是输都会自喝一杯。Jimmy每次都在,看到我们喝也不再开口劝,躺在沙发上自顾自地玩手机。只是每次当我们两个神志不清的时候,他都及时地制止我们,把我们安顿好,尽管好几次我醒过来的时候都发现自己睡在了地板上。
我醒过来时他都一脸邪恶地看着我们俩,说拍了裸照赶快请他吃个豪华自助餐。然后才开始他的长篇大论,他一脸正色地说:“真他娘奇了怪了,这人就是贱。在一起的时候也不好好珍惜,分开了又一副傻逼样。卢思浩,我也不说你什么了,Kim就说说你,也真他妈奇了怪了,平时你这么铁血真汉子,怎么一碰到感情就跟变了个人似的?”
每次他劝我们时,我都会踹他一脚,一副“没谈过恋爱的小子懂个P”的神情;但有关Kim的那部分,Jimmy说的是真的。在我们还不知道打架为何物的年代里,他已经把打架当成家常便饭;在我们出国的第一个年月里,有一次车上被黑人扔了个鸡蛋,我和Jimmy无奈地看看他们准备照常往前开,只能自认晦气,Kim他娘的二话没说直接路边停了车,开了车门抡起拳头直奔向两个黑人。要说他的身体素质还真不是盖的,一下还真让那黑人一时没回过神来,这下连我这个包都突然变得热血沸腾。
结果当然是我们都挂了彩。在家里他来了一句:“黑人真他娘的强壮,下次应该打完第一下……然后就跑。”
就是这么一个人,谈恋爱的时候完全变了样。
他和他的女朋友也算青梅竹马,初中认识,高中在一起。只是,在感情里强势的人永远是他的女人,每次我们吵闹一时拗不过他的时候,我们都会搬出我们当时的大嫂,这招就跟对小孩子说“再不乖警察叔叔就把你关起来”一样有效。他们也常腻歪得让我觉得很恶心,让我鸡皮疙瘩掉满地,拍合照的表情自不必说,每次分开都要kiss goodbye,实在让哥儿几个无法接受。高中毕业,他们就互相见了家长,然后一起出国,同居了两年,他的胃已经适应了他女人的手艺,他的身上已经有了他女人的味道。用他自己的话来讲,他从来没想过自己未来的结婚对象不是她。
当时我们都觉得他们会腻歪得让我们恶心一辈子,结果他们分手了。
我们当然为他惋惜,也问过他失恋的原因。他说他也问过原因,只是他媳妇支吾了半天,没说出个所以然来。我以为按他的脾气他肯定会闹到天翻地覆,结果他点点头漠然地答应了分手。
“操!”当我们听说他们分手的过程时,异口同声地爆了这句粗口。
故事到这里当然还没有结局。自从那几天喝成傻逼以后,他就跟个没事人一样,跟以前一样喝着啤酒跟鬼佬赌球,赌到最后情绪激动差点儿又打起来,上课也一节不落,空了就去打球,跟以前一模一样,就连冷笑话的功力也所差无几。只是我们哥儿几个知道,谁离开谁都不至于活不下去,生活一样过,但谁也没有办法那么快就释怀。一有空下来喝起酒,他还是跟以前一样二锅头直接灌,然后毫无意外地醉倒,发完酒疯之后就一言不发。
谁都知道他在想什么,谁也没办法劝他。
关于他分手的理由,不可避免地我们还是知道了。
有一天前大嫂被我们撞见和一个男的牵手逛超市,她一脸尴尬解释只是普通朋友。我们也没说什么,打个招呼直接走了。这件事情成了引线,慢慢地他们也开始没了顾忌,虽说不算频繁出现,但也没有任何回避的意思,我们替Kim不平,但这也是他们双方的自由选择,谁也没法去judge什么。
尽管如此我还是没忍住跑过去问她到底怎么回事。她说有一天她在路边等Kim去接她,结果他跑去帮哥们儿搬家没来,是他把她送回去的;还有上次唱歌也是,Kim在和朋友喝酒,喝多了以后我们开始起哄让她喝酒,是他帮她挡酒;还有上次他给她的热牛奶。
我当时就操了,我说:Kim之前每天送你你怎么不记得?Kim喝醉是为了帮你挡酒你怎么不记得?你难受的时候他给你送的药你怎么就忘了?怎么他为你倒的热水赶去给你买的药就抵不过他那次给你送了一杯热牛奶?她支吾了半天没再说话。
人都是贱的,有人对你好到不能再好,你习惯了就觉得不再好了。忘了什么时候听的故事,有个人离家出走,饿得不行了,有人给了他一个热包子他感动到不行,给包子的人对他说:“你妈妈每天给你做包子,你怎么就不记得呢?”跟一个人太熟就会忽略他的感受,这是病,得治,否则总有一天你会心态失衡,你会瞬间完败,你会被新鲜感冲击得一塌糊涂。所以你总会记得一个陌生人的侧影,而不记得初中坐最后一排的人是什么模样;所以你总会记得一个偶然的人偶尔的好,而把你身后的遗忘得一塌糊涂。
2012年毕业,我们就散了,他继续读研究生,他的前女友跟她的男友回了国,我和Jimmy跑去另外一个城市读研。我们本以为他们的故事就这么结束了,直到半年前我去他家,发现他的电脑旁还放着他们的照片。我问他还放不下吗,他说两年了觉得她还会回来。我说你怎么就这么贱呢,人家说不定都结婚了你还在这里念念不忘,你什么时候才能过自己的坎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