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九点钟,我打问着沙河子的方位,一定要找到我的舅舅。)
南北七里,东西几十里的河川道里,霜冻了的黄沙地,洋芋还没有出芽,踩着软沓沓的。放眼望去,一畦一畦的界埂上长满了菅草,过冬的菅草还是枯黄,但硬根的芨芨草、白蒿,还有野小蒜却绿了一片,于是绿中透黄,黄中泛绿,微风从山根吹过来,黄的枯茎就泠泠地响。每隔三畦四畦堆集着一堆鹅卵石,石头白得发亮,石缝里长着野荆棘,没有叶子,枝桠交错,像铁打的。这原来是死人的坟墓,丘堆被耕作人侵蚀得越来越小,又成了耕地时丢弃石头和杂草的地方。才过了清明,荆棘上依稀挂着白色的幡纸条。
我从山根下走过来,一块地上似乎去年秋天种植了南瓜或西瓜,那些未拔去的藤蔓腐烂着却未失形,用手去提,提不起来,成了纵横交错的印在地上的线条。一个时辰后,风开始有劲,地面上的虚土吹成如海上的一层水雾,直撞向山根的崖石上,崖石又顶碰了,一个旋风就在那里腾起,能看见草窝里的野兔电一样迅疾而逃,又埋没在荒草中不见了。三十个穿着猎装的人牵着三十条细狗,分开了相隔七里地的距离而站着,我看不清东头那十五个人与狗的模样,西边的十五人中,舅舅是站在最中间的,富贵就夹在他的双腿下。舅舅眯着眼睛朝我看,满脸的得意之色,另外的十四人都穿着军用的绿色胶鞋,头发蓬乱如草,一件兽皮的马甲没有扣子,拿极粗糙的帆布制成的腰带勒在身上,他们的腿上没有扎裹腿子,只是用绳子扎着裤管,风吹得鼓鼓的。所有的细狗都剪去了尾巴,形象黑丑,但比不得富贵的腰细腿长,这些走物比人还激动,几乎迫不及待,若不是主人用手按着它们的脖颈上的红绳圈儿,早已箭一般射出。被用老式的圈椅抬来的那位汉子,就是舅舅的队友,严重地患上了软骨症的猎手,他是负责开锣的。我开始以为他们这是要赛狗的,待到当的一声锣响,十五只狗唰地蹿了出去,他们的主人就紧紧在后边跟跑,各人口里叼着一个哨子,发出长短高低急缓的哨音,细狗们就直跑,斜跑,迂回跑,交叉跑,阵式变幻无穷。与此同时,远远的七里外的河川道那头,十五个人与狗也向这边扑来,立时尘土飞起像两排浪潮向中间涌去,尘雾之中,我看见有了野兔在逃奔,而每一只野兔逃奔后边又紧追不舍着两条三条细狗,他们在河川道上兜圈子,弯花子,忽聚忽散,时隐时现。穷追不舍的人夹杂其中,他们已难以识别自己的走物,但各自的哨音足以使自己的走狗听得明白,他们的速度不亚于细狗,当细狗时不时腾空而起,你无法分清人是了狗,狗是了人。
“赛狗比赛马还好看哩!”“这不是赛狗,是狗撵兔。”圈椅上的软骨人纠正着我的错误,他的身边是无数的看热闹人,一齐敲锣打鼓,鸣放着鞭炮,甚至点燃了火铳,齐声吆喝。我在州城里仍然是个足球迷,我敢说这里的场面绝不亚于球场上来得疯狂,我分明瞧见了一个人脖子上架着他的孩子,孩子一边叫喊一边双手拍打着父亲的头,那头脸红得像喝醉了酒一般自己仍不理会。一个妇女不停地蹦跳着叫喊,两个大奶就上下咕涌,有男人就说:“兔子,兔子,兔子钻到怀里了!众人轰然大笑,而一伙妇女就围了过去一阵捶打,将其赶进了撵兔的风尘中。我终于在混乱中瞧见舅舅了,他和富贵一直在追赶着一只灰毛兔子,人和狗离兔子就只差那么两米左右,每次富贵一下子扑了上去,几乎就扑住兔子后腿了,兔子突然一闪,竟能立即停住,待富贵以惯性扑到在前面去了,它却忽地掉头向反方向跑,急得舅舅脱下一只鞋就掷去,鞋是砸在了兔子的身上,兔子跳起来,重重地落下,又爬起来往西跑,而西边撵兔的狗又撵了来,兔子就斜着向我们这边跑来,两条细狗又是只差那么两米了,可还是撵不上。我们直喊加油加油,舅舅距我们这边近,硬是撵不上兔子,似乎有些恼了,他坐了下来,他的脚上已没有了鞋,顺手从地上捡起一粒石子,那么一甩,兔子应声翻了个身,四蹄在空中乱舞,翻起来又跑,但跑了两步不动了,两条细狗同时扑过去。围观的人群天摇地动地欢呼了,欢呼的还为着两条细狗一个咬着兔子的后腿一个咬着兔子的前腿互不松口,最后将兔子撕扯成了两截,噔噔噔地叼着过来让软骨人收取了。我蹲下身抚摸细狗,细狗皮毛光滑得如黑绸缎,我说:”都有功,都有功!“它们仅有的那一寸长的尾骨在动着,汪汪地叫。
