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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遵守纪律的历史大概可以追溯到幼儿园。从那时起,就是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教我的老师,不出半年总会挂上一句口头禅,课堂上只要有点骚动,就是一句:“又是秋水吧?”盯着黑板上方的主席像,我想,要是他老人家从里面走出来,引起一阵“万岁”,老师也来那么一句吗?这也是极有可能的事,一个人成了仙,是什么事都干得出来的,《聊斋》里从《考城隍》到《夜明》讲的都是这种东西。
当时的孩子肚子里没油水,个个能吃,每顿总把肚子吃成海水潮涨,吃中餐,饭后水果是没有的,父母检查完功课,却会给孩子上一道开胃的板子,这也是需要努力加餐饭的原因。老师经过调查得知,我从蜗牛、知了,到田鸡,河蚌没有没吃过的,可就是没吃过板子。不完美中感到遗憾,为了弥补,每天必给我家一顿说,从我眼睛不正说到脚指甲有泥。以后渐渐成了习惯,一天不说,我难受,他也觉得缺了点什么,如同饭饱酒足后,少了一支安神静脑的香烟。前些日子没事回小学母校凭吊,发现自己俨然已成了古圣先贤,那句口头禅已经变成:“想当初,有个秋水……”那位老师见了我很高兴,说他很想我,彼此会意一笑,我说我也想他。
其实,那时候,我也不是成心,也不是有坏心眼,只是不忍舍去那一丁点儿的自在。许多事物,是相辅相成的,两者共同完成一项任务,比如买与卖,再比如犯错与挨批。既然按不守纪律惩治我,就等于认可我做个不守纪律的坏学生。我也就心安理得,如同收了我的钱,就准许我拿走他的东西一样,这也是一种交易。作为交易的一方,我只履行自己所承担的义务就行了,至于那一半义务,就让先生操心去吧。就象买东西,我只要东西,要钱是他的事,他若是不要,或是出于好心,或是已经记在了帐上,秋后要一起算的。
人在有些方面很象苍蝇,香臭不分,只要有味,只认刺激,所以隋朝的那个武将(不能记他的名字)说:要么流芳千古,要么遗臭万年。千百年过去了,名声老不烂的,人们统一叫他们伟人。根据我的研究,伟人却具有两个特点:
其一,异常早熟的情欲。卢梭在《忏悔录》里供认,八岁时对三十岁的朗非尔西埃小姐,当时他的教师,心怀不轨。他惹她生气,诱她责打他,只是为了她的素手能碰到他的身子。五十岁时,对他睡在她床上的几夜记忆犹新。这方面的世界纪录属于维克多??雨果:在勃朗学校里,维克多两岁,校长的女儿罗丝小姐对他倍加照顾。维克多一早被送到学校,罗丝小姐还没起床,他就被放在她的床上。罗丝小姐起床穿衣,当着两岁的孩子,无须顾忌。不料罗丝小姐赤裸的大腿,穿长袜的动作等等以及一些其它的细节深深打动了两岁的雨果。半个世纪过去了,这段秩事被堂而皇之地载进了他的回忆录。
其二,便是不守规矩。自古英雄多无赖:项羽看从他前面过去的秦始皇威风,便指着赢政对他大伯说:“彼可取而代之也。”曹操小的时候,飞鹰走狗,游荡无度,他叔叔告诉他爹,他害怕了。后来有一次遇见他叔父,他就装出个怪脸,说自己中了恶风。叔父告诉他父亲。父亲马上把他叫来一看,好好的呀,他就势向父亲诉苦:“我没有中风,只是叔父不喜欢我。”以后,他叔父再说他什么坏话,父亲都不再信了,至于朱元璋更是从里到外的地痞,野庙的花和尚,“半部论语安天下”的蒋介石是如假包换的流氓。守规矩的人倍受赞扬,破规矩的人万古流芳,历史只记住大坏蛋,杀人狂,只记住血流成河的兴亡。
历史的陶轮旋转至今,十条的中学生守则变成二十七条校规,再衍成最新的五部四十条的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照这样下去,我们会被限制迈门槛必须先用哪只脚的。
树大了招风,猪肥了被宰,规矩多了难免是要被破的。麦克阿瑟说过:“只有违反纪律,才能让你出名。”不犯错误的学生,有时就象没有过禁书的作家,没打过离婚的演员,名头绝不会响亮。学友们嘴上不说,心里认为你没有长开,还是个雏儿。
所以,闯祸的学生有一种近似英雄的荣誉感,跟“表扬”搭配的动词,作学生的却用“遭到”。逗女孩子是开胃话梅,犯点小错是业余爱好。
可是前天操场上的现场演出(现演),我尽了最大努力,也轻松不起来。
向前面走去的时候,我把周围的人想像成被我检阅的士兵,可迈起步子来觉着自己就是不像拿破仑。我又把自己想像成仁人志士,这样在麻木不仁、不觉醒的阿Q们的注视下,伴着我的“恋人”,走向断头台,又有革命又有爱情,多好。可就是觉着旁边的“她”不应该是她,哪怕是茹亚,哪怕是黄根儿。
站在前面,我才明白什么叫众目睽睽。背对着这帮长眼睛的人,我知道他们在看我,因为后背冷热不均,后项,强间,脑户,灵台,至阳,魂门几处大穴热得出奇。“目光如刀”,如果“如”换成“是”,我就被刀子戳得可以用来淘米了。我真气愤,多好的天呀,一群群养得象鸡一样的鸽子,分不清黑白的云,他们为什么不看呢?
“你是不是觉着咱俩忽然漂亮了?”我希望她给我个台阶,比如一个疑问的表情,我就可以沿着台阶而下,说:“你瞧,那么多人盯着你我看呢。”
她什么表情也没有,很安静,仿佛她就是排头,本应该站在这里一样。没有忏悔,没有孤芳自赏,也没有像我一样装出不在乎的样子。很平常,很平常,平常得不平常。
我感觉到自己的脸沉了下来,坠得脖子向下弯。
平生第一次发现自己的鞋子是那么好看,知道了从不知道的一个小知识:一支球鞋有七对鞋眼。
从前天下操直到现在,一有机会,我就羞羞摸摸跟在孟寻后面,盼她打我一顿或是骂我一顿,要不然逼我写份大字报,说明自己混蛋和她的清白。这是我们的作风:犯了错,就让先生痛痛快快批一通。踢球碎了玻璃,就干净利索地给人家赔上。至于再犯错,再踢破玻璃,那是另外的事。
可孟寻对这件是只字不提,两天了,就象从没有发生过一样。
我又一次体会到了先生的苦痛——上课逼学生回答问题,学生坚定得就象严刑逼供下的老布尔什维克。先生象日本胖翻译一样,手掌比成枪,点着下面木然的学生——
“说!你们倒是说呀!”
险些没露出一句:“不说就毙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