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信用制度下的流通手段
“通货速度的大调节器是信用。由此可以说明,为什么货币市场上尖锐的紧迫状态,通常是和通货充足的现象同时发生的”(《通货论》第65页)。 这一点应该从两方面去理解。一方面,一切节省流通手段的方法都以信用为基础。而另一方面,以一张500镑的银行券为例。A今天在兑付汇票时把这张银行券交给B;B在同一天把它存到他的银行家那里;这个银行家在同一天用它来为C的汇票贴现;C把它支付给他的银行,这个银行再把它贷给汇票经纪人等等。银行券在这里为购买或支付而流通的速度,是由它不断以存款的形式流回到某人手里,并以贷款的形式再转移到别人手里的速度所决定的。流通手段的单纯节约,在票据交换所里,在到期汇票的单纯交换上发展到了极点,这时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主要职能只是结清余额。但这种汇票的存在本身又是以工商业者互相提供的信用为基础的。如果这种信用减少了,汇票,特别是长期汇票的数目就会减少,因而这种结算方法的效力也会减小。这种节约(即在交易上排除货币,完全以货币的支付手段职能为基础,这种职能又以信用为基础)只能有两种(撇开已或多或少发展的集中支付的技术不说):汇票或支票所代表的互相的债权,或是由同一个银行家结算,他只是把债权从一个户头划到另一个户头;或是由不同的银行家互相之间进行结算。把800万到1000万的汇票集中在一个汇票经纪人(例如奥维伦一葛尼公司)手里,是在当地扩大这种结算规模的主要手段之一。流通手段的效力通过这种节约而提高了,因为单纯结算差额需要的流通手段量变小了。另一方面,作为流通手段的货币的流通速度(流通速度又节约流通手段),完全取决于买卖的不断进行,在支付依次以货币进行时,也取决于各种支付的衔接。但信用也会作为媒介,从而提高通货的速度。如果货币原来的所有者A向B买,B向C买,C向D买,D向E买,E向F买,也就是,货币只是由于现实的买卖作媒介从一个人手里转移到另一个人手里,那末,同一货币就会比如说只流通五次,并且在每个人手里都会停留较长的时间,——这就是没有信用介入时货币作为单纯流通手段的情形。但是,如果B把A付给他的货币存到他的银行家那里,这个银行家为C的汇票贴现而把它付给 C,C向D买,D把它存到他的银行家那里,这个银行家再把它贷给E,E向F买,那末,货币作为单纯流通手段(购买手段)的速度本身,就取决于多次信用活动:B存款到他的银行家那里,这个银行家为C贴现,D存款到他的银行家那里,这个银行家为E贴现;就是说,取决于这四次信用活动。如果没有这些信用活动,同一货币就不会在一定时间内依次完成五次购买。在没有现实的买卖作为媒介的情况下,同一货币在存款和贴现上的转手,在这里,加快了它在一系列现实的买卖中的转手。 上面已经指出,同一张银行券怎样会在不同的银行家那里形成存款。同样,它也会在同一个银行家那里形成不同的存款。这个银行家用A存入的银行券,贴现B的汇票;B付给C,C再把同一张银行券存到发放它的那个银行家那里。 在考察简单的货币流通时(第1卷第3章第2节),我们已经证明,已知通货的速度和支付的节约,现实流通的货币量是由商品的价格和交易量决定的。银行券的流通也受这个规律的支配。 下表是英格兰银行的银行券——5镑和10镑券、20镑—100镑券和200镑—1000镑的大额券——每年在公众手中的年平均额,以及每一种银行券在流通的银行券总额中所占的百分比。数字以千为单位,千以下的三位数字从略。
虽然进出口显示出来的营业额已增加一倍以上,但从1844年到1857年流通的银行券总额还是绝对减少。这个表说明,5镑和10镑的小额券,已由1844年的9263000镑增加到1857年的10659000镑。并且,这是和正好在当时出现的金流通的猛烈增加同时发生的。另一方面,大额券(200镑—1000镑)却由1852年的5856000镑减少到1857年的3241000镑,即减少了250多万镑。对这种情况的解释是: “1854年6月8日,伦敦各私人银行家允许各股份银行参加票据交换所的组织,此后不久就由英格兰银行实行最后的票据交换。每天的结算都是通过各银行在英格兰银行所开的户头的转账来进行的。这个制度的采用,使各银行以前用来互相结算的大额券成为多余。”(银行法,1858年第V页) 在批发商业上,货币的使用已减少到多么小的最低限度,我们可以参看第一卷第三章所列的表。这个表是由莫里逊—狄龙公司(伦敦最大的贸易公司之一,零售商可以在那里买到各种商品的全部存货)提供给银行委员会的。
