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人生若只如初见
九一年夏天,我在戴城无所事事,时间就像泥坑中的水,凝固,腐臭,倒映着天空中苍白的云。
在七月的某一天,我忽然想起一件事,我要去老丁家,给他换煤气罐。
老丁是我的语文老师,老丁本人是戴城的散文家,他的文章经常发表在《戴城日报》的副刊上,署名是他的真名:丁培根。他的写作题材局限于风花雪月,比如学校围墙外面开了几朵癞痢头花,他就能攒巴出一个五百字的散文。我本来还挺佩服他的
,后来我们班主任说他是不务正业,小知识分子幻想自己流芳百世。
化工技校上午上课时会有纠察老师巡逻,凡是不守纪律的学生立刻被拉出去,蹲在走廊里反省。到了语文课,我们班会有成批的学生被拉出去,蹲满整个走廊,教师里反而稀稀拉拉的。上座率这么低,老丁也很羞愧,就对我们说:“你们上课时候不要说话啦,说话会被拉出去的啦。我允许你们打瞌睡,睡醒了你们还能学到一点点知识啦,在外面蹲着你们就什么都学不到啦。”
我真没想到,因为我上课爱睡觉,就被他看上了。这老头脑子有点不正常,老是期望着从技校学生中挖出文学苗子,什么叫缘木求鱼,我算是知道了。有一天他把我们叫到办公室,翻出我的作文本说:“你的作文写得不错,很有文学潜质,你来做语文课代表吧。”当时我们班的语文课代表是个女生,因为打胎被开除了,我莫名其妙地顶替了她,可惜没过多久就期末考试了,第二学年再也没有语文课了。我生平仅有的一次做课代表,做了一个月就破产了。
那个月里我犯了一件大事:有一天上体育课,我们照例是到街上去跑步,大飞顺手从一个水果摊上偷了个橘子,被店主发现了,抡着菠萝刀在后面追。我和大飞关系不错,总不能任其被砍,就在店主冲过来的一瞬间我伸脚绊了他一下,不料他一头摔倒了阴沟里,断了一根肋骨。这件事闹到学校,班主任坚决要把我开除出去。学校里的老师都很开心,凡是开除学生,老师们就像过节一样,要全部都开除掉了,他们就能直接放大假。
我以为自己死定了,直接开除,我就可以去做流氓了。结果老丁跑到校长那里,给我说了情,鉴于他是戴城著名的散文家,校长也给了他面子。老丁还跑到我面前邀功,说我本来是被开除的,现在改为留校察看一年。至于大飞,他偷橘子,本来应该送到派出所去的,现在为了维护学校的名誉,就当他什么都没干过。过去来龙去脉有点混乱,反正我是没想明白。
老丁成了我的恩人,尽管我并不在乎那张技校文凭,但真要是把我开除出学校,我找不到可以混的地方,也很麻烦。我欠了他一个人情,于是,给他家换煤气罐的任务就落到了我的头上。
老丁有心脏病,嘴唇发紫,常年畏冷,不能从事任何剧烈运动。有一次上课的时候,讲着讲着就溜到桌子底下去了,我们还以为他气昏过去了,后来纠察队的老师冲进来,把他送到了医院,保住一条命。事后他对我说:“路小路,万一我昏倒了,你一定要马上把我送到医院去,一分钟也不能耽误。”我说:“有这么严重吗?”老丁就说:“我和死神之间是一场短跑比赛。”
他家住在白凤新村,六楼,用的是罐装煤气,要让他自己扛煤气罐的话,还没出家门他就会死掉。我每隔一段时间会去他家换煤气,把空罐挂在自行车后面,送到化工局的煤气站,换上一瓶满的,再骑车回到白凤新村给他装上。
这老头是个独离,一个人住着一套两居室。上半年他偷偷告诉我,自己又结婚啦。结婚以前他邋里拉遢,长年累月穿一件暗蓝色的工作服,看上去像个衰老的政治犯。他来以为他婚后会变得干净点,至少能给他洗洗衣服,不料新娘比他还狠,是一位有硕士学位的地质勘探家,三十八岁还没结过婚的王牌老处女,一年四季都在沙漠里找石油,根本不回家。
我从来没见到过地质学家,对此非常好奇,就问老丁:“你老婆到底是什么样的?”
老丁说:“你问我哪一任老婆?”
我说:“当然是地质学家啦。”
老丁就仰望虚空,说:“她是一个非常可爱的人。”那种神情好像半空中有个女神,只有他能看见。
我说:“你吹牛吧?三十八岁还没结婚的女人,怎么可能可爱啊?”
老丁说:“路小路,三十八岁的已婚女人,你觉得可爱吗?”
我摇头说:“不可爱,全是悍妇。”
老丁说:“那你的逻辑就出问题了,你到底喜欢三十八岁已婚的还是未婚的呢?”
我说:“我全都不喜欢!”
老丁说:“你的意思是,让我娶个十八岁的?”
我一下子绕不过来,只好抓自己的头皮。老丁就说我根本不了解女人,也不明白何谓可爱。后来他拿了一个木制的像框给我看,里面嵌着地质学家的照片,在一片苍茫的戈壁上,站着一个黑头黑脑的女人,脚边放着一个大背囊,他的长发被想象中的热风吹得四散飘逸。我心想,这么难看的女人,有何可爱可言。
跟他混熟了,我也就不好意思喊他的绰号了,他在学校里的绰号叫“怪丁”,又叫“阿根”。我给他面子,在公共场合喊他丁老师,私下里就喊老丁,比较亲热。老头自从和我建交之后,就变得没大没小的,经常教育我,说我傻,说我没教养。我和他之间的关系太古怪了。起初,我是一个嚣张的学生,他是一个奴颜婢膝的老师,后来混熟之后,我经常向他表示出尊敬的意思,他居然变得很嚣张,动不动就嘲笑我,还他妈的让我多看书。我问他,什么样的书比较适合技校生。他就从家里那个散发着霉味的书架上抽出几本书,对我说:“这是一套《约翰·克里斯朵夫》,傅雷先生翻译的,比较适合你。”我看到这套书,后脑勺立刻像挨了巴掌一样疼,忙不迭地落荒而逃。
我骑上那辆新偷来的自行车去白凤新村。就是那天,我遇到了于小齐。他是我在欧阳慧之后于到的又一个女孩儿,两次恋爱之间相隔将近一年的时间。在这一年里我的变化非常大,从我纵身跳下重点中学的围墙开始,我在空气中滑翔,快乐地向下坠落,在即将脑壳着地的时候遇到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