狗撵兔足足持续了六个小时,待七里方圆的荒草乱石中再也没有野兔,尘埃落定,人和狗安歇了。围猎一共收获了五只野兔,五只野兔交给了舅舅的那位软骨症队友,他抄起刀每个兔子剁三下,剁了三节,分别扔给细狗们吃了,然后一声呼啸众人胜利回村。
我跟着舅舅,舅舅像个土人似的,满头满脸的汗水道,鞋是无法捡回的,就赤着脚。他说怎么样,过瘾不?我说:就这样回去呀,这就完了吗?舅舅说:可不就完了。你如果愿意,咱们多停留一天,明日去下河川场地来一场。我当然不同意,但我不明白的是狗撵兔的场面壮观是壮观,可如小儿游戏么,难道大人们出那么大的力气,流那么多汗水,就是为了一场毫无意义的游戏吗?“真是猎人!”村人还在赞叹着舅舅,向他竖大拇指。
真是猎人?!我看着在赞叹中舅舅得意的神情,还有被人抬着,仍在圈椅中谈笑风声的软骨人,我蓦然理解了舅舅为什么来这里参与狗撵兔了:猎人没有了狼,那只有以兔为猎了,或许他们无任何利益目标,只纯粹为着要发狂一次。发狂就是他们的真正意义。
在软骨人的家里,我又见到了穆雷,我是早晨来到村口打问情况时碰见他的,他说:“你这不是把羊给狼送哩么!”径直领着我就到了软骨人的家,舅舅正坐在台阶上扎他的裹缠。舅舅对我的到来当然吃惊,穆雷就大声叫嚷:“你不要我们了,原来跟文人上了?!”凭他这说话劲,我就喜欢上了这位小个子,但舅舅却叫他为“烂头”,而且叫他快给我倒茶水他就倒茶水,叫他把烟敬给我他就把口袋的烟掏出来,殷勤得很,却小声对我说:“我这是在你面前维护他的尊严哩!是你把他叫舅舅吗,哈巴狗站到粪堆上了!”舅舅还是听见了,说:“烂头,把你的嘴烂了就好了!”我问穆雷:“你不是说你叫穆雷吗?怎么叫烂头?”
南北七里,东西几十里的河川道里,霜冻了的黄沙地,洋芋还没有出芽,踩着软沓沓的。放眼望去,一畦一畦的界埂上长满了菅草,过冬的菅草还是枯黄,但硬根的芨芨草、白蒿,还有野小蒜却绿了一片,于是绿中透黄,黄中泛绿,微风从山根吹过来,黄的枯茎就泠泠地响。每隔三畦四畦堆集着一堆鹅卵石,石头白得发亮,石缝里长着野荆棘,没有叶子,枝桠交错,像铁打的。这原来是死人的坟墓,丘堆被耕作人侵蚀得越来越小,又成了耕地时丢弃石头和杂草的地方。才过了清明,荆棘上依稀挂着白色的幡纸条。
我从山根下走过来,一块地上似乎去年秋天种植了南瓜或西瓜,那些未拔去的藤蔓腐烂着却未失形,用手去提,提不起来,成了纵横交错的印在地上的线条。一个时辰后,风开始有劲,地面上的虚土吹成如海上的一层水雾,直撞向山根的崖石上,崖石又顶碰了,一个旋风就在那里腾起,能看见草窝里的野兔电一样迅疾而逃,又埋没在荒草中不见了。三十个穿着猎装的人牵着三十条细狗,分开了相隔七里地的距离而站着,我看不清东头那十五个人与狗的模样,西边的十五人中,舅舅是站在最中间的,富贵就夹在他的双腿下。舅舅眯着眼睛朝我看,满脸的得意之色,另外的十四人都穿着军用的绿色胶鞋,头发蓬乱如草,一件兽皮的马甲没有扣子,拿极粗糙的帆布制成的腰带勒在身上,他们的腿上没有扎裹腿子,只是用绳子扎着裤管,风吹得鼓鼓的。所有的细狗都剪去了尾巴,形象黑丑,但比不得富贵的腰细腿长,这些走物比人还激动,几乎迫不及待,若不是主人用手按着它们的脖颈上的红绳圈儿,早已箭一般射出。被用老式的圈椅抬来的那位汉子,就是舅舅的队友,严重地患上了软骨症的猎手,他是负责开锣的。我开始以为他们这是要赛狗的,待到当的一声锣响,十五只狗唰地蹿了出去,他们的主人就紧紧在后边跟跑,各人口里叼着一个哨子,发出长短高低急缓的哨音,细狗们就直跑,斜跑,迂回跑,交叉跑,阵式变幻无穷。与此同时,远远的七里外的河川道那头,十五个人与狗也向这边扑来,立时尘土飞起像两排浪潮向中间涌去,尘雾之中,我看见有了野兔在逃奔,而每一只野兔逃奔后边又紧追不舍着两条三条细狗,他们在河川道上兜圈子,弯花子,忽聚忽散,时隐时现。穷追不舍的人夹杂其中,他们已难以识别自己的走物,但各自的哨音足以使自己的走狗听得明白,他们的速度不亚于细狗,当细狗时不时腾空而起,你无法分清人是了狗,狗是了人。
