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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脚因为常常来往于山区和平原之间,有时还去东部的另一个城市、去海北等等,所以就能不断传来一些新消息。他讲出的故事也特别新奇有趣,曲予乐于倾听。这样久了,两人就有了友谊。无论曲予多么忙,只要通报说飞脚到了,他都要放下手里的事情。
“这回你给我好好讲一下支队的情况。”曲予很关切地说。
飞脚皱皱眉头:“问题真的严重了。队伍受到了外国人和官军夹击,这在过去是不多见的……”
曲予思索着:“这说明了什么?”
“说明什么?说明我们发展得太快,遭嫉了。他们对付八司令从来没有这么认真。”
“怎么办呢?”
“重新发动群众吧。黑马镇一带是我们的老基地了,眼下待在那一围遭养养伤员,休整休整,入冬之前进山。这回我要带走一批药品了……”
“可是传说队伍已经进山了。”
飞脚哼哼笑着:“那是我们故意放出的风声。我们可没有那么好对付。当然了,到了关键时候,我们不是进山就是到海边的林子里,那时我们的对手主要是八司令——准确点说只有四个了,其余四个已没了战斗力。”
曲予接触了飞脚之后稍感宽慰一些。
一天港长金志宴请几个外地贵宾,特意邀请了曲予作陪。曲予明白那几个人中肯定有军火商人和烟土贩子,这些人已经是金志的常客了。大批军火都经这个港长的手落到了八司令手里,这个家伙真是十恶不赦。曲予受海北朋友之托搞一批军火——他涉足这类事情是非常痛苦的,他似乎已经预感到了那个危险的结局。可是他又无法拒绝海北的朋友。他认为他们是纯洁无私的,是理应得到帮助的。而能够给予此事一点支持的,也只有金志一个人。
席间有一个翩翩少年很受众人青睐,金志的目光有一多半时间停留在他的脸上。这个少年真使人喜爱,他约有十八九岁,小巧的鼻子无比秀气,眼睛又大又亮黑白分明,像深湖;眉头有点女孩的纤丽。他的脸庞上有一层细小的粉绒,衬着细腻红润的肌肤,让人想起刚刚成熟的桃子。少年戴了一顶针织鸭舌帽,穿了紧身黑皮夹克,腰上配了一枝小巧的手枪——这装扮在当时是极罕见的。那枪就是军火商们也不常见到,显然是舶来品。少年落落大方,烟不离嘴,偶尔说一句粗话,嗓子有些嫩。
曲予想这肯定是省会要人的公子或至亲,看看他在金志这儿的狂劲儿就知道了。不过曲予也在心中赞叹:的确是一位美少年。
少年一会儿坐到金志的腿上,一会儿嗓子尖尖地叫着跳着,很不安分。大家都有几分醉了。后来金志提出让少年表演枪法,大家一阵欢呼。
靶场在海边一个小广场上,背景是一片海域。“如果海里有船呢?”曲予担心子弹误伤海里的人。金志摇头说绝无可能。
少年一手拤腰,连续打了十发。竟然有七发打在十环上,其余三发相加也是二十环以上。大家惊呆了。这种小手枪能有这样的成绩真是骇人,曲予和几个年长的人不由得要重新去看少年了。可是那少年满不在乎地把枪装上皮套,扯着金志的手。金志也笑吟吟的,步子踉跄着。他醉得最厉害。
很晚后大家才散去。曲予离开时金志执意要送一段。他们走了一会儿,分手时金志嘻嘻笑,问:
“那少年怎么样?”
“很英俊,枪法也好。就是缺一些调教。”
金志连连点头:“这好办。今后就是我调教他了。”
曲予忍不住好奇心,问了句:“他是谁家公子?”
金志说:“说出来不要吓着你呀,你还得保证不跟人说……”
曲予一一答应。金志把嘴对在他耳朵上说了一句。曲予以为自己听错了。金志不得不稍稍提高了声音:
“她就是麻脸三婶的小女儿,外号‘小河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