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上书,暂且合上硌得眼眶生疼的铅字和惨黄的劣等纸色,我掸了掸耳朵,幻想掸掉挤满耳朵的那些莫名其妙的东西。
习惯地把脸转向左边。左边是窗子。窗子下的暖气烧得“嗞嗞”地响,听谙于校人校事的人透露,这套暖气是用十几个位子换来的,价值十几万。一个有关头头脑脑的儿子们的人头,平均能摊上一万多,想当初地主乡绅们给贺龙富有传奇色彩的头颅开的价儿,也不过如此而已。
冬天被紧紧闭合的窗子关在了外边,我也仅能从蒙在窗子下层浓浓的水雾推想,外边一定很冷。这水雾和唐寅画中女士掩面的团扇有相同的功用,不同的只是团扇掩盖了美人淡洗梅妆下微呈的瑕斑,平添了一抹撩人的羞韵,水雾模糊了棺材样遍身死相儿的楼房,食道堵塞似的胀在街上的车辆、行人,宕开一块可供我相象的空间。
暖气的热力涨过水雾,直透到窗户的中段,被加热的空气象极清的溪水一样,在那里悬着空缓缓地起浮。窗外的景物透着它涌进眼里,有一股缥缈虚幻的感觉,让我联想到书上说的海市蜃楼。
涌进眼来的,主要是树。也不知怎的,我一看见它们,尤其是象现在,有一种亲切的感觉。仿佛小时候,那帮坏孩子抢走了我扎的风筝,掩着被扯破的衣服,我一个人低着头回家,抬眼看见了哥哥。又仿佛离开家,第一次在被人们叫做学校的地方,手背后,脚并齐,看完了一天“毛主席”,再次见到了似曾永别了的妈妈。这时间的树,美在简洁。郑板桥的诗里说:“去繁就简三秋树,领异标新二月花”,在我看来,深秋的树,枝上,杈上难免吊着几片枯黄的叶子,风一过来,无力的摆几下,让人不免想起“挣扎”、“垂死”、“惨淡”之类不洒脱的词汇来。而现在,只是疏疏的几枝蹙成爽爽的一束,只是疏疏的几束缀成爽爽的一列,只是疏疏的几列连成爽爽的一小片。树是淡青的,天是淡青的,勉强能感觉到的极远的山也是淡青的。在林子的身后再添一规软嫩如蛋黄,红润如女孩子面色,几乎放出一点光线而影响周围色调的,冬天那种圆圆的落日,在天上再疏疏地抹上几片还是那种淡青调子的云,或是再添上一行疏疏的飞鸟,还象是缺了点什么,我取来碳素钢笔,仿着丰子恺的笔法,在幻想“河边”的窗玻璃上勾了个代表自己的蓑衣老者,持一柄三尺的钓杆——十二岁上,学着古人的样子,根据屋子的特点和自身的癖好,我曾给自己起过一个可笑的号——鸽楼寝翁。
这时候,伴着气喘病人脖管里轰隆隆的痰声,林子那边拱过来一股沉沉的烟。于是树没了,云飞了,鸟散了。接着从死死封闭的窗缝里,渗进来那股甜臭甜臭的饴糖厂特有的味道。这让人求生不成,求死不得的味道,顺着鼻孔钻进脑子,很快干掉了象小鸟一样吱喳蹦跳的想象。我绕着脖子让脑袋转了两转,好叫那味道均匀地散开,略定一定,就看见了黑板。满黑板的数字、公式叫喊着向我的眼睛杀将过来,撞得它一花。
数学张老师正在讲课。象往常一样,她尽忠尽职地尽可能多说,而说得越多,你能得到的就越少。好在认真听的几位,在我看来,是每个字都听得见,一句话也不懂的。
张老师是个女的,四、五十岁,很平凡,很随和。清汤挂面的短发,微福的身子。货次的小贩吼不出吓人的价钱,三针扎不着静脉的实习护士态度最好,张老师也从不多跟我们发脾气。课听也可,不听也可,自己看书也可,小憩也可,只是不许大声说话,提怪问题。双方都清楚,彼此只不过是在履行各自毫不相干的义务,你是你,我是我,大家凑在一起或是巧合,或是谬误。
与众不同的只是她那颗大得稍嫌夸张的头,形色暗合ENICA(注:世界上第一台电子管计算机。产地美国,重130吨,占地170平方米,每秒钟加法运算5000次),里面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如果要到对街小铺打瓶酱油,根据地球呈球形的事实,它总会做出判断,命令身子向后转,开步走。
“四的平方十六,三加四是七,对不对?我没错吧?”
虽说上一次听她的课已经是很遥远的事了,但这一句典型人物的典型语言就足以证明一切还是老样子。
我迅速扫了眼黑板,知道结果也还是老样子——黑眼镜向上推推,露出鼻梁两端一左一右暗红色的压痕,透过眼镜的底部再看一遍“三八十四”之类的结论,然后怀疑的问:“不对吧?是不是错了?”接着就是没有同情心的“根号2”(简称“根2”)扣下铅笔盒盖儿。
根2个子很小,所以得了这个绰号。胆子和个子也般配,当众答话的时候,脸会象小姑娘一样变红,嗓子里象含了个热茄子,说不出一句清楚的整话。再加上和我一样瘦,弱弱的身子弯腰时生怕“咯吧”一声折了,所以性子顺和的女生有时打趣说“看在眼里,硌在心上”。
张老师的家里很困难,上老下小,丈夫是知识分子,在中国也就是“小姐身子,丫鬟命”的那种人。忙里忙外,却从不迟到早退,所以上课出些错误也是难免的。而每每象现在这样,根2手抬得高高的,等错一出,就向敞开的铁铅笔盒盖扣下去,扣出吓人的响声。
说实在的,我虽然不赞成这种举动,但我能够理解。很多时候,我们(至少是我)能忍耐一个人凶残、卑劣,甚至下贱,但是不能忍耐一个人的平庸。
“数学课,饴糖厂,God save me。”
我本应该埋下头来看自己的书,做自己的题,可今天我已经把书合上,不想看了。一个月总会有一两天,不想看书,不想听课,不想说话,不想吃饭,只是一味的厌厌的烦。而且今天和以前又有不同,以前想的是几个人踢一场球,碎块玻璃,出身臭汗,烦也就会和着汗流出去了,可现在想到的却是,女孩子。
我把椅子向前挪了挪,只用椅子两条后腿着地,微微地一前一后,把自己摇起来,心神渐渐摇到俱散,眼光渐渐摇到朦胧灵动,开始偷偷潜游向它想去的地方。
倒不是觉得这种行为有什么值得惭愧或有失体统,只是从小养成的一个习惯,对于自己喜爱的美好的事物,总希望它意识不到我的存在,也意识不到自己的美好。这样就能在这本已难得的美好上面加上一个更加难得的形容——真。比如小时候,蹑手蹑足走近立在翠苇上的红蜻蜓,盘腿坐在地上,盯着它,蜻蜓仿佛看了我一眼,之后就忙自己的去了,象是把我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