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黄金时代》

我写《黄金时代》,写了很长时间。现在这篇小说已经写完,从此属于读者。作为作者,长期在做的事有了结果,当然如释重负。至于小说是好是坏,有赖于读者的评判。

《黄金时代》记述了一件过去的事。我竭力去做的是把它述说完全,使读者可以了解一切。除此之外,没有很深的寓意。在我看来,最困难的就是让处在与我完全不同的文化背景之下的朋友可以了解我说的事。假如我已做到了这一点,那就是最大的成功。

如果说到寓意,我以为在一篇小说中,一切都在你所叙述的事件之中。假如叙事部分被理解了,一切都被理解了。所以我的寓意,就是《黄金时代》所说到的事件。只要这些事被理解无误,读者乐意得到什么结论都可以。

这篇小说中有大量的性爱描写,这是无须掩饰的事。性是《黄金时代》的主题之一。对于我们成年人来说,性爱是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事。我认为对此既不需渲染,也无须掩饰,因为它本是生活的一部分。假如要说明过去的事,没有它,绝不会完全。

在坦荡善良的人之间,性和其他事一样,都可以讨论;其中的痛苦、快乐,也可以得到共鸣。但是在另一些场合,不但性,简直任何事都不可以说。我在写作时,总把读者认作善良坦荡的朋友,这是写小说的原始假设之一。除此之外,不可能有其他的写作态度。当然,假如我的作品遭到恶评,那只好像夫子所云“爱人不亲,返其仁”了。

李有为先生在审评意见中指出,这篇小说可以看作某种意义下的伤痕文学。像小说中发生的事,是我们这一代人的经历,已经成为自我的一部分。对于个人来说,生命中已发生的事总是值得珍视的。我喜欢不断回溯自我,解析已发生的事。所以,虽然伤痕文学是个普遍接受的专有名词,但是我不太喜欢这个名词。因为对于过去的时代和已发生的事,我抱中性的态度。现在固然可以做种种价值评判,但是最主要的是正确和完全的叙述。

像一切成年人一样,我也关心道德问题。小说里写了很多性,就产生了这篇小说是否道德的问题。我以为,一个社会里,道德既非圣人之言,也非少数圣徒的判断,乃是成年人的公断。某件事是否道德,只有当人们完全了解之后,才有道德方面的结论。当然有一些朋友认为,不道德的事情是不需了解的,只要略知其名,就可以下结论。假如完全了解,自己也要沦为不道德。我对后一类朋友永远抱有敬畏之心。过去很爱看萧伯纳的书,我以为《芭芭拉少校》是萧翁最精彩的剧本。他说:所谓明辨是非,本是难倒一切科学家哲学家的事,但是对有些人来说,却是与生俱来的本领。这些朋友就不必受思索的苦恼了。这真叫人抱怨造物不公!

有关在小说里写性,我也有过一些顾虑。米兰·昆德拉喜欢用一个词:“媚俗”。这是作家的一块心病,因为你会考虑到各种各样的人有何想法。我很怕别人说我蓄意渲染,以示大胆不同流俗等等。当然,也怕另一些人说我是大流氓。但是如果考虑到一切人的看法,写作就成了一件叫人害臊的事了。在这种情况下,还不如听了毛姆的话,到公共厕所去分发手纸。这是他对一切痛苦中的作家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