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的刺客
“你能否帮我另一个忙?”几天之后桑戴克突然问我。在得到确切的答复后,他说道:“有起案件看起来好像是自杀,但‘葛林菲’事务所的律师需要我协助一下,就在比纳区。他们需要我在验尸及侦讯时能够出席。准备工作都已经安排好了,验完尸就侦讯,我们跑一趟就够了。”
“其中不会有什么内情吧?”我有些怀疑。
“应该没有,”他答道,“看起来只是普通的自杀事件,不过这还无法确定。之所以会这么大费周章地验尸,完全是因为有一笔巨额的保险金;倘若真是自杀,‘葛林菲’就能够得到一万英镑。所以董事们都急于想了结此事,决不会在乎花这点儿钱。”
“这倒是。什么时候动身?”我问道。
“就在明天——明天你有重要的事儿要办吗?”
“不,没有特别重要的事儿。”我连忙说道,深怕他猜到我的心思使我感到不好意思。
“哦,是吗?”桑戴克故意追问道,“你明天肯定有事儿。”
“我已经说过了,没别的事儿。重新安排日程又不费事儿。”
“为了可人的她,我猜对了吧?”桑戴克露出恼人的微笑。
“是,”我只好承认道,脸红得就像盐腌的甘蓝包似的,“既然你这么好奇,我索性告诉你实情:吉伯尔小姐替霍比太太邀请我明日共进晚餐。一小时前我刚刚接受了邀请。”
“你竟然告诉我‘没有特别重要的事儿’!”桑戴克故作震惊状,“老天!我好命苦啊!显然,这早已不是崇尚骑士精神的时代。你一定得去赴约,我一个人去处理就行了。”
“但是现在已经到了这个时候,恐怕已经赶不上去吃晚餐了。”
“哦,那倒是。那班火车行驶的时间很奇怪,或许到凌晨一点我们才能赶回国王路。”
“那我得给吉伯尔小姐写封致歉信。”
“要是我,就不会这样做,”桑戴克说道,“这样做会让她们感到失望的。所以没必要写信。”
“不,”我坚决地说道,“你不用劝我了,我这就给她们写信。一直以来,我都是闲散度日,从来都没有做过什么有意义的事儿。这段时间一直让你破费,我实在感到过意不去。现在我终于有机会为你做些事儿,高兴还来不及呢。”
听完我的话,桑戴克哈哈一笑。
“那就随你便吧,伙计,”他笑着说道,“别以为自己是在混吃混喝。等到诺柏案真相大白的那一天,你一定会为自己的能力感到吃惊的。而你的价值远远不止于此。”
“你能这样说我感到很高兴。”我的确非常兴奋。原来我一直认为他只是因为怜悯才收留我的。
“这原本就是事实嘛,”他真诚地说道,“既然你那么好心,放弃约会帮我处理这件案子,那我就先嘱咐你几件事情。前面我已经说过了,这件案子看起来简单,实则不然。”随即递给我一封信,“律师已经在这封信上描述了事情的经过。书架上也有盖比尔、特勒、葛伊和佛瑞,以及法医学方面的著作,此外我还会介绍一两本实用的书给你。我需要你从中摘录与这件案子有关的重点,要逐条分类。除此之外,我们还要做万全的准备以防万一——这是我的习惯,即使以后用不到这些,你也会从中受益匪浅。”
“盖比尔和特勒都已经非常老了,不是吗?”我试图提出与之不同的看法。
“人类自杀的历史也已经非常久远了,”他反驳道,“那些老专家们具有丰富的经验,你还有许多需要学习的地方。‘阿伽门农之前,早已人才辈出’,而且他们并非常人可比。如果你能够端正对可敬的盖比尔和过时的老特勒的态度,你一定不会失望的。”
自从接受了桑戴克交给我的任务后,我整日都在研读各种有关自杀的著作。我不得不说,那些内容非常吸引我,这也使我对那起悬而未决的自杀案感到万分好奇。虽然有些刻意为之,我还是抽出时间给吉伯尔小姐写了一封秘密的长信,向她说明我不能赴约的原因。为了表示我确实有着难以克服的困难,我还特意列上了详细的回程表。我之所以要这样做,并不是怕她会生气,只是想借这次通信的机会,建立彼此之间亲密的感觉。
隔天我们到达了案发地点,并证实这的确是一起单纯的自杀案件。这多少令我和桑戴克有些失望。他之所以失望是因为收了那么一大笔佣金却只做了那么一点事儿;而我则为花了那么多时间学到的知识却得不到实际应用而感到遗憾。
“是的,”当我们搭上回程的火车钻入厚厚的毛毯之后,我的朋友说道,“这的确是个普通的案件,当地的律师完全能够处理。不过我们也没有白花力气。要知道,我就经常做很多没有报酬可拿的工作,因而偶尔赚上一大笔款子,我觉得也是应该的;而你则收获了不少关于自杀的知识。这正好应了培根的那句名言——‘知识就是力量’。”
我并没有说什么,只是默默地点上一支烟,在火车的摇晃中感到一阵晕眩。桑戴克也静静地点上一支烟,一路上就这样沉默着,并且一副昏昏欲睡的样子。直到火车到达终点,我们才拖着疲惫的步伐走上月台,哈欠连天。
“唉,”桑戴克叹起气来,“一点一刻——正是无聊的时刻。瞧瞧那些可怜的乘客,看来也不比我们好到哪儿去。乘车还是走路?”
“还是走路回去吧,好刺激一下腿部的血液循环——在火车上待这么久,脚都麻了。”我建议道。
“正合我意,”桑戴克赞成道,“向前进,快步走回去,干脆跑吧,就像打猎时候那样。还真有这样活力充沛的人,你瞧,那有一辆链轮那么大的自行车。”
我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边门上靠着一辆车,链轮很大,时速估计可达到九十英里,好像是辆赛车。
“也许是个业余的,”我说,“趁路上人少的时候,出来练练。”我四下里张望着,想找出车的主人,但没能发现他。
居住在国王路口这一带的人一向喜欢过夜生活,现在都已经凌晨一点多了,街上还是有许多人。在星光点点的街灯照映下,有些像猫似的夜游动物,正蹑足前行,偶尔发出尖锐的叫声。为了躲开这些令人讨厌的小怪物,我们横穿马路,很快来到葛斯特小栈路,一直朝西边走。周遭深沉而寂静,直至拐过曼切斯特路口,才听到一阵欢呼声,毫无疑问,前面有一群人在狂欢。我们越往前走,欢呼声就变得越来越清晰,不过还是只闻其声,不见其人。直到我们走到萨默斯街,才看到这群疯狂的人,好像是一群夜不归宿的流氓之徒。他们群情沸腾,在途经皇家医院的门口时,竟然对着大门大喊大叫。不一会儿,这群人就穿过马路,朝我们这边走来。一看到这种情形,桑戴克即刻抓紧我的手,放慢了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