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幕 林致远 2.情人

老爸是凌晨五点左右回来的,我听到他跌跌撞撞的脚步声和近乎嘶哑的叫声,接着是我妈惊慌失措的问话。最初她的声音很轻,后来突然响了起来。

“真的?!”我听到她在嚷,“什么时候?”声音里的惊恐和慌乱一览无余。

出什么事了?我睁开了眼睛。

老爸似乎轻声回答了她。可他说什么我一句都没听清。

接着,外面的客厅里骤然安静了下了。我起初以为他们已经离开了,可过了会儿,水龙头又哗哗响起,他们的说话声在水声里若隐若现。我隐约听他们提到,“箱子”、“铁锹”、“烂泥”、“呼吸”、“注射”、“换衣服”之类的词,可我怀疑自己听错了,因为它们似乎跟我父母的生活完全联系不到一起。我猜不出来他们在说些什么。我很想走出去关上水龙头,问问他们到底发生了什么。可就在这时,他们的房门砰的一声关上了,我知道他们已经进了自己的房间。

我犹豫了半天,才从热乎乎的被窝里钻出来,从床上爬起。我打开房门,刚准备偷偷溜到他们的房门口,听听他们在说什么,可就在这时,他们的门又哗的一声打开了。令我非常吃惊的是,我妈居然已经换上了出门的衣服,她身后还拉着一个行李箱。她把箱子拖出房间的时候,它很不听话地倒在了地上。她用一只手不费吹灰之力就把它拉了起来,看这情形,我就知道那箱子是空的。

“你们要出门?”我问道。

我妈看见我,显得有些慌乱,但她的目光马上在我身上扫了起来,接着,用平时的口吻数落道:“哎呀,你怎么就穿着短裤?连拖鞋也不穿,脚底最容易受凉了!你想感冒是不是?快,回去穿衣服!”就跟以往一样,每当我问她东的时候,她就回答西。

“妈!我在问你们,你们是不是要出门?为什么带着箱子?”我大声道。这时,我看见爸在房间里低头收拾行李,他似乎完全没有搭理我的意思,只顾自己低着头将几件衣服塞进一个中号的行李袋。“爸,你们要去哪儿?”我又轻声问了一遍。我看得出来,他情绪很低落。

“我们要去乡下看你的一个表叔。他生病了,病得很重。”我妈代替他作了回答。她又轻声问我爸,“你好了吗?”

我爸默默点头,随后拉上行李袋的拉链,提着它走出了房间。

“表叔?哪里的表叔?我怎么从来没听说过?”我追在父亲身后问。

可他假装没听见。他提着箱子径直走到门口,打开房门的时候,他回身对妈说了一句“我在下面等你”,就走了出去。

我想追上去,我妈在身后拉住了我的衣服。

“别去烦他,你爸心情不好。”她道。

“我哪来的表叔?”我又问。

“你是没见过,他从没到我们家来过……他小时候跟你爸感情很好,现在得了重病,身边又没人,所以,我们要去照顾他几天……”我妈看着我身上的背心皱了皱眉,似乎又想再次数落我穿得少,但她马上又改变了主意,“致远,这几天妈妈不在家,你自己照顾自己,这里有些钱,你拿着去买吃的,我们顶多两三天就回来。”她掏出100元钱塞给我,又道,“不要老是买汉堡炸鸡,那些都是垃圾食品,要买就到隔壁饭店找周阿姨给你打饭,她认识妈妈,会多给你菜的。不过,你最好下午一放学就把饭盒放在她那里,到五点后再去拿,到时候,她会把饭盒装满拿给你的。记得去的时候,不要走前面,在后面厨房外面的弄堂里等她,知道吗?爸妈不在的时候,要小心门户,半年前有人撬门进了,偷走了我两条项链,其中一条还是你奶奶送给我的,现在想想我都肉痛。对了,假如你忘了带钥匙,记得啊,外面的篮子里我藏了一把,千万别跟你爸说,那是我偷偷放的,要是让他知道,他拿了之后一定不会还回去。还有,不要随便叫同学到家里来玩,也不要总是看闲书,虽然你成绩不错,可是学习还是要抓紧,周五要测验了吧?我看你……”老妈还想唠叨下去,我不得不打断了她。

“妈,表叔在哪里?他住在哪里?”

“他……”我妈的眼珠在眼眶里卡了一下,接着,她笑起来,“不是跟你说了吗?他在乡下,乡下,别问了,你又不认识他。”

我从来不知道我爸在乡下还有亲戚。我怀疑她在说谎,可是想想她又好像没必要在这种事上骗我。然而,等我想再问时,她已经匆匆拉开了房门。

“我会打电话给你的。致远,你自己当心点。”她边说边走出了门。

我手里捏着钱,走到客厅的窗前,朝楼下望去,我看见我爸在花坛旁边等着;不一会儿我妈出现了,他们肩并肩朝小区外走去。他们的身影很快消失在大路的尽头。

这时,我忽然意识到,我自由了。

我有两到三天的时间可以自由支配,我可以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这念头让我兴奋不已。虽然现在只是早上五点半,但我已经决定了,今天晚上我要去一次工程路的铅笔厂。那里早就停产了,现在只剩下一个旧厂房,听说晚上九点以后,常有黑社会的人在那里集会。

余青去过一次,他告诉我,那次他正好碰上三个新成员加入,于是他有幸亲眼看见了歃血为盟的场面,当时还有酒吧的女招待登台献歌。

这辈子,我只在电视里见过黑社会,所以早就想去看看了,可是有我妈在,我永远无法在晚餐后溜出去。今天正好是个机会。

我就是在那天晚上认识郦雯的。

说是认识,其实早就见过,她是我们学校的英语老师,只不过,她教的是初三,而我读高二。当时,我对她的所有认识只有三点,第一,她刚离婚不久,前夫就是教我们数学的李老师;第二,她大概比我大十岁;第三,她是全校公认的最靓女教师。

印象中,她的皮肤微微有些黑,脸长得很标致,身材婀娜,头发总是松松散散地披下来,遮住了半边脸,给人一种风情万种的感觉。

那天晚上,我慢悠悠地做完作业,吃完一份炸鸡汉堡和一大杯可乐后,便骑着我那辆“永久”向铅笔厂飞驰而去。本来我也叫了余青,可恰好他家来了客人,他实在走不开。没办法,最后我只能独自前往。

铅笔厂在工程路上,那里共有三家废弃的工厂。偌大的厂房并排而列,每个号码都几乎占用了几十米乃至几百米的围墙,而高高的围墙外却一家店铺也没有,大概就因为这个,这里无论是白天还是夜晚都十分冷寂。

相对而言,对马路就要好一些,因为在拐角处的地方有一所补习学校,只是我去的时候,已经过了九点,通常所有的课在晚上八点半之前就都已经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