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子鸡

童子鸡:1,未成熟的鸡本身;2,处男。

他从浙江乡下到上海来讨生活,家里有一个青梅竹马的姑娘。所谓青梅竹马,不过是同住一个村,两家又都穷到了无法更鄙视对方的程度,门当户对,就草草定了亲。他只在新年的夜里趁黑趁乱狠狠在她的胸口捏了两把,刚刚抓过鸡脚吃的手探进粗布棉袄里去,隔着的还是一堆破棉絮,触感很不真切,而且时间短暂,但分明软软肥肥暖暖的,虽然不知道有什么用处,但他十分喜爱,从此牵肠挂肚,不再嫌她身长不足一米五自小瘸了一条腿还是斜眼,只想着在上海能够讨到生活,略有积累之后便回去跟她成亲。

他一共见过杜先生两次。后一次只是远远的一个背影,前一次却真切很多,甚至杜先生还对他说了一句话,是无上荣光。地点就在外滩18号后身盛记洋行隔壁的茶楼二层,杜先生带了妹夫和车夫去跟北方来的朋友会面,在茶室里坐谈,他和年长他不多的同伴守在门口,警戒并准备着随时做事。按事先的约定,杜先生如果说要上点心,他们便可下楼去做事,到五条街外的亚洲旅店找北方客人的太太。他和同伴刚刚站定不久,里面话还没讲几句就听见杜先生说要吃点心,看来话不投机。

亚洲旅店算是贵的地方,陈设也讲究,狭窄的旋转门进去,穿过同样狭窄的玄关,里面的大厅突然间变得开阔。昨天初来时曾吓了他一跳,而且他认为这样盖房子就是为了吓人一跳。但今天就好多了,他有了思想准备,对于城市的一切,他还需要更多的学习体会。

他在心里盘算着这里每天的价钱,想这些北方来的朋友,虽然不知道靠什么生活,出手倒是阔绰,不知哪里来的经费。昨天,还是他们俩,跟在车夫后头,毕恭毕敬地送了杜先生的见面礼过来,是锦盒包裹的一只玉镯,十分体面。今天便算是熟门熟路,礼貌的敲门也跟昨天一样——这不是他们乡下人的习惯,他一般死命地用手掌拍。好在他现在只需跟在同伴身后,观察、学习、努力适应,暂时还不用亲手做事。

她开了门,很快认出他们俩来,疑惑但并不警惕地望着他们。同伴便堆着一脸笑容却是不由分说地挤进了门里。昨天送来的礼物现在就戴在她的手腕上,同伴笑盈盈地望着她,伸出一根手指指了指这手镯,之后就伸手抓住她的手腕。在她一脸狐疑的时候,同伴已经示意他做事了。他记得同伴刚才一路上反复交代过的话,齐腕一刀会比较容易,但无法把手镯包括进去,斩断小臂很困难,但可以包括进手镯,同时还能彰显气势,是更高的品位。

所以你要砍小臂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处,随你高兴,但不要忘了考虑盒子的大小,你还记得昨天那只盒子吗?这很重要。到时候放不进去而需要再改刀是非常困难非常不体面非常不能接受的,不仅你的前途,包括我的声誉也会大受影响。还有,你如果敢一刀正好砍在玉镯上,那么就只能阿弥陀佛了,记住了吗?

刚刚还在想着不用亲手做事,还在暗自窃喜,谁知训练来得如此突然——这一刀便很费踌躇。

在浙江的村子里,亲爱的表哥向他展示过一种残忍的杀鸡方法,随手抓过一只嚣张的公鸡,用另一只手握住鸡头直接将脑袋扯下来。表哥会将扯开来的两部分同时扔到地上任由它们继续,通常身体能坚持得比脑袋更久,照旧用两只脚行走。起初只像是有了醉意,逐步升级后,围着自己的脑袋胡乱转圈,像舞蹈,疯狂而缺乏规律。其他鸡会目瞪口呆地看着刚刚还欺负过自己的同伴,有时甚至会吓到狗。

除了表哥没人赞成这种杀鸡的方式,白白浪费了整管的鸡血。那个年代即便是在乡村也不乏见多识广的长辈,他们表面平静地这样评论,仿佛仅为一管鸡血苦恼,事实上他们不愿跟这个后生起冲突。他们的见多识广只到认清局面为止,他们感到危机,但没有行动的责任感与勇气,没有在事情还停留在鸡血的时候果断结束它,反而被这小摊的血迹惊吓,在绥靖与怀柔中观望,直到无法收拾。

应该在还是鸡血的时候就停下来,结束它。否则,他会用杀鸡的方式杀人,并持续下去。同伴仍用微笑催促他,他知道成败在此一刀,回想着所有那些被表哥扯下的鸡头,挥刀砍了下去。除了落刀的位置差强人意之外,其余零分。

他再用了二十刀才真正切下她包括手镯的三分之一的小臂——多年以后当他对鲜血与死亡都已习以为常的时候,也仍然能记起他此时的模样,满脸鲜血,笨拙地跪在血泊里,身体跟着手臂的动作一起抖动,像是在切割自己。血从残臂里喷出,像极了村里的那些鸡。

方法得当的话就不会如此狼狈,我不是给过你毛巾了吗?声誉已受影响的同伴感到丢脸,说话时不再看他的眼睛。他感到惭愧,对不起同伴,对不起远在浙江的瘸脚斜眼身材不高的未婚妻,更对不起待他亲切的表哥。

回程变得安静,连一贯聒噪的同伴也沉默无语,不知是在生他那一刀的气还是有别的原因,隔着半米的距离,腋下夹着原本是放手镯的盒子,走在他前面。手镯也仍在盒子里,一起放进去的。

他们离开房间的时候,北方朋友的太太并没有死。她不算难看,臀部很丰满,齐肩的短发原本也梳得很平整,穿一件一看就是新做的浅蓝色的旗袍,面料算不上高级货,但也干净整洁。比较扎眼的是脚上那一双红袜子,暴露出她到沪尚不久的事实。现在她就拖着这样一双露出旗袍之外的红袜子,用仅剩的最后一只手抓住他的脚踝,力量惊人。他低头看去,她一脸汗与血,冲烂了厚厚的脂粉,非常难看。

杀死我,她说,求求你小兄弟,杀死我。他听不惯小兄弟这样的说法,现在套近乎未免太晚,昨天不是还在给你送见面礼吗?一定是你男人不知深浅,不懂进退。而且我怎么会是你兄弟呢?他想。对方仍在求他赐死,他扔了手里的刀,竟然笑了。之后就跟在同伴身后出了屋子,留她一个人求死不能。

一路上他都在想自己为什么会笑。他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受了刺激,生病了。他心中的快意来自哪里?就像表哥面对自己的鸡的那些笑吗?这跟遗传有关吗?他无法总结下去。他不同情她,虽然只是依令行事,完全不明就里,但他相信杜先生如此安排一定有他的道理。男人犯下错,殃及池鱼再正常不过。可是他为什么要笑,面对着一个断肢的求死不能的女人?求死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