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帝国时代的一位自豪的遗老
一八四四年十月的一天,约摸下午三点钟,一个六十来岁但看上去不止这个年纪的男人沿着意大利人大街走来,他的鼻子像在嗅着什么,双唇透出虚伪,像个刚谈成一桩好买卖的批发商,或像个刚步出贵妇小客厅,洋洋自得的单身汉。
在巴黎,一个人志得意满,莫过于这种表情了。街旁那些整天价坐在椅子上,以忖度来往过客为乐的人,打老远看到那位老人,一个个的脸上便露出了巴黎人特有的微笑,这笑含义丰富,有讽刺,嘲弄或怜悯,可巴黎人什么场面没见过,早就麻木了,要让他们脸上露出一点儿表情,那非得碰到活生生的绝顶怪物不可。
这位老人的考古学价值,以及那笑容如回声般在众人眼里传递的原因,恐怕一句话就能解释清楚了。有人曾问那位以逗趣出名的演员雅桑特,他那些惹得满堂哄笑的帽子是在哪儿做的,他这样回答说:“那可不是我在哪儿做的,是我留存的!”是的,巴黎大众其实一个个都是做戏的,那上百万的演员中,总碰得上几个雅桑特,他们身上无意中留存了某个时代的全部笑料,看起来活脱是整整一个时代的化身,即使你走在路上,正把遭受旧友背叛的苦水往肚里咽,见了也能叫你忍俊不禁。
这位路人衣着的某些细微之处依旧忠实地保留着一八○六年的式样,让人回想起第一帝国时代,但并没有过分的漫画色彩。在善于观察的人眼里,这份精致使类似令人怀旧的风物愈发显得弥足珍贵。然而要辨明这些细小微妙处,非有那些无事闲逛的行家剖析路人的那份专注不可;而这位路人老远就惹人发笑,恐怕必有非同寻常之处,就如俗话说的“很扎眼”,这正是演员们苦心孤诣要达到的效果,想一亮相就博得满堂喝彩。
这位老人又干又瘦,在缀着白色金属扣的暗绿色上衣外,又套着一件栗色的斯宾塞!……一个穿斯宾塞的人,在一八四四年,要知道,那不啻于拿破仑尊驾一时复生。
斯宾塞,顾名思义,这是一位英国勋爵发明的,此君恐怕对自己那个优美的身段很得意。早在亚眠和约签定之前,这位英国人就已解决了上身的穿着难题,既能遮住上半身,又不至于像那种加利克外套死沉地压在身上,如今,只有上了年纪的马车夫的肩头才搭这种外套了;不过,好身段的人毕竟还是少数,尽管斯宾塞是英国发明的,在法国也没有时兴多久。
四、五十岁的男子一见到哪位先生身着斯宾塞,脑中便会为他再配上一双翻口长统靴,一条扎着饰带的淡青色开士米短裤,仿佛看到了自己年轻时的那身装束!上了年纪的妇人们则会回想起当年情场上的一个个俘虏!至于年轻人,他们会感到纳闷,这个老亚西比德 ①怎么把外套的尾巴给割了。这位过客身上的一切跟那件斯宾塞如此协调,你会毫不犹豫地称他为帝国时代人物,就像人们说帝国时代家具一样;不过,只有那些熟悉,或至少目睹过那个辉煌盛世的人,才会觉得他象征着帝国时代;因为对流行的服饰式样,人们得具备相当精确的记忆才能记清。帝国时代已距离我们如此遥远,可不是谁都可以想象当时那种高卢希腊式的实际景象的。
此人的帽子戴得很后,几乎露出了整个前额,一派大无畏的气概,当年的政府官吏和平民百姓就是凭藉这种气概与军人的嚣张跋扈抗衡的。再说,这是那种十四法郎一顶的可怕的丝帽子,帽沿的内边被两只又高又大的耳朵印上了两个灰白色的印子,刷子也刷不掉。
①雅典政治家(约公元前四五○—前四○四),据说他极其注意仪表,生活奢靡。
丝质面料与帽形的纸板衬总是不伏贴,有的地方皱巴巴的,像害了麻风病似的,每天早上用手捋一遍也无济于事。
在看上去摇摇欲坠的帽子底下,是一张平庸而滑稽的脸,只有中国人发明的丑怪小瓷人才有这样的面孔。
这张宽大的脸,麻麻点点,像只漏勺,一个个窟窿映出斑斑黑点,坑坑洼洼,活像一张罗马人的面具,解剖学的任何规则都与它不符。一眼看去,那张脸根本就感觉不出有什么骨架,按脸的轮廓,本该是长骨头的地方,却是明胶似的软塌塌的一层肉,而理应凹陷的部分,偏又鼓起肉乎乎的一个个疙瘩。这张怪模怪样的脸扁扁的,像只笋瓜,加上两只灰不溜秋的眼睛,上方又不长眉毛,只有红红的两道,更添了几分凄楚;雄踞脸部正中的是一只堂·吉诃德式的鼻子,就像是漂来的一块冰川巨石,兀立在平原上。塞万提斯恐怕也已注意到,这只鼻子表现出一种献身伟业的禀性,可最终却落得个一场空。这副丑相,虽然已到了滑稽地步,但却没法让人笑得出来。这个可怜人灰白的眼中显露出极度的忧伤,足以打动嘲讽者,使他们咽回溜到嘴边的讥笑。人们马上会想,是造物禁止这个老人表达柔情,否则,他不是让女人发笑,就是让女人看了难受。不能惹人喜欢,在法国人看来,实在是人生最残酷的灾难,面对这样的不幸,连法国人也缄口不语了!
这个如此不得造物恩宠的人装束得如同富有教养的贫寒之士,于是富人们往往刻意模仿他的穿着。他脚上穿的鞋子整个儿被帝国禁卫军式样的长统鞋罩给遮住了,这样他也就可以一双袜子穿上好些日子。黑呢裤泛着灰红色的闪光,裤线已经发白,或者说发亮,无论是裤线的褶折,还是裤子的款式,都说明这条裤子已经具有三年的历史。他的这身衣装虽然宽大,却难以遮掩他那干瘦的身材,他这么瘦应该说是自身体格的原因,而不是按照毕达哥拉斯的方法节食的缘故;因为老头儿长着一只肉乎乎的嘴巴,嘴唇厚厚的,一笑起来便露出了一口白森森的牙齿,绝不比鲨鱼的逊色。一件交叉式圆翻领背心,也是黑呢料,内衬一件白背心,白背心下方又闪出第三层,那是一件红色毛线背心的滚边,让你不禁想起那个身着五件背心的加拉。白色平纹细布的大领结,打得煞是招摇显眼,那还是一八○九年那阵子一个英俊小生为勾引美人儿而精心设计的打法。可是领结大得淹没了下巴,面孔埋在里边,仿佛陷进了无底洞。一条编成发辫状的丝带,穿过衬衫拴在表上,好像真防着别人偷他的表似的!暗绿色外衣异常洁净,它的历史比裤子还要长三年;可黑丝绒翻领和新换的白色金属扣说明对这身衣着已经爱护得到了再精细不过的地步。
这种后脑壳顶着帽子的方式,里外三层的背心,埋住了下巴的大领结,长统鞋罩,暗绿色外套上缀着的白色金属扣,所有这些帝国时代的服饰陈迹,与当年那帮标新立异的公子哥儿们卖弄风情的遗风相谐成趣,也与衣褶之间难以言喻的那份精妙,以及整个装束的端庄和呆板协调一致,让人感觉到大卫 ①的画风,也让人回想起雅各布 ②风格的狭长的家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