“赛狗比赛马还好看哩!”“这不是赛狗,是狗撵兔。”圈椅上的软骨人纠正着我的错误,他的身边是无数的看热闹人,一齐敲锣打鼓,鸣放着鞭炮,甚至点燃了火铳,齐声吆喝。我在州城里仍然是个足球迷,我敢说这里的场面绝不亚于球场上来得疯狂,我分明瞧见了一个人脖子上架着他的孩子,孩子一边叫喊一边双手拍打着父亲的头,那头脸红得像喝醉了酒一般自己仍不理会。一个妇女不停地蹦跳着叫喊,两个大奶就上下咕涌,有男人就说:“兔子,兔子,兔子钻到怀里了!众人轰然大笑,而一伙妇女就围了过去一阵捶打,将其赶进了撵兔的风尘中。我终于在混乱中瞧见舅舅了,他和富贵一直在追赶着一只灰毛兔子,人和狗离兔子就只差那么两米左右,每次富贵一下子扑了上去,几乎就扑住兔子后腿了,兔子突然一闪,竟能立即停住,待富贵以惯性扑到在前面去了,它却忽地掉头向反方向跑,急得舅舅脱下一只鞋就掷去,鞋是砸在了兔子的身上,兔子跳起来,重重地落下,又爬起来往西跑,而西边撵兔的狗又撵了来,兔子就斜着向我们这边跑来,两条细狗又是只差那么两米了,可还是撵不上。我们直喊加油加油,舅舅距我们这边近,硬是撵不上兔子,似乎有些恼了,他坐了下来,他的脚上已没有了鞋,顺手从地上捡起一粒石子,那么一甩,兔子应声翻了个身,四蹄在空中乱舞,翻起来又跑,但跑了两步不动了,两条细狗同时扑过去。围观的人群天摇地动地欢呼了,欢呼的还为着两条细狗一个咬着兔子的后腿一个咬着兔子的前腿互不松口,最后将兔子撕扯成了两截,噔噔噔地叼着过来让软骨人收取了。我蹲下身抚摸细狗,细狗皮毛光滑得如黑绸缎,我说:”都有功,都有功!“它们仅有的那一寸长的尾骨在动着,汪汪地叫。
狗撵兔足足持续了六个小时,待七里方圆的荒草乱石中再也没有野兔,尘埃落定,人和狗安歇了。围猎一共收获了五只野兔,五只野兔交给了舅舅的那位软骨症队友,他抄起刀每个兔子剁三下,剁了三节,分别扔给细狗们吃了,然后一声呼啸众人胜利回村。
我跟着舅舅,舅舅像个土人似的,满头满脸的汗水道,鞋是无法捡回的,就赤着脚。他说怎么样,过瘾不?我说:就这样回去呀,这就完了吗?舅舅说:可不就完了。你如果愿意,咱们多停留一天,明日去下河川场地来一场。我当然不同意,但我不明白的是狗撵兔的场面壮观是壮观,可如小儿游戏么,难道大人们出那么大的力气,流那么多汗水,就是为了一场毫无意义的游戏吗?“真是猎人!”村人还在赞叹着舅舅,向他竖大拇指。
真是猎人?!我看着在赞叹中舅舅得意的神情,还有被人抬着,仍在圈椅中谈笑风声的软骨人,我蓦然理解了舅舅为什么来这里参与狗撵兔了:猎人没有了狼,那只有以兔为猎了,或许他们无任何利益目标,只纯粹为着要发狂一次。发狂就是他们的真正意义。
在软骨人的家里,我又见到了穆雷,我是早晨来到村口打问情况时碰见他的,他说:“你这不是把羊给狼送哩么!”径直领着我就到了软骨人的家,舅舅正坐在台阶上扎他的裹缠。舅舅对我的到来当然吃惊,穆雷就大声叫嚷:“你不要我们了,原来跟文人上了?!”凭他这说话劲,我就喜欢上了这位小个子,但舅舅却叫他为“烂头”,而且叫他快给我倒茶水他就倒茶水,叫他把烟敬给我他就把口袋的烟掏出来,殷勤得很,却小声对我说:“我这是在你面前维护他的尊严哩!是你把他叫舅舅吗,哈巴狗站到粪堆上了!”舅舅还是听见了,说:“烂头,把你的嘴烂了就好了!”我问穆雷:“你不是说你叫穆雷吗?怎么叫烂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