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季 不明飞行人 第一章 我是你家小区捡破烂的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死了13个队友——
衣舞死了,她是个读博的女孩,极度悲观厌世,她第一个死的,死在了湖心附近。我在她的坟上插上了一把工兵铲,孟小帅系上了她的一条灰色披巾。
号外死了,他带着指甲上的古墓地图微雕,带着他的发财梦,被埋在了罗布泊的盐壳之下。我在他的坟上插上了一把工兵铲,系上了我那件砖红色衬衫。他丢下了他的爱犬四眼。
徐尔戈死了,他是个播音员,为了爱情来到罗布泊,却再也没有离开。他的坟和号外离得很近。我们在上面摆了香梨和馕,估计早风干了。
李兆死了,他是我们半路遇到的,此人满口谎言,我们至今都不知道他的真实来历,也不确定他是不是真叫李兆。
张回死了,那么年轻一个警察,可惜了。如果还有人试图穿越罗布泊,如果见到了一个孤独的沙包,上面摆着几块大石头,那下面就是他了,请给他留下一瓶水。
帕万死了,他是罗布人后代,被埋在余纯顺墓地附近。
还有布布,魏早,黄夕,周志丹,蒋梦溪——他们都被葬在了丧胆坡。
湖边死了更多人——西南1.5公里,埋着科考队的老丁,他的坟上也摆了几块大石头。半公里之外,埋着来盗墓的马然而,他旁边埋着他的老板鲁三国。
湖边还有一个墓,里面埋着浆汁儿。我至今不确定,坟里的浆汁儿,还有投奔了类人的浆汁儿,到底哪个是复制人。
离湖不远处,埋着一个复制的我。那个我是被我父亲亲手捅死的。也埋着我父亲,他是被类人杀死的。还有一个复制的我,也埋在离湖不远处,那个我是被我自己开枪射死的。那么,现在这个我才是原来的我?鬼知道。
假如我们能走出罗布泊,假如有一天我们故地重游,我们应该还能找到这个湖,顺便悼念一下埋在湖边的队友。而很多队友,我们根本不知道把他们埋在哪儿了,甚至不知道大概方向……
吴城郊外。
一间废弃的土房,地窖中。
有个女孩两只手被绑着,坐在地窖一角,嘴里塞着块脏兮兮的毛巾。
她对面,蹲着个又黑又瘦的中年人,衣着相貌像个农民工,不过神态很乐观的样子。女孩开不了口,只有这个中年人在讲话——
嘿嘿,你一定很想问,我是谁呢?
我是你家小区那个捡破烂的。
这间土房就是我的家,哦,准确地说,这个地窖才是我的家。过去的时候,附近有个水塘,后来干了,养鱼人走了,就留下了这座四处漏风的土房。我不是老鼠,为什么睡在地窖里呢?里面不漏风啊。
算算,我来吴城6年了。最近,我一直在你家小区谋生活。
谁不得生活呢?你说是不是。
由于风吹日晒,我长得有点老相,看起来不像44岁。不过没关系,我不是老鼠,但是我像老鼠,城里的人来来往往,没人注意我的。
我每天蹬着三轮车去你家小区两次:早晨大家上班走了之后,午夜大家睡觉之前。这两个时间,所有垃圾筒都塞得满满的,就像丰收的粮囤,让我满心欢喜。
我打开那些塑料垃圾袋,小心翻动里面的东西,每次都有新的收获——坏掉的鼠标,撕成几片的照片,带血的卫生巾,废弃的旧杂志……
天天捡垃圾,没啥乐子,我有时候会感到空虚和寂寞,于是呢,我单方面交上了一个朋友,是的,Friend。
别多心,不是你,是你的一个邻居。
日久天长,通过他扔的垃圾,我对他的了解越来越深,甚至超过了他的父母。
通过快递的包装盒,我知道他叫白沙,住在32号楼1单元602,那房子是他租的。我还知道了他的手机号。
通过拼凑一张破碎的体检表,我知道他1987年11月4日出生,天蝎座,O型血,身高1.76米,体重74.5公斤。听力很好,视力很好,患有鼻炎。
通过他丢掉的一张X片,我知道他左腿腓骨略微弯曲。
通过他的餐盒,我知道他喜欢吃肉、香菇和土豆,口味偏咸(别问我是怎么知道的)。主食以米饭为主,从不吃面条。
通过超市的购物小票,我知道他爱喝酒,不抽烟。基本不吃零食。
通过ATM机的收据,我知道他是工商银行的卡,并且掌握了他的卡号。
通过修复一只故障U盘,我知道他开黑车拉活儿,每个月的进账够我捡6个月的破烂儿;我知道他喜欢谍战剧,并且疯狂地喜欢女人内裤;我知道他有个女朋友,在蓝天宾馆的客房部当服务员,她和白沙住在同一个小区……
通过观察他的窗户,我知道他每晚1点多才睡觉。
通过观察他出入的时间,我知道他总是中午出去,半夜回来。他不爱运动,不爱养花。通过他丢掉的一些复印件,我知道他有三张身份证,照片是同一个人,名字却不同,地址也不同。不过经过分析,我认为他真实的户籍应该在昆明……
他不认识我,我却认识他。
有时候,我在小区里遇到他,心里不由自主地跟他打招呼:白沙,上班去啊?
他目不斜视,骑上自行车就走了。
这天夜里1点多钟,他回来了。我知道今天他去参加一个朋友的婚礼了,早晨,他扔的垃圾里有一张便签,写了备忘。
他回家的时候,我正在垃圾筒旁拆一只断了腿的椅子,我发现他喝多了,走路摇摇晃晃。我很想上前扶住他,可是他看都不看我,趔趔趄趄就从我旁边走了过去。
我担心我的朋友找不到家门,于是悄悄跟在了他身后。
他喝得太多了,刚刚爬到二楼,他就在楼梯上坐下来,脑袋靠着墙,嘴里嘀咕着什么。
我出现了,上前把他扶起来,说:“起来了,回家。”
他醉醺醺地看着我,慢慢地眨着眼睛:“你是谁啊?”
我说:“我是你的邻居。”
他点了点头,说:“嗯,我认识你,你是个好心人!”
接着,我扶着他,艰难地爬上了6楼,来到了602门口。
他开始掏钥匙,怎么都找不到。我一手扶着他,一手帮他找,终于摸到了,我打开门,把他送进去,放在了床上,很快,他就发出了鼾声。
嗯,我为朋友做了该做的,该走了。
……不,我没有离开。
我很担心我的朋友,万一我离开之后,他撒酒疯,从窗户跳出去怎么办?
于是……于是我把他绑在了床上。
没错儿,我绑了他。
我为什么要绑他呢?因为我知道,他藏了一笔不义之财,够我捡破烂捡到死的。他到吴城来,就是为了藏匿。
说起来,我不该绑架我的朋友。但他什么时候承认过我是他的朋友了呢?