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机器和大工业(第5/7页)
(c)劳动的强化
资本手中的机器所造成的工作日的无限度的延长,使社会的生命根源受到威胁,结果象我们所看到的那样,引起了社会的反应,从而产生了受法律限制的正常工作日。在正常工作日的基础上,我们前面已经看到的劳动强化现象,就获得了决定性的重要意义。在分析绝对剩余价值时,首先涉及的是劳动的外延量,而劳动的强度则是假定不变的。现在我们要考察外延量怎样转化为内含量或强度。 不言而喻,随着机器的进步和机器工人本身的经验积累,劳动的速度,从而劳动的强度,也会自然增加。例如,英国在半个世纪内,工作日的延长同工厂劳动强度的增加一直是同时并进的。但是很明显,如果一种劳动不是一时的发作,而是日复一日有规律地划一地反复进行,那末必定会出现这样一个时刻,这时工作日的延长和劳动的强化会互相排斥,以致要延长工作日就只有降低劳动强度,或者反过来,要提高劳动强度就只有缩短工作日。自从工人阶级不断增长的反抗迫使国家强制缩短劳动时间,并且首先为真正的工厂强行规定正常工作日以来,也就是说,自从剩余价值的生产永远不能通过延长工作日来增加以来,资本就竭尽全力一心一意加快发展机器体系来生产相对剩余价值。同时,相对剩余价值的性质也发生了变化。一般地说,生产相对剩余价值的方法是:提高劳动生产力,使工人能够在同样的时间内以同样的劳动消耗生产出更多的东西。同样的劳动时间加在总产品上的价值,仍然和以前同样多,虽然这个不变的交换价值现在表现为较多的使用价值,从而使单个商品的价值下降。但是,一旦强制缩短工作日,情况就不同了。强制缩短工作日,有力地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条件的节约,同时迫使工人在同样的时间内增加劳动消耗,提高劳动力的紧张程度,更紧密地填满劳动时间的空隙,也就是说,使劳动凝缩到只有在缩短了的工作日中才能达到的程度。这种压缩在一定时间内的较大量的劳动,现在是算作较大的劳动量,而实际上也是如此。现在,计量劳动时间的,除了它的“外延量”以外,还有它的密度。现在,十小时工作日中一个较紧张的小时,同十二小时工作日中一个较松弛的1 1/5小时相比,会包含相同的或者更多的劳动,即已耗费的劳动力。因此,较紧张的一小时的产品同较松弛的1 1/5小时的产品相比,会具有相同的或者更多的价值。撇开相对剩余价值由于劳动生产力的提高而增加不说,现在,例如3 1/3小时剩余劳动和6 2/3小时必要劳动,也会和从前4小时剩余劳动和8小时必要劳动一样,给资本家提供同样大的价值量。 现在要问,劳动是怎样强化的呢? 工作日缩短的第一个结果,是由一个显而易见的规律引起的,即劳动力的活动能力同它的活动时间成反比。因此,在一定的限度内,力的作用时间上所受的损失,可由力的作用程度来弥补。资本也会通过付酬的办法,设法使工人在实际上付出更多的劳动力。在工场手工业中,例如,在机器不起作用或只起很小作用的陶器业中,工厂法的实行令人信服地证明,单单缩短工作日,就惊人地增加了劳动的规则性、划一性、秩序性、连续性和效能。但是,在真正的工厂中是否也有这样的结果,看来是值得怀疑的,因为在这里,工人要服从机器的连续的、划一的运动,这早已造成了最严格的纪律。因此,当1844年讨论把工作日缩减到12小时以下的问题时,工厂主几乎异口同声地说: “他们的监工在各个车间,都注意不让人手浪费时间”,“工人专心致志的程度可以说不能再提高了”。因此,在机器的速度等其他一切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指望在管理良好的工厂里,通过提高工人的注意力等等来获得任何显著的成果,是荒谬的”。 