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第十七章
开学已经两个多星期,孙少平还没有机会和郝红梅单独说话。
他看见红梅换了一件半旧的红格子布衫,好象变了另外一个人似的。大概由于一个假期在家里,这个季节吃的东西又比较多一些,她原来很瘦削的脸颊现在看起来丰满了许多。已经度过了半年的城市生活,她也懂得把自己农村式的“家娃”头,象城市姑娘一样扎起了两个短辫;加上自做的、手工精细的方口鞋和一条看起来是新买的天蓝色裤子,简直让人都认不出来这就是郝红梅了。其实她无非就是把原来的一身补钉衣服换成了没有补钉的衣服。这个小小的变化,就使一个本来不显眼的人,一下子很引人注目了。同时也应该承认,郝红梅本来就具备那种漂亮姑娘的脸型和身段。如果有一身比现在更漂亮的衣服,就很难看出这姑娘是来自农村了。
孙少平看见她,心中就会荡起一股**辣的激流,有时甚至感到呼吸都有了困难。
当然,他自己的衣服还是老模样。一身家织的老粗布,尽管金波妈给他裁剪成制服式样,但仍然不能掩饰它本质上的土气;加上暑假给家里砍柴,被活柴活草染得肮肮脏脏,开学前快把家里蒸馍的半碗碱面用光了,还是没有洗净。他看着这身叫他伤心的衣服,真想一把脱了扔掉。可自己很快又苦笑了:扔掉只得光身子跑!唉,最使他脸红的是,他这么大了,连个裤衩都做不起。晚上睡觉,人家都脱了长衣服穿着裤衩,他把外衣一脱就赤条条一丝不挂了……但不论怎么说,他现在有一个甜蜜的安慰:就他这副穷酸样,班里也许是最俊的女子还和他相好哩!让侯玉英见鬼去吧!她就是想和他好,他也不愿意呢!这倒不是嫌她的腿——假如红梅的腿是跛的,他也会和她相好的!
可是眼看半个多月过去了,少平还是没能和红梅拉几句话。这倒不是说连一点机会也没。其实他们单独碰见过好多次,但不知她为什么又象上学期那样躲开了——而且常常看来是有意回避他!
少平对此摸不着头脑。想来想去,他连一点原因也找不出来。
不过,他现在还没忙着象上学期一样陷入苦恼之中。他猜想:也许红梅家里有什么事,她心里烦乱,才不愿意和他说话。
但看来她又没什么烦乱!相反,她却比上学期活跃多了。现在甚至每天下午吃完饭,在男女混杂的篮球场上,都能看见她说说笑笑和同学们一块玩呢!
于是,有一天下午,少平看见红梅又在篮球场上的时候,他自己也就旋磨着进了场。这并不是比赛,两边篮板下都有许多男女同学,站成一个半圆,谁捉住球,谁投篮。不管谁,投了一次篮紧接着又拿到球的时候,就传给另外一个人——他们都是高中生了,已经懂得规矩和礼貌。
少平看见红梅投了一次篮后,球又一次回到她手里。看她准备给别人传时,少平就在她后边说:“给我一个!”
红梅不会没有听见他说话,但她没有理他,甚至连头也没有回,把球传给了另外一边的班长顾养民。
本来少平已经伸出了手,但却又不得不尴尬地把手缩回来。刹那间,他感到浑身的血都向脸上涌来,眼睛也好象蒙上了一层灰雾,远远近近什么也看不清楚了。
他正要转身走开,金波给他把球传过来。他勉强把球逮住,又胳膊软绵绵地把球还给金波,一个人转身出了学校操场。
他出了操场,又毫无目的地出了校门,昏昏然然来到街道上,最后又糊里糊涂转到了县城外边的河滩里……他立在黄昏中的河边,目光呆滞地望着似乎不再流动的水,感觉到脑子里一片空白。包括痛苦在内的一切,暂时都是模糊的——就象他莫名其妙地来到这河边一样。
在慢慢恢复了思考能力的时候,他先在心里说:我这才知道红梅为什么不理我了!她显然已经和顾养民好了……红梅和顾养民是什么时间里好的?在上个学期结束的时候,她还给他的《创业史》里夹了几块白面饼,使他激动得热泪盈眶……假期里,红梅回了农村,而顾养民的家在城里,不可能在这期间……那么,就在这下半年开学的几个星期里,她就和他相好了吗?孙少平只能这样判断……他的判断是对的。郝红梅正是在这几个星期里,和顾养民好起来了。
这个家庭成份不好的女孩子,从小在担惊受怕中长大。她小的时候,她爷还活着,戴个地主帽子,一家人在村里抬不起头。她刚上小学的第二年,文化革命开始了,村里的贫下中农造反队,打着红旗,扛着镢头,一夜之间,就把她家的房屋院落刨成了一堆废墟。贫下中农企图挖出老地主埋在地下的金银财宝和“变天帐”,结果除刨出一个当年按土神时埋下的空瓦罐外,什么也没有搜寻到。但他们已经没家了,只能在旁边一个原来喂牲口的草棚里栖身。她爷在当年就死了。但她爷的地主帽子并没有埋进他的坟墓,而作为主要的遗产留给了父亲和她。她父亲是地主的儿子,她是地主的孙子。在现在的概念中,这和地主本人并没多大的差别。
就是背着这样沉重的政治包袱,她在社会的白眼和歧视中,好不容易熬到了县高中。由于她在这样的境况中长大,小时候就学得很乖巧,在村里尊大尊小,叔叔婶婶不离口,因此在贫下中农推荐本村的孩子上初中和高中时,村里人都没有卡她。至于她家的光景,当然已经破落的一塌糊涂。唯一能说明过去发达的迹象,就是一张折了一条腿的破太师椅。现在一家几口人,只能靠父亲一个人的工分来养活。遇个灾荒年,国家发下来的救济款和救济粮,不用说他们家也沾不上一点边;全家人只好饥一顿饿一顿凑合着过日子。一家人多少年来都把希望寄托在她身上,盼她能给这个败落的家庭带来一丝光明;因此不管家里穷到什么程度,父母亲也咬着牙坚持供她上学……
郝红梅很早就认识到了她不幸的人生和对一家人负有的使命。严酷的生活使她过早地成熟起来。她表面上看来很平板,但很有一些心计。
起先,她和孙少平一样,因为自己家庭贫困,觉得在众人面前抬不起头来。最使她窘迫的是,她吃不起好点的饭,顿顿都是黑高粱面馍。女孩子爱面子,她不愿在大庭广众面前领自己那份不光彩的干粮,顿顿饭都是等别人吃完后她才去。
但她万万没有想到,有一个人的情况和她完全一样。她于是很自然地对这个叫孙少平的男生产生了一种同病相怜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