袪魅(第3/17页)

旅美作家带着性欲满足之后类似于酒足饭饱的微醺抱着她,他们继续谈诗歌,仿佛不谈诗歌他们就活不下去,就像鱼儿离了水会死。他们谈普希金,谈济慈,谈里尔克,谈狄金森,他们惊叹他们原来读过这么多相同的诗,就像一轮硕大无边的月亮照着她也照着他,就是把地球绕一圈,他们也生活在同一轮月亮的光辉下。谈到后来旅美作家泪流满面,于是再一次做爱,要是不做爱,这汹涌澎湃的激情用什么表达呢?再没了。用他的话说,“太爱了只好做爱”。于是一晚上做了谈,谈了哭,哭了又做,周而复始,直至天亮。

窗外浮起第一缕晨光的时候,旅美作家警惕地从床上爬了起来,因为怕被人看见,他决定原路返回。从窗子上爬出去,再顺着合欢树爬下去,回自己的房间。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为了一夜贪欢还得爬树上墙,多不容易,只要仔细想想就会觉出其中的滑稽,可是,只有李林燕感觉不到。她只觉得她的骑士要在天亮之前佩着短剑离开她的窗口了,他九死一生地来看了她一次,又要离她而去了。

她生离死别一般紧紧抱着他,她只以为她是抱着她的一生,却不知道她抱着的不过他的一个瞬间。她久久地不肯松开手,抱着他泪如雨下。他一边观察着窗外天光的脚步,一边耐着性子温柔地抚摸着她的头发,安抚她:“我的女孩,我爱你。我们一定会再见的,有一天你会去我身边的,我会等着你。”为了表示他的诚意,更重要的应该是为了尽早脱身,他给她写下一个他在美国的地址,让她给他写信,并信誓旦旦地说他一回去就尽快给她写信。

她信,她为什么不信?哪个女人要是在年轻时候没相信过爱情,那她不是超人,就是未老先衰了。一个按部就班长大的女人应该是,渐渐发现她所深信不疑的事物其实就在时时刻刻地腐朽。

笔会结束了,她又回到学校。旅美作家和那个夜晚像《聊斋》里那些野外的宅院,不管前一晚看起来多么富丽堂皇得吓人,天一亮却全部都烟消云散了。她心里其实已经有些微微的恐惧了,但她拒绝去看烟消云散之后最底下的那点真相,她不让自己去看。她绝不能相信那个晚上不存在,她就是拼了命也要把那个泡沫般的男人打捞出来。因为,只有他的确存在过了,她的那个晚上才能真实地存在过,那么她的爱情就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那她所有的思念就是正大光明、理所应当的。

她开始给他写信,虽然在那封信寄出去的同时她心里已经提前有了百分之五十的绝望,因为她其实一直在若有若无地问自己,如果他给她的地址是假的呢,如果这个地址是根本不存在的呢?那这个人就彻底消失了,这个地址是她和他之间唯一细若游丝的牵连。然而,两个月之后,这点绝望感忽然之间被荡涤一空了。旅美作家来信了。虽然只有短短半页信,内容多是些无关紧要的废话,但这一天对于李林燕来说简直成了节日,她恨不得举着这封信像举着美利坚合众国的国旗一样把世界上每个角落的人都搜出来通知一遍。

她自然是欣喜的,但这欣喜还是次要的,更重要的,她在捏着那封信的同时感到了一种巨大的踏实和宁静,仿佛就那一个瞬间就足以够她尘埃落定了。她那虚构中的半梦境般的爱情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巢穴,被夯实进去了,就此终于可以落地生根了。她几乎喜极而泣,喜的内容也颇为复杂,除了觉得自己的爱情落地了,稳妥了,大概还因为对方不是个本土的作家,旅美,遥远而辉煌的两个字,就像寺庙里塑了金粉的菩萨。世上之人,是不是只要沾了菩萨的金粉就会看起来都像菩萨了?

一年时间里旅美作家陆陆续续地给她回过四五封信,每封信都很短,内容上也大同小异,说自己正在创作某一部长篇小说,说自己正坐在自家的花园里看书,想她。他说很想念她,“我的女孩”。“我的女孩”,这四个字像只牢不可破的鱼饵一样牢牢把她钓住了。每次她都稀里哗啦地流着泪,像不识字一样,反反复复地看这四个字,看着看着便独自笑起来,笑着笑着泪又下来了,仿佛一人分饰了好几个人的角色,简直要复杂到心力交瘁了。那天她像一个西方人过圣诞节似的,一个人兴奋地去逛街,在街上看见什么平素舍不得吃的东西,立刻掏钱买给自己,还破费给自己买了一只发卡。一个人在那儿大肆庆祝,庆祝了整整一天。

旅美作家在信中承诺说要在她大学毕业之前来看她,然后把她接走,但是直到她毕业了按原籍分配回吕梁山区当老师了,他也没来。他不来,她还能把他从信里揪出来?她失魂落魄地到方山中学报到,如果不来报到,就连工作都没了,吃什么喝什么?她是被迫来的,所以来到方山中学的第一天她就憎恨这个地方,虽然她自己不过就是这吕梁山的某个山沟里长大的女孩子,但她觉得今非昔比,自己俨然已经是半个美国人了,却意外地又来到了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住的还是窑洞,原始人似的。

她看什么都不顺眼,看什么都和自己不在一个世界里,似乎她是从时光隧道里意外漏出来的怪物。她住在窑洞里,还睡着土炕,这些都让她觉得可怕,觉得不应该。于是每个晚上她都要趴在灯下给他写信,一方面是怕他不知道她换了地址,另一方面是盼着他来救她,把她从这黄土高坡上救出去,救到大洋彼岸去。他现在是她唯一的稻草,贵比黄金。她比在大学时还用力地给他写信,每写一封信都像舍出了半条命一样。但她很享受这个虐待自己的过程,似乎只有在这信纸间把自己榨干了,把自己一身的血肉都灌进这字里行间,她才能稍稍舒服一点,才能踏实地睡一个晚上。

写信成了她一天中的头等大事,仿佛只有到了晚上她才真正复活,苏醒过来。她每晚都会密密麻麻写满一张纸,写她对他的刻骨思念,写她看到了月亮,就觉得他们正在一轮月亮下面,无论多远都被一种月光照着,这种感觉让她幸福。白露了,她便写“露从今夜白,什么时候才能见到你”。这样一直写到月末,她才把厚厚的三十张信纸叠在一起给他寄出去。

可是事实上,自从她来到方山中学之后就再没有收到过他的一个字。尽管她每天按时给他写信,每月按时给他寄信,唯恐和他失散了,但他还是不声不响地消失了,像具渐渐沉到水底的尸体,连个水泡都没有冒出来。她伸出手去拼命地要把他捞上来,可是落在她手里的只有远去的天光云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