这种论断被实验推翻了。罗·加德纳先生从1844年4月20日起,在普雷斯顿他的两个大工厂里,把劳动时间由每天12小时改为11小时。经过大约一年的时间,结果是: “花费同样多的开支,得到同样多的产品,而全体工人11小时挣的工资,和以前12小时挣的同样多”。 在这里我且不谈纺纱间和梳棉间的实验,因为这种实验同机器速度的提高(提高2%)结合在一起。相反地,在织造各式各样细花时装布的织布间,客观生产条件没有发生任何变化。结果是: “从1844年1月6日到4月20日,每天干12小时,每个工人每周的平均工资是10先令1 1/2便士,从1844年4月20日到6月29日,每天干11小时,每周的平均工资是10先令3 1/2便士。” 在这里,11小时比以前12小时生产出更多的东西,这完全是由于工人始终不懈地付出更多的劳力和节约时间造成的。工人拿到同样的工资,并得到一小时的空闲时间;而资本家得到同量的产品,并节约了一小时煤炭、煤气等的消耗。在霍罗克斯先生和杰克逊先生的工厂里也进行过类似的实验,并且得到了同样的结果。
缩短工作日,这种起初创造了使劳动凝缩的主观条件,也就是使工人有可能在一定时间内付出更多力量的办法,一旦由法律强制实行,资本手中的机器就成为一种客观的和系统地利用的手段,用来在同一时间内榨取更多的劳动。这是通过两种方法达到的:一种是提高机器的速度,另一种是扩大同一个工人看管的机器数量,即扩大工人的劳动范围。改进机器结构,一方面是对工人施加更大的压力所必需的,另一方面,这本身又是和劳动的强化伴随在一起的,因为工作日的限制,迫使资本家在生产费用上面精打细算。蒸汽机的改进提高了活塞每分钟的冲击次数,同时由于力的更加节省,用同一个发动机就能推动更大的机构,而耗煤量照旧不变,甚至下降了。传动装置的改进减少了磨擦力,使各种大小轮轴的直径和重量减到越来越小的最低限度,——这正是现代机器显著超过旧式机器的地方。最后,工作机的改进,在加快速度和扩大效能的同时,缩小了机器的体积(如现代蒸汽织机),或者在增大机体的同时,扩大了它所使用的工具的规模和数量(如纺纱机),或者对零件稍加改进而增加了这些工具的活动性(如五十年代中期,自动走锭精纺机的纱锭转速就是这样提高了1/5)。 英国在1832年开始把工作日缩短到12小时。在1836年,一个英国工厂主说道: “同以前比较,现在工厂中的劳动大大加重了,因为机器速度的大大加快要求工人更加注意,更多地活动。” 1844年,艾释黎勋爵,即现在的舍夫茨别利伯爵,在下院根据文件作了如下的发言: “现在,在制造过程中雇用的工人的劳动,是开始实行这些操作时的三倍。毫无疑问,机器完成的工作,代替了成百万人的肌肉,但是,机器也使受它可怕的运动支配的人的劳动惊人地增加了…… 1815年,工人在12小时内来回看管两台纺40支纱的走锭精纺机,等于步行8哩。1832年,在12小时内看管两台纺同样支纱的走锭精纺机所走的距离等于20哩,并且往往还要多。1825年,一个纺纱工人在12小时内,在每台走锭精纺机上牵伸820次,12小时的牵伸总数是1640次。1832年,一个纺纱工人在一个十二小时工作日内,在每台走锭精纺机上牵伸2200次,合计是4400次;1844年,在每台走锭精纺机上牵伸2400次,合计是4800次;有时,需要的劳动量还要大…… 现在,我手头另有一份1842年的文件,证明劳动累进地增加,不仅是因为步行的距离加大了,而且还因为生产的商品数量增加了,而人手的数量相应地减少了;其次,还因为现在纺的往往是较次的棉花,需要较多的劳动…… 在梳棉间,劳动也大大增加了。现在,一个人要干以前由两个人分担的活…… 织布间雇用的人很多,而且多半是妇女,在这里,近年来由于机器速度的提高,劳动增加了整整10%。