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11.长脚
张永红和长脚维持了较长时间的朋友关系,一是因为长脚舍得在她身上花钱,二是因为还没有出现替代长脚的人。长脚对张永红说,他的祖父是沪上著名的酱油大王,他且是唯一的孙子,是法定的继承人。他说他祖父的酱油厂遍布东南亚地区,欧洲美国也有一部分。他老人家的产业除去酱油工业,还有橡胶园、垦殖地,甚至原始森林,湄公河边有一个专用码头,纽约华尔街在发行他的股票。听起来,就像是天方夜谭。张永红并不当真,但有一桩事情,却是假不了的,那就是他的钱。长脚花起钱来确实有些骇世惊俗,他使张永红对钱的观念,前进了好几位数。有时候,她克制不住激动的心情,来向王琦瑶描述他们一掷千金的情形。王琦瑶问他从哪里来的钱,张永红就也把那一套天方夜谭从头说一遍。说的时候,自己心里便也信服了。王琦瑶可不敢信,心里存疑,又不好说破,有机会冷眼观察长脚,却看出几分端倪。
这其实是一类混社会的人,上海这地场从来就有这样的人,他们大都没有正式职业,但吃喝穿戴却一律是上乘。白天在酒店的大堂酒吧里,喝酒谈笑的,就是他们。晚上,更不必说了,没有他们,这城市的夜生活便开不了场。但你别以为他们光是在玩,他们也是在工作挣钱。比如,陪外国人打网球,教授摩托车。再比如替一些服务单位接洽旅行团,顺带做一点兑换外币的买卖。这些国内国外的关系,他们是在马路上和酒店里打通的。他们一般都会几句英语,够他们打招呼,套近乎,换外币,做临时导游。由于他们从事的工作带有国际化的性质,使他们开阔了眼界,服饰和风度渐趋世界潮流。他们是思想开放的一群,不拘一格的作风。这个社会有许多兼顾不到的小环节,都是由他们承担义务,填补了漏洞。他们可是比谁都忙碌,街上出租车的生意,主要是靠他们做的,餐馆的买卖,也是靠他们做的。这城市显得多繁荣啊!
长脚身高一米九○,脸是那类瘦长脸型,中间稍有些凹,牙齿则有些地包天,戴一副眼镜。身体看上去几乎是干瘦,实际上却很结实,肌肉称得上是发达。由于地包天的关系,他说起话来稍稍有些大舌头,但并不碍事,听起来还有几分斯文。他很喜欢说话,不管生人熟人,见面就滔滔不绝,这给人热情洋溢的印象。他还喜欢替人付账,有时在餐馆吃饭,遇到有熟人在另一桌吃,结束时,他便把熟人那一桌一起付了账。陪张永红买东西,都是挑最好的买。每次去王琦瑶家,从不空手的,要带礼物。礼物带得很雅致,一束玫瑰花。并且是在大冷的冬天,这玫瑰是从南方空运过来,十元钱一朵,来到没有暖气的王琦瑶家中,转眼间便枯萎了。他成天跑东跑西,来不及地花钱,钱都是花在别人身上,自己身上一年到头是一条牛仔裤,又脏又破。旅游鞋也是又脏又破。是顾不上自己,也是风格。尤其是冬天,他从不穿羽绒衣,只一件单衣,冻得鼻青脸肿,人也蜷起来了。但情绪依旧很昂扬,总是乐呵呵的,不笑不说话。他是一个天性快乐的人,喜欢人多和热闹,看到大家高兴,他便高兴。为了创造欢快的气氛,他甚至愿意扮演一个受嘲弄的角色。他真是能委屈自己,像他这样无私的人,天下难找。渐渐地,他确实也赢得了人们的心。人们要去哪里,都要叫上他一起,看不见他,也会找他,说:长脚呢?上哪儿去了?他就是这样,慢慢地耐心地经营起他的人际关系。像他们这样混社会的人,表面上流动无常,实质里还是有着相对的稳定,有一些约定俗成的规则,所以也是像上班和下班一样,聚和散是有一定路数可循的。他们上的是接近工厂里中班这一档班次,大约中午十一点碰头,深夜十二点以后才分手的。他们分手后,就各人走各人的路,渐渐消失在路灯下的树影里面。