根据威·纽马奇向银行委员会提出的证词(银行法,1857年第1741号),另外一些情况,如一便士邮政制、铁路、电报、总之,各种改进了的交通工具,也有助于流通手段的节约;因此,现在英国虽然银行券的流通量几乎一样,却可以经营五倍甚至六倍的营业。但这主要似乎也是由于10镑以上的银行券撤出了流通。在他看来,这就是对苏格兰和爱尔兰(在那里,甚至有1镑券流通)银行券的流通增加大约31%的理所当然的解释(第1747号)。联合王国银行券的流通总额,包括1镑券在内,据说为3900万镑(第1749号)。金的流通额为7000万镑(第1750号)。在苏格兰,银行券的流通额在1834年为3120000镑;在1844年为3020000镑;在1854年为4050000镑(第1752号)。 由此就可以看出,只要银行券可以随时兑换货币,发行银行券的银行就决不能任意增加流通的银行券的数目。{这里谈的根本不是不能兑现的纸币;不能兑现的银行券,只有在它实际上得到国家信用支持的地方,例如现在的俄国,才会成为一般的流通手段。因此,这种银行券受不能兑现的国家纸币的规律的支配,这些规律在以前就已经阐明过了。(第1卷第3章第2节c《铸币。价值符号》)——弗·恩·} 流通的银行券的数量是按照交易的需要来调节的,并且每一张多余的银行券都会立即回到它的发行者那里去。因为在英国,只有英格兰银行的银行券是作为法定的支付手段通用的,所以在这里,我们可以略而不谈各地方银行的为数不多的、只有地方性质的银行券的流通。 英格兰银行总裁尼夫先生向1858年银行委员会作证说: (第947号。问:)“您是说,无论您用什么办法,公众手里的银行券数额都是一样,都大约是2000万镑吗?——在平时,公众大约需要使用2000万镑。在一年的某些季节,会增加100万镑或150万镑。我说过,当公众需要增加时,他们总是能够从英格兰银行得到它。”——(第948号)“您说过,在恐慌时期,公众不会允许您把银行券数额减少;您能说出理由吗?——我认为,在恐慌时期,公众完全有权得到银行券;当然,只要银行负有债务,公众就可以根据这种债务,从银行提取银行券。”——(第949号)“这样,看来任何时候都需要大约2000万镑英格兰银行的银行券?——2000万镑在公众手里;它是有变动的。可以是1850万、1900万、2000万等等;但平均可以说是在1900万到2000万之间。” 托马斯·图克向上院商业危机调查委员会提出的证词(商业危机,1848—1857年)(第3094号): “银行无权按照自己的愿望来扩大公众手里的银行券数额;它有权减少公众手里的银行券数额,但只有采取断然措施才能办到。” 诺定昂一位有三十年经验的银行家查·莱特,在详细说明了地方银行任何时候都不可能使数量超过公众需要和要求的银行券保持在流通中以后,谈到英格兰银行的银行券(商业危机,1848—1857年)(第2844号): “我不知道英格兰银行<发行银行券>有任何限制,但任何多余的通货都会转为存款,因此采取另一种形式。” 苏格兰也是这样。那里几乎只有纸币流通,因为在那里,象在爱尔兰一样,也准许1镑券流通,并且“苏格兰人讨厌金子”。苏格兰一家银行的经理肯尼迪指出,银行从来不会减少它们的银行券流通,他 “认为在国内交易需要银行券或金来完成时,银行家必须根据存户的要求,或由于别的什么原因,提供这些交易所需要的流通手段……苏格兰各银行能够限制自己的营业,但不能控制银行券的发行”(同上,第3446、3448号)。 苏格兰联合银行的经理安德森持同样的意见(同上,第3578号): {在苏格兰各银行之间}“互相交换银行券的制度,会防止个别银行方面的银行券发行过度吗?——是的;但是我们还有一个比交换银行券更为有效的办法<事实上,这个办法和这里所说的事情毫无关系,虽然它保证每家银行的银行券可以在苏格兰全境流通>,那就是苏格兰普遍实行的在银行开一个户头的做法。