1838年,每周纺纱18000束,1843年达到21000束。1819年,蒸汽织机每分钟打梭60次,1842年是140次,这说明劳动大大增加了”。 鉴于十二小时工作日法令支配下的劳动在1844年就已达到这样惊人的强度,因此,当时英国工厂主说在这方面不能再前进一步,说再缩短劳动时间就等于缩减生产,这似乎是有道理的。他们这种理由表面上的正确性,在他们不倦的检查官、工厂视察员莱昂纳德·霍纳当时所说的下面这段话中得到了最好的证明: “由于产量主要由机器的速度来调节,工厂主所关心的必定是设法使机器的速度快到极点,而又不违背下列条件:保护机器以免损坏得太快,保持产品的质量,使工人能够跟上机器的运转,而又不过分紧张,以致不能持久。往往有这样的情况:工厂主由于操之过急,过分地加快了运转。这样,损坏和次品使提高速度得不偿失,工厂主又不得不放慢机器的速度。因为精明能干的工厂主会找到可能达到的最高限度,所以我得出结论,11小时的产品不可能和12小时的产品相等。同时我认为,领取计件工资的工人已经紧张到了极点,超过这个极限,他就不可能经常保持同样的劳动强度了”。 因此,尽管有加德纳等人的实验,霍纳还是得出结论说:把工作日进一步缩短到12小时以下,产品数量就一定会减少。但是10年以后,霍纳自己引用他1845年的疑虑,来证明他当时还是多么不了解机器和人的劳动力所具有的伸缩性。这二者同样会由于工作日的强制缩短而紧张到极点。 现在,我们来考察一下1847年以后,英国棉、毛、丝、亚麻纺织厂实行十小时工作日法令以来的时期。 “纱锭的转速,在环锭精纺机上每分钟增加了500转,在走锭精纺机上每分钟增加了1000转,也就是说,环锭精纺机纱锭的转速在1839年是每分钟4500转,现在<1862年>是5000转,而走锭精纺机纱锭的转速原来是每分钟5000转,现在是6000转,前者的转速增加了1/10,后者的转速增加了1/6。” 1852年,曼彻斯特附近帕特里克罗弗特的著名土木工程师詹姆斯·奈斯密斯,在给莱昂纳德·霍纳的一封信中解释了1848—1852年蒸汽机的改良。他指出,在官方的工厂统计中,蒸汽马力仍然是按1828年的功率计算的,这种马力只是额定马力,只能当作实际马力的指数。接着他写道: “毫无疑问,重量相同的蒸汽机(往往就是只经过现代改良的同一些机器),比以前平均多做50%的功;在许多场合,同一些蒸汽机,在速度限制为每分钟220呎的时候,提供50马力,现在则提供100马力以上,而且耗煤量减少了…… 同一额定马力的现代蒸汽机,由于构造的改良,锅炉容积和结构的缩小等等,能比以前发出更大的推动力…… 因此,虽然同额定马力比较起来,使用的人手数量和过去一样,但是同工作机比较起来,使用的人手数量则减少了。” 1850年,联合王国的工厂共使用134217额定马力,推动25638716个纱锭和301445台织机。1856年,纱锭数是33503580个,织机数是369205台。如果所需要的马力仍旧和1850年相同,那末1856年就需要175000马力。但根据官方材料,只有161435马力,也就是说,按照1850年的算法现在减少了1万多马力。 “1856年的最近的报告<官方统计>确证了下述事实:工厂制度在急剧扩展;同机器比较起来,人手数量减少了;由于力的节省和通过其他方法,蒸汽机可以推动更重的机器;由于工作机的改良、制造方法的改变、机器速度的提高以及其他许多原因,制品量增加了。”“各种机器的巨大改进,大大提高了它们的生产力。毫无疑问,工作日的缩短……推动了这种改进。这种改进以及工人紧张程度的加强,使得在一个已经缩短了<两小时或1/6>的工作日内生产的制品,至少和以前在一个较长的工作日内生产的制品一样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