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架之路
爱德华·巴布科克牧师站在橄榄山上酒店休息室的一扇窗前,目光越过汲沦谷[32],眺望对面山坡上的城市耶路撒冷。小小的旅行团抵达酒店后,分配完房间,打开行囊,简单洗漱一下,天就突然变黑了;眼下,不等他熟悉一下环境,读读自己的笔记和旅行指南,这一小伙人就会揪住他,提出五花八门的问题,每个人都要求某种程度的特殊关照。
这项特殊委派不是他自己挑选的:他只是顶替那位小布莱福德的教区牧师,后者身患流感,在停靠海法的S.S.文图拉号船上卧床养病,所带领的一干人等便落得群龙无首。既然自己的牧师无法成行,最好另找一位神职人员代替他,率队按计划完成耶路撒冷的二十四小时观光之旅,事情就这样落在了爱德华·巴布科克头上。他真希望当初选的是别人。以朝圣者的身份与其他朝圣者首次游览耶路撒冷,哪怕只是一个普通的游客,心境和感受自不待言;可眼下照管着一群陌生人,他们或许还为自己的牧师被迫缺席心存遗憾,甚至指望他巴布科克展露某种领导才能,以至于圆滑敦厚,乐于交际,因为病倒的那位显然具有这种品性——这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爱德华·巴布科克太了解那种人了。他在船上观察过这位牧师,他一直周旋在较为富裕的乘客中间,跟几位头面人物套近乎,如鱼得水,安闲自得。有一两个人甚至直呼他的教名,尤其是奥瑟·梅森夫人,来自小布莱福德的这伙人里数她地位最高,显然是布莱福德讲堂的女家长。至于巴布科克,他早已习惯自己在哈德斯菲尔德[33]郊外的那个贫民教区,并不反对被人直呼教名——他那个青年俱乐部的成员玩飞镖时或在不太正式的闲谈中常叫他“科奇”[34],他们喜欢这么叫,他也愿意听——但他绝对不能忍受势利小人;如果卧病的小布莱福德牧师以为他,巴布科克,会在这位有名分的夫人和其家人面前低三下四,那可就大错特错了。巴布科克一眼就看出奥瑟夫人的丈夫梅森上校——一位退了休的军官——属于拉帮结派校友团中的一员,至于他们那个备受娇宠的孙子罗宾,巴布科克觉得他大可不必去读什么私人预备学校,跟地方政务阶层的子弟们厮混会更有出息。
福斯特先生和太太则属于另一种类型,但在巴布科克看来也一样令人捉摸不定。福斯特是一家前景可观的塑料公司的总裁,从海法到耶路撒冷这一路他在巴士上讲个不停,可以听出他关心的是能否跟以色列人做成生意,心思全没放在参观圣地上。他妻子则跟他的生意经大唱反调,就阿拉伯难民贫困和饥饿的现状高谈阔论,认为整个世界应该对此负责。巴布科克心想:她本可以为此做点儿贡献,只要别穿那么昂贵的裘皮大衣,省下钱来捐给难民就行。
史密斯先生和太太是一对度蜜月的年轻夫妇,二人因此成了特殊的关注对象,引得大家频频投来纵容的目光和微笑——福斯特先生甚至还开了几句不太得体的玩笑。巴布科克忍不住对自己说,他们真该待在加利利[35]湖畔的宾馆里互相加深一下了解,这要比在耶路撒冷附近瞎逛好得多。就眼下的心境,他们不太可能领会这片土地的重大历史和宗教意义。
第八个人,也是这群人中年岁最大的一个,是迪安小姐,一位老处女。她快七十岁了,把这跟每个人都通报了一遍,还说,她在小布莱福德郊区牧师的鼎力支持下来耶路撒冷,这是她一生的梦想。由爱德华·巴布科克教士取代她所钟爱的牧师,她敬为神父的人,无疑毁了她所向往的田园牧歌。
眼下,这位引领信众的牧者在心里盘算着,看了看手表。虽说不是什么令人羡慕的位置,但我必须面对这项挑战。这也是来自上苍的恩典。
休息室里的人渐渐多了起来,众多游客和朝圣者已经在后面的餐厅落座,喧嚣的声浪在半空回荡。爱德华·巴布科克再次遥望对面山上耶路撒冷的一片灯火。他感到陌生而孤独,奇怪地思念起哈德斯菲尔德来。他真希望青年俱乐部那些友善的、尽管时常吵闹的小伙子们这时能站在自己的身边。
奥瑟·梅森坐在梳妆台前的凳子上,整饬着绕在肩上的那块蓝色硬纱。她特意挑选蓝色配上她眼睛的颜色。这是她最喜欢的颜色,无论是什么场合,她总喜欢在身上添点儿蓝色的装饰物,但今晚这块硬纱衬在她衣服暗淡的阴影上,显得尤为漂亮。随后再加上一串珍珠项链、一对小珍珠耳环,整个效果恰到好处。凯特·福斯特肯定又跟往常一样浓妆艳抹——那些便宜的首饰极其俗气,蓝色的染发液让她更显老,她自己竟然意识不到。不管一个女人或者男人多么有钱,都无法弥补教养的欠缺,这简直是生活的真谛。福斯特这两口子倒是为人和善,人人都说吉姆·福斯特有朝一日要参加议会竞选,不过也没人羡慕他——说到底,谁都知道他的公司给保守党出了一大笔钱——可就是这么一点点炫耀、一点点粗俗,暴露了他的出身。奥瑟的脸上现出一丝笑容。她的朋友总是说她太过精明,能一眼看穿人的内心。
“菲尔,”她扭头去叫她的丈夫,“你准备好了吗?”
梅森上校正在洗手间修整他的指甲。一小块斑点嵌在他的拇指指甲里,怎么弄也弄不出来。他只在这一点上跟他的妻子相似。一个人必须穿戴整洁。皮鞋没有打油上光,肩头没扫干净,手指甲上污迹斑斑,诸如此类都是犯了大忌。此外,如果他和奥瑟表现出众,也算为其余的人树立了榜样,尤其是他们的孙子罗宾。诚然,他现在刚刚九岁,但一个男孩子学习东西越早越好,天知道他的理解力有多快。有朝一日他会成为一名出色的战士——如果他那个当科学家的邋遢父亲允许他参军的话。鉴于由祖父母支付孩子的教育费用,就该给他们说话的资格,为这孩子的未来做出安排。奇怪的是现在的年轻人谈起理想一个个能言善道,说什么人人都要不断进步,适应变化的世界,可一到节骨眼上,他们全都等着老一辈为他们承担花费。这次周游旅行就是个例子,罗宾跟着他们,是因为孩子的爹妈恰好自有安排,可这对他和奥瑟合不合适,就没人过问了。这次算是赶巧了,再说他和奥瑟也喜欢这孩子,可问题是,每次学校放假就会出现这种事,这哪里是什么巧合。
“来了,来了,”他答应着,拉直领带走出洗手间,“要我说,总体上的安排都很舒适,”他说,“不知道其他人的感觉如何。当然了,我二十年前在这儿的时候,这些全都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