每个多少有些钱的人,都在银行开一个户头,并且每天把一切不是自己立即要用的钱都存入银行,所以,在每天营业结束时,除了各人身边的钱以外,所有的钱都在银行里。” 爱尔兰也是这样,可以看看爱尔兰银行总裁麦克唐奈和爱尔兰地方银行的经理默里向同一个委员会提出的证词。 银行券的流通既不以英格兰银行的意志为转移,也不以该行为保证银行券兑现而在地库中贮藏的金的数量为转移。 “1846年9月18日,英格兰银行的银行券流通额为20900000镑,它的金属贮藏为16273000镑。1847年4月5日流通额为20815000镑,金属贮藏为10246000镑。所以,虽然贵金属输出了600万镑,但流通额没有缩小。”(约·金尼尔《危机和通货》1847年伦敦版第5页) 但是,不言而喻,这个结论只是在英国现存的各种关系下才适用,并且它在那里之所以适用,也只是因为立法没有规定银行券发行和金属贮藏的另外的比例。 因此,只有营业本身的需要才会影响流通的货币即银行券和金的数量。这里首先要考察周期的变动。这种变动,不管一般的营业状况如何,每年都要重复一次,以致二十年来, “在某一个月,通货多,在另一个月,通货少,而在某第三个月,通货适中”(纽马奇,银行法,1857年第1650号)。 因此,每年8月都有几百万镑,大多数是金,从英格兰银行进入国内流通,以支付收获时期的各种费用;因为这主要是为了支付工资,工资在英国很少用银行券来支付。到年底,这些货币再流回英格兰银行。在苏格兰,几乎只用1镑券,不用索维林,因此,在苏格兰,在相应的情况下,银行券的流通会每年两次,即5月和11月由300万镑增加到400万镑。十四天后,就开始流回,一个月内几乎全部流回(安德森,同上,[商业危机,1848—1857年]第3595—3600号)。 英格兰银行的银行券的流通,因“债息”即国债的利息按季支付,也会每季经历一次暂时的变动。首先是银行券从流通中抽出,然后再投入公众手中;但它很快又会流回。魏格林(银行法,1857年第38号)估计,由此引起的银行券流通的变动,为数达250万镑。但臭名昭著的奥维伦—葛尼公司的查普曼先生却估计,由此在货币市场上引起的风潮要大得多。 “你们为支付债息而从流通中取出600万镑或700万镑税收时,必然有人在这个期间把这个金额提供出来”。(银行法,1857年第5196号) 流通手段总额同产业周期的不同阶段相适应的变动,更显著也更持久得多。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听听该公司的另一个股东,可敬的战栗教徒赛米尔·葛尼的话(商业危机,1848—1857年第2645号): “<1847年>10月底,公众手中的银行券共有2080万镑。那时,要在货币市场上获得银行券是极其困难的。这是因为人们普遍担心由于1844年银行法的限制而得不到银行券。现在<1848年3月>公众手中的银行券数额为……1770万镑,但是因为现在没有任何商业上的恐慌,所以,大大超过了需要的数额。在伦敦,没有哪个银行家或货币经营者不是持有比他能够使用的数额更多的银行券。”——(第2650号)“如果不同时把……商业界状况和信用状况考虑进去,英格兰银行以外的……银行券数额,就是流通的实际状况的一个十分不足的指数。”——(第2651号)“我们对公众手中现有的通货额所以产生绰绰有余的感觉,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我们现在异常停滞的状态。如果物价高昂,营业活跃,我们就会对1770万镑感到不足。” {在营业的状况使得贷款有规则地流回,从而信用始终没有动摇的时候,通货的扩张和收缩完全取决于工商业者的需要。因为至少在英国,金在批发商业上是无足轻重的,并且撇开季节性的变动不说,金的流通又可以看成是一个在较长时期内几乎不变的量,所以英格兰银行的银行券的流通,是这种变动的十分准确的测量器。在危机以后的消沉时期,通货额最小,随着需求的重新活跃,又会出现对流通手段的较大的需要。这种需要随着繁荣的增进而增加;而在过度扩张和过度投机的时期,流通手段量将达到最高点,——这时危机突然爆发了,昨天还是如此充足的银行券,一夜之间就从市场上消失了;随着银行券的消失,汇票贴现者,要有价证券作担保的贷款人,商品购买者,也消失了。