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从我住的地方到单位,步行的话大概二十分钟。我一般走两条路,路线大致成一个正方形:单位A点与住处C点刚好在对角线上,上班路线为C→B→A,下班为A→D→C;或者相反。这叫不走回头路,走起来也不枯燥。但实际上,要以天、以月、以年算的话,路线每天都在重复,所以时间一长,我也不在乎回头路不回头路了。有时上班路线为C→B→A,下班为A→B→C;或者上班为C→D→A,下班为A→D→C。因此我上下班,这四种走法任我选,看心情而定。难道没有其他走法了吗?当然有,心血来潮的时候,下班后我会在单位附近挤上一班公交车,在外边转几圈后再回家,有时上班也这样。我脑袋是不是坏了,你别这么认为,只是因为我单身,有的是时间。
单身久了,我发现自己不小心变成了一位公益人士。前面说的二十分钟,那是不急不慢、边走边看街景的耗时,时间长了,我对街边的单位、店铺、公交站点已了然于胸。对问路的人,我能准确地告诉他具体位置,以及到达的确切时间。农行怎么走?一直朝前,两分三十六秒。看着对方疑惑的眼神,我自信地说,你不相信?我给你带路,闭着眼都能找到。当我睁开眼时,问路的人已溜得好远了,大概是被我报出的准确无误的时间吓坏了。
我的公益心不止这一方面。有一天早晨上班时,我看见街边一个老头在拿后背朝一棵树上撞。我已经不是第一次看见他了,于是停下来质问他,你撞它干吗?它跟你有仇吗?见老头不回答,我继续逼问,说不定这棵树比你年岁都大,它被撞疼了又不好说你什么,也不好跟你打一架,只能忍着,你说你撞它干吗?我希望老头能回答我,结果他却一声不响地走掉了。过了几天,在同一棵树下,我又看到了那个老头,这次不撞树了,而是两只胳膊吊在斜出来的枝丫上,猴子一样。我对老头说,你拿根绳子把自己吊在上面不是更好吗?我希望老头能反驳我两句,但结果仍然跟上次一样,老头屁没放一个又溜掉了。从此以后,我再也没见过那老头,还挺想他的。如果再见到他,我应该向他道歉;应该像对待我们单位老干部一样对待他,热切而真诚。
最近,我注意到那个流浪汉又在街边出现了,前两年他就在这一带出没过,有一次看见他在街边的小树林里拉屎,两腿蹲在树桩上,两瓣烂屁股冲着街,一截屎正如愿以偿地垂挂于地面。当时我就记住他了。为什么他能自由自在、堂而皇之地干这件事情,而我就不能呢?我发现一个规律,每逢春秋季节就会看到他的身影,到最冷最热的时候则消失不见,就像自知冷暖的候鸟一样,习惯迁徙。很奇怪,他也喜欢沿着我上下班的那个正方形路线行走,背着脏兮兮的行李卷,蓬头垢面,像是化了装的巡警。
难道流浪汉、行乞者之间也有地盘的划分,只可在自己的地盘上活动,不可越雷池半步?但他不知道,这个正方形是我的地盘,在我的地盘上活动,也不跟我打声招呼。我注意到他,并不是出于自身的优越感去同情他或是蔑视他。我对四肢健全的行乞者素来不待见,有手有脚的干什么不行呢?实际上他不是一个行乞者,他歇息的时候面前从没有破茶缸破碗什么的,我也从来没有看见他招摇的双手和乞讨的眼神。
在一个秋天的早上,他倚在行李卷上,半躺在街边,手里拿着一只梨子咬着。此刻,早晨金黄的阳光铺在他脸上,从口角留下来的梨汁晶莹透亮。急着上班的人们从他身边匆匆而过,他们一只只跟狗一样,一边挤公交、赶地铁,一边朝嘴巴里塞早饭,目光根本无暇落到他身上,只有我看到了他吃梨子的全过程。幸好他气定神闲、悠然超脱的样子没被他们看到,不然他们会暴打他一顿的。
怎么说呢?那个吃梨的场景触动了我,我对他产生了兴趣,盯上他了。我在想,那么好的梨子他是从哪儿搞来的,他一天三顿饭怎么解决的,他晚上住在哪儿,他为什么流浪。这一系列问题缠绕着我。看着他那锈迹斑斑的脸上那一点眼白,似白云飘过,我继续想,他是不是像我一样失去了双亲,他是不是我那离散多年的兄长。但在我父母有生之年从未提过我曾有个哥哥,当然现在更无法求证了。因此,我的感觉越来越强烈,仿佛他就是我,没考上学,又成了孤儿,走上了另外一条道路,从此毫无羁绊,一去不复返。
我决定帮助他。他是抽烟的,看他手指夹烟的样子,像个老烟枪。第一次,我丢给他一包烟。我发现我犯了个常识性错误,一个流浪者,他最需要的应该是果腹的食物,给烟算什么呢,不但不能充饥,而且那冒出来的烟像是一团虚无的思乡之愁挥之不去。第二天早上,我经过他,顺手把卷好的一百块钱扔到他面前,生怕被别人瞅见,匆忙溜掉了,像是我偷了他的钱一样。之所以忐忑不安,是因为我丢给他的不是一块两块、五块八块,在别人看来,我的善心是不是有点别出心裁或不怀好意了。第三天,我扔给了他两百,相对于前两次,这次我的步履不但从容了许多,而且还能定下神来看看他的表情。我问他,你家住哪儿?他抬头看看我,张了张嘴,却不说话。可能因为长时间跟人没交流,说不出话是可能的。看他无动于衷的样子,我心里感觉踏实,决定以后每天增加一百,一直到一千,足以让他攒够回家的路费。我是不是疯了,或者他是不是以为我疯了。
有一天中午,我在单位吃过午饭后出来散步消食。经过A→D街边的一个盒饭摊,几张简易的木桌散落在摊位两边,吃盒饭的大都是农民工,头上的安全帽也没脱,一个肉圆子或一个卤鸡腿,再加上一瓶啤酒,说笑声伴随其间,完全不是我索然无味的吃相,真是太羡慕他们了。我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蹲在不远处的地上,头发遮住了脸,只见方便筷朝散落的头发里送,这个画面很吓人。就是他。我想,如果这盒饭是他买的,他是有权利坐在桌子上吃的,即使他蓬头垢面,摊主也不能阻止他。如果是吃人家剩下的,他想上桌,摊主也不会让的。
他多像一截屎,黑乎乎的,在人们的脚边,都怕踩到它。我很生气,没算错的话,这应该是我给他钱的第五天,也即早上的五百已在他手里,买个盒饭吃有什么不可以呢,一个小荤加俩素菜六块钱,加个肉圆子或卤鸡腿八块,即使两个大荤全加上也不过才十块钱。
我上前,把他手上的泡沫饭盒扔出去好远,质问他,钱呢,你的钱呢?虽然动静不大,还是引起了食客们的注意,他们纷纷抬头朝这边望。他有些措手不及,很惊讶地看着我,只是说不出话。我拉着他朝桌子这边凑,他却抗拒着朝后缩,因为力量均衡,一时间我们一动不动。这时几个已吃完饭的农民工,抹抹嘴,点上烟,看着我们。其中一个好事者问我,是不是偷了你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