长脚骑着一辆破旧的自行车,向着上海的西南角骑去。他慢慢地踏着车,路面上的人影显得很冷清。开始他嘴里还哼着一支歌,渐渐地也没声了,只听见自行车的铰链吱啦啦响。马路偏僻起来,灯也稀疏了,长脚那一颗欢快的心沉寂下来。假如有人在这时看见他的脸色,便会发现他换了一个人。他郁郁寡欢,眉宇间还有一股因烦躁而起的凶蛮之气。他的脸色暗淡了,失去了光彩。这时候,他已经骑到了一个住宅区,两边的房屋是七十年代造的工房,由于施工粗糙,用料简陋,看上去已旧得可以,在陡然明亮的月光下,像一排排的水泥盒子,一盏灯都不亮了。那里面藏着黑压压的梦魇,只有一个灵魂是清醒的,那就是长脚。他穿行在水泥盒子间,要是能够俯视的话,就好像一个虫子在墓穴间穿行。他停在其中一座楼前,将自行车靠在墙上,然后走进门洞,便被那里的黑暗吃掉了。难为长脚是怎么走上楼梯的,楼梯放满了杂物,供人走的只有一尺半宽的地方。这时,长脚就变成了一只灵巧的猫,他悄无声息,三步两步就上了楼。你可以想象他在这里已经生活得多么久了。他打开一扇门,这里有一些光,是从通道的窗里透进来。并且有一些动静,马桶的漏水声。通道里也是东西。这里两家共一套的单元,住了很多年,屋角里的蛛网就是证明。长脚先到厨房里,拉开碗橱的纱门,朝里看看,并不为想吃什么,只是习惯成自然。碗橱里有一些碗脚,上面积了一层薄膜。他关上橱门,从煤气灶下提了一瓶水,就去了厕所。过一会儿,就响起了脚在水盆里搅动的轻轻的泼啦声,长脚在洗脚。这一切他都是趁着窗外那点模糊的月光做的,完全不必开灯,闭着眼都行。他坐在马桶上,脚浸在水盆里,手里抓一块干脚布,搁在膝盖上,眼睛看着前方。潮湿的水泥地上,有一些小虫在活动,长脚在想什么呢?
假如不是亲眼看见,你说什么也不会相信,长脚睡在这样一张床上。这床是安在一个直套间的外间,床前是吃饭的方桌,桌上总难免有一些油腻的气息。床的上方是一长条搁板,夏天放棉花胎,冬天放席子,还放一些终年不用却不知为什么不丢的杂物,所以长脚看上去就好像钻进一个洞里去睡觉的。他一旦钻进去,便将被子蒙了头,转眼间也让梦魇攫了进去,沉没在黑暗中了。于是,最后的一点活动也没有了,真是说不出的寂静和沉闷。这里的黑夜倒是货真价实的黑夜,不搀一点假的,盛在这些水泥格子里,又压实了一些。从光明里走来的长脚怎么忍受得了啊!所以,他蒙着头大睡的样子,就好像是在哭泣,是一头哭泣的鸵鸟。你看他弓着腰,蜷着长腿,要藏身又藏不住的伤心样,你的眼泪也会流了下来。可到了白天,这情形就会变得有些滑稽。因像长脚这样晚睡的人,通常都是要晚起的。再说,他就是早起了又能上哪儿去?所有过夜生活的人这时候都在睡觉呢!于是他也只得睡觉。要去上班或者上学的人们就在他床前走来走去,高声说话,或是坐床沿吃早饭,筷子碰在碗边,叮当作响。门窗大开着,早晨的日光直晒到长脚身上,这是白昼的梦魇。谁说梦魇都是黑夜里的?有一些就不是。好像是有意同昨晚的寂静作比,这时候是要多吵有多吵,各种各样的声音都有,那个闹呀!可长脚就是睡得着,是这万物齐鸣中的一个独眠不醒。这样的闹至少有一个小时,只听那些门一扇扇碰响,楼梯上脚步杂沓,窗外自行车铃声一片,慢慢远去,趋于无声。就在将静未静的一刻,却从远而来一阵音乐,是小学校的早操乐曲,一拍一拍地极有节律,传进长脚的耳朵,这时,长脚就好像回到了小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