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伍尔曼日记 第九章(第3/3页)
1767年4月26日,我渡过了萨斯奎汉纳河,见到了一些人,他们生活豪华,却主要由压榨奴隶的劳动力而获得的。我为此事黯然神伤,乃怀着敬畏之心仰望主,盼望我能够得到它的指引,叫我明白我在这些人当中应尽的责任。徒步旅行使我身体疲乏,但心灵方面却甚觉安适。我继续慢慢地前行,身体虚弱,但是我心里却十分愉快。我常常忧伤,一方面因看见世俗陋习和压迫之事如此盛行,另一方面因骄傲与狂妄亦甚猖獗。
在这次独自旅行中,我一直都带着谦卑之心,这一带教会的情况在我眼前都呈现出来,我不禁告诉先知“我因听见而疼痛,因看见而惊惶”。带着这种感觉,我参加了根普地的季会。对于那些以压迫黑奴、剥削黑奴劳动力来维持自己生活的教友们,我觉得应该把我心中所想的坦白地向他们说出。这时那至高者所应许的话又出现在我心中:“我必将万民万族聚来,看见我的荣耀。”同时,基督的受难以及使徒与初期信徒们为了向外邦人传福音所经历的跋涉、苦难,以至于为道而殉的景象,又一一活现在我心中。我按照所领受的力量在爱的精神中工作,自己深为感动。我们对待这些外邦人——黑奴和早期基督徒对待外邦人形成了明显对照。真理的能力战胜了我们,有了这种感觉后,我与当地富有爱心的人想法相同了。聚会结束,大家感谢主以慈爱对待那些卑微的投靠于他的儿女。
第二天有公开的礼拜聚会,有很多人前来参加。在会中我内心恳切地祈求主的帮助,叫我完全顺服,只按照他的引导行事。我果然承蒙帮助,忠心热诚地在他们当中工作,感到内心十分平静,并能安慰那些诚实的人。从这里我又往派派普·克里克及红地去,在这一带参加了数次聚会。主的良善使我的种种烦闷及困扰变成安慰,同时也有益于别人,我常常因此深受感动,愿以感谢之心告诉大家,这确是一次愉快而友爱的旅行访问。
我又前往宾夕法尼亚参加西部季会。在聚会那几天,由于信奉真理,我深受上帝的眷顾,在工作方面我自觉卑微,这样我颇为满足。在礼拜季会结束后,我愿意前往参加妇女的事务会议,参加这会的人数颇多。在这里,耶稣基督的谦卑可作为我们行为的指引,生动地再现在我的面前。当我讲论它的时候,我的爱心增加,这真是圣灵的洗礼啊。从这地方我又前往康科德、米德尔顿、普罗维登斯、哈登菲尔德等地参加聚会,然后返家,家人平安。主在这次旅行中慈爱地保护我,使我不禁产生尊敬感谢之心。
1767年9月2日,在得到教友们的赞同后,我出发访问柏克斯北部和费拉地菲亚诸郡的教友们。我于两星期之内参加了11次聚会,由于主的良善,使我在教友当中有了工作机会,聚会对我们都大有益助,在主面前我觉得应当谦恭俯首。第二年冬天我又与数位教友出发访问本月会的一些教友,神爱的工作使我们的访问大有助益。
1768年5月5日,在主的引领下我离开家乡,取了证件,参加马里兰的聚会,我想:这次旅行不骑马最好。我参加了费城及康科德的季会,然后到切斯特河,和教友渡河参加在西河举行的年会,然后又回到切斯特河,在回家的路上参加了几次聚会。我对这次旅行期盼已久,主好几次在困境中为我开路,叫我敬佩。回来时我觉得心中愉快,因为天父的帮助使我在工作中能够坦白说话,无论对教友们或在公开的聚会上,都是如此。所以我相信我的见证曾感动了许多人。
1769年6月11日,近年来我们月会发生了好些事,是关于以正义对待黑奴的事。我渴盼人们能按公道行事,曾在教友当中努力劝导,这样我心里颇觉安定。我思考普世之爱,想起自己过去的行为,不免忧伤。本州法律规定释放奴隶的人仍须在需要时负责维持奴隶的生活。在我年轻时候,有的人不愿意养奴隶终身,却照例把奴隶养到30岁,让他们工作而不给工资。当时我竟也同意这办法,曾与另一教友在执行某亡友的遗嘱时,卖了一个年轻的黑奴,约定主人须在他年达30岁时释放他。卖他所得到的钱用在了亡友的田庄上。
我现在可以谦卑地说,当我在聚会中静坐的时候,仰望着那位不分种族,正在注视着这年轻黑奴的令人敬畏的主时,我觉得对黑奴的事心里很不清楚。我既迫切寻求主的指示,又知道必须对此有所补偿,但不知道应当如何做,直到最近忽然希望前往西印度群岛访问某些地方,并寻求主的引领。关于共同负责之前所说的贩卖黑奴之事,我心中非常沉重,一时间似觉心中为黑云和愁闷所遮蔽。在这种情形下我渴盼得到主的指示,并初次领悟到既然我是贩卖这黑奴、使他比我们自己的孩子多付出劳动的两人之一,所以现在我应当以我的部分财产,为他赎回这九年的后半部分。可是他的时限未到,所以我立下文书,限定自己和另一朋友负责付还该黑奴买主相当于四年半时间的钱,赎回那黑奴——如果那时候他还活着,且能自己维持生活的话。
1769年10月9日,我常觉得我们的教会对于那纯洁公义的标准没有让所有人都明了,如果我们忠实于基督教导的话,就得更明显地谨记这教导。我心既倾向于主,也懂得基督的纯洁的统治。这几年来,看见有些在政界负责执行法律的教友们的行为与公义不尽相符,我殊觉痛心。普爱的启示使我知道若有人相信基督对人的教导,却仍执行了与纯智不相符合的法律,其内心必倾向于黑暗。我心中既然有这种感觉,且对这些朋友深为同情,所以在过去几个月来参加了好几次讨论规训的聚会,向大家表示我对这事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