英格兰银行应该出来援助……但是它很快也就无能为力了;1844年的银行法正是在全世界叫喊着要银行券的时候,在商品所有者卖不出去,但仍然要支付,因而准备不惜任何牺牲来获得银行券的时候,强迫英格兰银行限制它的银行券的流通额。 上面曾经提到的那位银行家莱特说(同上,第2930号):“在恐慌时期,国家所需的通货等于平时的两倍,因为流通手段被银行家和其他人收藏起来了。” 危机一旦爆发,问题就只是支付手段。但是因为这种支付手段的收进,对每个人来说,都要依赖于另一个人,谁也不知道另一个人能不能如期付款;所以,将会发生对市场上现有的支付手段即银行券的全面追逐。每一个人都想尽量多地把自己能够获得的货币贮藏起来,因此,银行券将会在人们最需要它的那一天从流通中消失。赛米尔·葛尼(商业危机,1848—1857年第1116号)估计,在恐慌时期这样保藏起来的银行券,1847年10月一个月就有400万镑到500万榜。——弗·恩·} 在这一方面,特别令人感兴趣的,是葛尼的同事、上面已经提到的那位查普曼于1857年向银行委员会作证时的证词。在这里,我把这个证词的主要内容连贯地引在下面,虽然其中涉及到的某些问题我们以后才研究。 查普曼先生是这样说的: (第4963号)“我还要毫不迟疑地说,货币市场竟听任某个资本家个人的支配(象伦敦有过的情况那样),让他能够在正是通货很少的时候造成货币异常短缺和紧迫状态,我并不认为这是正当的……很可能……能够从流通中取出100万镑或200万镑银行券的不只是一个资本家,如果他们这样做可以达到一个目的的话。” (第4965号)一个大投机家能够出售100万镑或200万镑统一公债,这样从市场取走货币。类似的情况不久以前还发生过,“这造成了货币的极度紧迫状态”。 (第4967号)这时,银行券当然是非生产的。 “但这没有关系,只要达到一个重要目的就行了;这个重要目的就是压低证券价格,造成货币紧迫,他完全有力量做到这一点。” 举例来说:有一天,证券交易所发生了巨大的货币需求;谁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某人向查普曼要求按7%的利息借5万镑。查普曼感到惊奇,因为他的利息率要低得多;他答应了。不久这个人又来,按7.5%的利息率再借5万镑;后来,又按8%的利息率借10万镑,并且愿意按8.5%的利息率再借一些。这时候,甚至查普曼也感到惊慌不安。后来才明白已经有大量货币突然从市场被抽走。但查普曼说, “我已经按8%的利息率贷出一个很大的数目;我不敢再前进一步了;我不知道结果将如何”。 决不要忘记,公众手中的银行券,虽然被认为几乎经常是在1900万至2000万之间,但是这些银行券实际流通的部分同当作准备金闲置在银行的部分互相之间,是在不断地显著地发生变动的。如果这个准备金很多,从而实际流通的通货很少,那末,从货币市场的观点看,这就是通货充足;如果这个准备金很少,从而实际流通的通货很多,从货币市场的观点看,就叫作通货短缺,也就是说,代表闲置的借贷资本部分,只有一个很小的数额。通货的实际的、与产业周期各阶段无关的膨胀或收缩,——但是公众需要的数额仍旧不变,——可以只是由于技术上的原因产生的,例如在纳税或支付国债利息时就是这样。在纳税时,银行券和金流入英格兰银行超过通常的程度,所以实际上是不顾对通货的需要而将通货收缩。在支付国债利息时,情况就恰好相反。在前一场合,向银行要求金款,以便获得流通手段。在后一场合,各私人银行的利息率将会降低,因为它们的准备金将会暂时增加。这同流通手段的绝对量无关,而只同把这种流通手段投入流通的银行有关,并且对银行来说,这个过程表现为借贷资本的贷放,所以,它把由此而来的利润放进自己的腰包。 在一个场合,流通手段只是发生暂时的变动,英格兰银行会在每季纳税和每季支付国债利息以前不久,按低息发放短期贷款,以便这种变动得到平衡。这些这样发行出去的过剩的银行券,首先会把纳税所造成的空隙填补;但由于要偿还上述银行贷款,支付国债利息而投到公众手中的过剩银行券又会立即流回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